預言中的以色列 - 最後一列車?
羅十:1 - 21,十一:25- 26
經文:羅十:1 - 21,十一:25- 26
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在希特勒的領導下,實施種族滅絕計劃,在幾年內一共殺害了六百萬猶太人。和平之后,有些僥倖逃出生天的人就開始把他們的故事寫成
書,或拍成電影。其中一個主題是“最後一列車”,就是猶太人擠上最後一列火車從就要淪陷的歐洲國家,如法國、波蘭。。逃出生天,奔向自由。書本、電視或電
影以The
last train ,the last train to freedom 為題的不少。羅十一章25 –
26節記載了末世兩種“最後一列車”。這是我今天首先要和大家分享的。
A.“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按保羅的說法,救恩的門不是永遠開着的,時候到了,門就關上,誰也不能進入。所以聖經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賽55:6)遲了就沒有機會
了。在25節,我們看到“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主耶穌在路21:24也說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意味着有最後一列車是給外邦人,這列車一開出車
站,遲來的外邦人再沒有機會信耶穌了。在26節“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似乎也暗示還有最後一列車是特別留給以色列人,在外邦人的列車駛出車站後,上帝特別
憐憫他們,為他們安排了最後一列車,以色列全民歸主,這列車載送他們至永生之地。問題是:有這樣的最後一列車嗎?
我們當然都已經買了車票,很放心,對這個問題可以置之不理。但奇怪的是,圍繞在這輛所謂最後一列車的人,最關心的本來應該是以色列人(這是有關生死的問題),但我們一個都看不到。偏偏最kaypoh
(愛管閒事的-- a busybody, a nosy
parker.),是我們這些外邦人。為了有,還是沒有,在車站爭得面紅耳赤,甚至分門別派;每一派都有大人物撐腰。
究竟有還是沒有,爭論的要點是怎樣解釋“以色列”,保羅在這裡說的“以色列全家”是誰?
(1)保羅在這節說的以色列全家肯定不是現在的以色列人。為什麼我這樣說?如果我問:誰是新加坡人?很簡單,不分宗教種族,只要有新加坡護照的就是新加坡
人。但這樣的定義不能用在保羅的這節經文。我手頭的資料顯示,公元2000年前夕,以色列的人口有620萬,其中79%是猶太人(490萬),21%是阿
拉伯回教徒和非猶太人。這21%的人當然不會包括在保羅的“以色列全家”之內。所以,準確地說,這兩節的以色列人應該改為猶太人。但怎樣分辨猶太人也是一
個棘手的問題。因為猶太人是母系社會,只有猶太女子生的才是真猶太人,所以按傳統的定義,a
Jew is "someone born to a Jewish mother or who has converted to
Judaism."
。在1948年建國初期,回歸聖地的猶太人來自四面八方,主要是蘇聯、摩洛哥、羅馬利亞、波蘭等地。開始時人數不多(第一年只有20萬人),因為很多人拿
不出證明文件。怎麼辦?
1950年,以色列國會緊急通過議決案,Law of Return (回歸法),只要人開口說“I am a Jew”,claiming to
have one
Jewish grandparent or by being married to a
Jew,他就不用再提供文件,通過宗教考試。。就能回返以色列。換句話說,現在的猶太人未必都是真猶太人。因為法律細節很複雜,我不多說,總之,如果末世
有以色列人的最後一列車,上車時一定很混亂,因為真假難分。
(2)爭論的另一點是經文裡的以色列和教會的關係。不同派別的末世論對“以色列”的了解是不同的。有的說,以色列就是現在復國的以色列(跟教會完全無
關),上帝在舊約里與他們立約,是永遠的約,應許他們在末日要復興,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救恩要臨到他們(那時教會已被提,聖靈離開了,天使傳福音給他
們。。啟十四)。聖殿會重建,利未獻祭制度會恢復等等。但也有人持異議,認為現在的教會就是真以色列,因為保羅在書信里特別強調,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
色列人”(羅九:6),只有以信為本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所以以色列人沒有特別優待,救法只有一個,他們也要像外邦人信耶穌基督才能得
救。在末世論里,因着對以色列人的未來持不同觀點,就有以下四種說法。(這未來又和千禧年
- 彌賽亞統治的太平盛世 - 的解釋緊緊相扣。)
無千禧年派:教會就是新以色列,時候一到,救恩的門關閉,基督再來,死人復活,最後審判,永世開始。(改革宗教會大部分持此說)
後千禧年派:教會就是新以色列,福音廣傳,世界基督化(就是聖經里的千禧年),基督在千禧年完結時降臨,死人復活,最後審判,永世開始。(兩次大戰後,此說已經不吃香)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教會和以色列是不同個體,上帝對他們有不同的計
劃。基督降臨分為兩個階段,第一次教會被提,七年後再臨時,引進一個按字面意義為一千年的千禧年國。七年中有所謂“大災難”的日子,災難是包括了上帝對不
信的世界的審判,如啟示錄六至十九章詳細所載的,有一連串的印、號、碗的審判。猶太人在災難的前三年半是與“獸”訂立盟約,得到獸的保護;然後是盟約被撕
毀,在後三年半里遭受迫害,目的是要叫他們迴轉。災難後,基督帶着新婦
-
教會,得勝地回來,施行審判,開始千禧年的國度(啟二十:4)。得救的猶太人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而未得救的要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裡。(過去華人教會牧者多
受此派影響。)
歷史性前千禧年派:(又稱非時代論前千禧年派)屬於前千禧年派和無千禧年派之間的主張。教會和以色列有一些分別,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在災難後被提;以色列國還是一個特別個體,
以色列最後仍要蒙拯救;千禧年既是現在,也是未來。至於細節則留待上帝屆時揭示了。
我們的教會是持哪一個立場的呢?葉牧師在一篇講章中,提到我們教會相信的是介於“教會是新以色列”和“教會和以色列是完全不同個體”這兩種說法之間,所以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了。
(Our church's view is that of the convenant pre-mil,就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
究竟有沒有最後一列車留給以色列人呢?我個人的看法是傾向無千禧年派,就是沒有。但我不否定在未來的日子,聖靈將會在以色列人當中有復興的工作(現在只有0.4%基督徒)。無千禧年派把26節的連接詞“於是”,原文kai
outos ,翻譯為and so ,in this manner,
“這樣”(這也是中文新譯本的翻譯)。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這樣,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以色列全家”指的是整個歷史中,信基督的外邦人加上各世代那些信靠上帝,被揀選的以色列余民(十一:5),他們都和外邦人一樣,因信稱義而得救。
B.吃完雞腿,現在看看經文的脈絡。前面已經有了八道菜餚,為什麼還
要補上一盤雞飯?保羅在第九至十一章要說什麼呢?有的人說,這三章是分支出來的題外話,可以抽出來,因為第九章開頭的話和第八章毫不相干,就判斷第十二章
至十六章行出因信稱義的生活是應該和第八章銜接起來。他們認為第九
–
十一章這個單元是因為保羅自己是猶太人,猶太人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特別關心猶太人的救恩,他要把上帝對他們的計劃分章論述,這跟前面八章的論證沒有關聯。
我們不同意這樣的說法。這個單元其實是整個論證的一部分。要明白它的地位和主題,我們就要回顧過去八章,看看整個經文脈絡。
保羅寫羅馬書,就好像參加一場辯論會,辯題是“因信稱義? 還是因律法稱義?”。他在這場辯論會,一個人扮演不同的辯手與假想的對手辯駁。
第一辯手要作什麼呢?大家有看亞洲新聞台的大專華語辯論會嗎?他開門
見山地把自己的立場宣告:上帝的完全的救法是: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
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一:16-17)意思就是“因信稱義”。然後是下定義:“信”是什麼?(十:9-10)“義”是什麼
(不是倫理道德,個人品格的義;是法庭宣判的用詞,上帝審判時,因着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達到上帝所定的標準。)。因信稱義就是信基督透過死亡擦去我們一
切的罪債,不將過犯記在我們身上,也就是上帝使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基督里成為上帝的義。按着這個定義,保羅說,外邦人都犯罪,沒有一個義人
(一:18
– 31);猶太人又怎樣呢?也是沒有一個義人(二:1-
三:8);第一辯手在結束之前,下個結論:世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三:10)
第二辯手的責任是承接第一辯手所宣告的立場,更進一步的發揮。“因信
稱義”不是保羅自己想出來的,是有聖經根據。在律法之前幾百年,亞伯拉罕就是因為信上帝而被上帝稱為義,算為義;上帝的應許也是因信而得以實現,如亞伯拉
罕/撒拉年老生子就是一例(第四章)。因信稱義不但是有聖經根據,而且是有果效的(effective),什麼果效呢?一、能給人帶來莫大的福氣:借着主
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甚至以上帝為樂(五:1
–
11);二、把亞當和基督拿來對比,看到因信稱義的救法是最有果效:因亞當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死了,律法只是後來外添,叫過犯顯多,上帝的原意不是叫
人行律法稱義;因基督的順從,一次的義行,眾人就因信也成為義了,得永生,這是恩典。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五:12
- 21);三、因信稱義的人不再是罪的奴僕,是從罪得了釋放,是義的奴僕,與基督聯合,有新的生命,能結出成聖的果子。(六:1 – 23)
第三位辯手更進一步闡釋因信稱義的果效。因信稱義的人在基督里,借着
聖靈,克服肉體的軟弱,過一個得勝有餘的生活(七和八章)。聖靈和肉體在這兩章非常顯眼。
肉體的希臘文是一個多義詞,可以翻譯為血統、肉身或肉體。肉身(body)是和罪沒有關係,肉體(sarx)則是那傾向犯罪的人性
。中文《和合本》有時把肉身和肉體混淆,《新譯本》則把兩個詞完全分開。當人想靠律法生活的時候,他就發現律法變成罪的工具,罪的律就在肉體發動,肉體順
服罪的律,內心卻順服上帝的律,兩個律在交戰(七:1
-
25),基督徒很苦。怎麼辦?保羅以婚姻關係作例子,因信稱義的人是在律法上死了,脫離了律法,借着基督,歸給上帝了。現在不用再靠律法生活,只要體貼內
住的聖靈,就有能力勝過肉體,在基督里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種在聖靈里的生活好得無比,他印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有榮耀的盼望,禱告有聖靈的幫助,可以過
得勝有餘的生活(八:1
– 39)。
第四辯手來到“起承轉合”的“轉”的部分,把論證的範圍擴大,叫對手
措手不及。他不再延續前面三位的思路方向,轉而從救恩歷史的角度看上帝的作為。第九章說,上帝在眾民中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但這不表示從以色列生的
都是以色列人,在多如海沙的以色列人中,得救的只有剩下的餘數,就是那些信靠上帝的(九:27)。這個信靠上帝得救的原則也用在外邦人身上,第十章說,凡
求告主名,心裡信上帝叫耶穌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可以稱義。由於以色列人悖逆頂嘴,
羅馬教會的外邦人信徒可能幸災樂禍,認為上帝已經把以色列人棄絕。保羅說,非也。他用了一個橄欖樹的比喻,以色列人因不信,枝子被折下;外邦人因信,枝子
被接上。只要以色列人不是長久不信,上帝也可以把他們重新接上(11:23)。這就帶出剛才吃的雞腿,25
–
26節“。。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按照思路,這裡不是指以色列全民歸主,而是說,除了外邦人信主得救,整個歷史裡,包括
新、舊約里那些歸向上帝,被揀選的以色列余民,他們都和外邦人一樣,因信稱義而得救。上帝雖然沒有為他們安排最後一列車,但也沒有棄絕他們。這就是保羅說
的奧秘。
C。飯都冷了,時間所剩不多,我們吃一口飯好了。在十:14 –
15
。這裡提到與道有密切關係的四樣東西:信道、聽道、傳道、奉差遣。我只談傳道。希臘文的“傳”有兩個字:一是euaggelizo ,英文是
preach the
gospel, good news,中文是傳福音,傳好消息;一是 kerusso,英文是 proclaim,
herald,中文是傳(重要的信息)。兩個字都分別用在福音書和保羅的書信,是同義詞。但在用法上,有時重點不同:euaggelizo
的重點是傳的是福音,kerusso 的重點是傳的動作。在第十章這段經文裡,我們看到除了保羅引用舊約以賽亞書那節經文“報福音,傳喜信”用了一個
euaggelizo 外,其他兩個“傳道”用的都是 kerusso
,強調“傳”的動作,就好像強調“聽”和“信”一樣。這裡的“道”是福音,是因信稱義之道,這是understood,已經知道,不用再說。怎樣了解這個
“傳”字?羅馬有傳令官herald,在馬其頓之役,羅馬執政官Flamininus
弗拉米尼努斯大敗馬其頓方陣,來到當年希臘哥林多的Isthmian games
(依斯米亞)競技場,那裡人頭攢動,在號角聲響起後,全場肅靜,他的傳令官大聲宣讀:今天,羅馬大敗馬其頓軍隊。從今以後,馬其頓國王腓力五世放棄了對希
臘及愛琴海周邊地區的控制權。希臘國土不再有外軍駐紮,人民不必再進貢,可以按自己的風俗法律自由生活。這跟中國古代傳聖旨一樣,“奉天承命,皇帝詔
曰”。傳聖旨的不過是一個下品官,接聖旨的就算是宰相,但也要跪下接旨,不敢怠慢,不然人頭落地。這就是保羅用kerusso
“傳”的意義,傳的人是奉基督所差遣,帶着權柄,傳講因信稱義之道的好消息。保羅就是把自己視為傳令官,在提前二:7,提後一:11
說: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就是kerusso,herald,傳令官。他叫提摩太“務要傳道”(提後四:2)也是刻意用
kerusso。我們作為平信徒的是傳令官嗎?是,從《使徒行傳》,我們看到在初期教會,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開的是一般信徒(徒5:42,8:4)現在的
教會是怎樣的?很多教會只叫人傳,卻不教人怎樣傳,以致傳不得法;等於拿着聖旨,卻啞口無言。講台上的傳固然要經過訓練(在神學院有講道法,釋經講道之類
的必修課程);講台下的傳也是要有訓練。“傳”不是單單作見證,見證沒有傳的道相配,那跟外教的見證有何區別呢?我們教會的培訓都是集中在BGST,可惜
都以英文作媒介,所以你若有負擔,要更好發揮“傳”的恩賜,就唯有到神學院上晚間課程,如三元福音倍進布道(三福,見證只占了其中一段),福音橋之類的個
人布道法。(我們教會的中英文部過去都有提供這方面的培訓,但都胎死腹中。)
結語:
如果你問我:預言中的以色列有最後一列車嗎?我的答案是:沒有,這是從救恩歷史的角度看上帝的作為,我清楚知道,“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十:12)所以兩者的救法都是一樣,就是因信稱義,絕對沒有其他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