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鐘:從叛軍司令到大學校長
● 黃鐘
要判斷一個國家和人民胸襟之大小,莫過於觀察他們是如何處理和對待同室操戈的內戰了。
民國元老顏惠慶在回憶錄里提到過這樣一件事:他19世紀末在美國一所中學留學時,學校的大部分學生來自南方,就美國南方崇拜的英雄而言,沒有人比得上李將軍和有着“石牆”綽號的傑克遜。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這個李將軍就是南北戰爭中南軍的司令。
顏惠慶留學美國時,已是林肯“統一”美國三十年之後了。按照我們熟悉的成王敗寇標準,南北戰爭就是是非分明的解放戰爭,李將軍的形象,應該是非匪即盜,非寇即妖才對,一度弄得聯邦軍隊有些左支右絀的叛將,怎麼還能是被崇拜的英雄呢?
可是美國沒有官方教科書,出版歷史著作也不用官方審查,就李將軍的形象,誰也沒有權力向國民強制灌輸某種被認為是惟一正確的答案。對李將軍和平叛的格蘭特,美國人可以同表敬意。比如史密斯在他的書中就說:“他倆一起名垂青史。”
這位李將軍也算是美國的名門之後了, 21歲就成了華盛頓養子的乘龍快婿。他的爺爺理查德·亨利·李,就是1776年提出起草獨立宣言的動議,並在《獨立宣言》上簽字的弗吉尼亞代表。
應該說,他的先輩都是美國功勳卓著的開國者。
可李將軍卻為什麼成了分裂事業的戰神呢?
這還得從美國的制度說起。
我們通常說的美國這個“國”,跟我們經驗里的國截然不同。它是一個“合眾國”,是把許多“國”通過憲法湊到了一塊的“聯邦”。加入這個聯邦是各邦通過投票表決同意的,不像是秦始皇橫掃宇內那樣,通過殺人放火生拉硬綁到一起的。在這個被叫做合眾國的地方,歷史學家橫豎是寫不出華盛頓統一了美國這樣的故事。
既然各邦的“來”是自由的,為什麼想“去”就不能自由呢?要知道,根據當時的美國憲法,林肯倒是沒有向要脫離聯邦的各邦宣戰的權力,而《獨立宣言》卻有言在先: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而現在南方不再想跟北方在聯邦里一起過了,難道南方就沒有這樣的自由嗎?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與其說李將軍是簡單的背叛,不如說也是為自由而戰。
起先,聯邦是要任命他為統帥10萬大軍的少將,但遭到了他的拒絕。
布萊爾曾經問過他,謝絕職務是否跟可能失去家中的奴隸有關。李回答說:如果美國的400萬奴隸都歸他所有,為了避免一場戰爭,他也會欣然讓他們全部獲得自由。
他不是為保全奴隸制而戰。事實上,他早就認為:“蓄奴作為一種制度,在任何國家中都是一種道德上和政治上的罪惡。”行動勝於雄辯。作為繼承人,李將軍遵照岳父的遺囑,1862年釋放了所有的奴隸,並親自為自己過去的奴隸們簽發了通行證,讓他們越過防線投奔北方。
即使是整個南方,也不能簡單地說獨立只是為了保全奴隸制。因為奴隸主只是南部白人中的少數,只有5%的白人擁有奴隸。美國歷史學家就說,戰爭爆發時,“南部人民在爭取獨立上幾乎是萬眾一心的”。一個不能抓壯丁的地方,政府要開動戰車是需要足夠的民意基礎。
其實李是熱愛聯邦的。在給姐姐的信中,他說弗吉尼亞退出聯邦的行動是錯誤的。但是,他也忠誠於弗吉尼亞:“儘管我如此熱愛聯邦,可我卻無法下決心舉起拳頭去打我的親戚、我的孩子、我的家。”
不過,無論李將軍的願望如何,都無法改變這樣一個事實:他為之浴血奮戰的土地是和奴隸制聯繫在一起的。隨着1863年1月1日解放宣言的發布,李為之戰鬥的事業在人類歷史上永遠地失去了道義的制高點。
在《美國國內戰爭史》裡,英國艾德蒙斯將軍稱李具有“偉大的軍事天才”,而李的天才意味着聯邦的災星。他指揮的傑克遜將軍在第二次布爾倫河戰役中,打敗了波普將軍率領的聯邦軍隊,就連林肯都跌坐在椅子上,喊徹底完了。而錢瑟勒斯維爾戰役中,李將軍的邦聯軍隊以少勝多。李又一次讓收到慘敗報告的林肯感嘆“不足6萬腹飢衣破的叫花子把13萬精兵殺得丟盔棄甲”!
但南部邦聯還是在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窮途末路。
到了1865年,忠於他的士兵們已經是只能用野洋蔥、野草、去年的爛土豆和所有只要能吃的東西充飢了。大勢已去,繼續流血只會是無謂的犧牲。李將軍知道,該讓戰神歇息了。1865年4月,他下令打起了白旗。李將軍在他起草給戰士們的最後一份文告裡說:“只是因為感到英勇和忠誠是無法補償繼續戰鬥所招致的損失,所以我決定避免無謂的犧牲。”
李將軍盡力了。
投降未必不英雄。
李將軍在去格蘭特軍中洽談投降事宜前,對手下說:“我可能要成為格蘭特的階下囚了,我想我必須使自己的儀表儘可能好一些。”敗,也要敗得有尊嚴。
在談判中,李將軍希望他的騎兵和炮兵能夠保留那些屬於他們自己的馬匹。
而格蘭特則回答:“如果這些士兵沒有現在所乘馬匹的幫助,就很難收穫下一季的莊稼,養活家中老小過冬,我會這樣安排的。”
那些馬匹曾經是戰爭的工具,但格蘭特和李都沒有忘記,美國需要和解。
格蘭特勝利了,但他能給昔日兵戎相見的敵人以體面。李的軍官們依然還可以保留自己的隨身武器。沒有絞刑,也沒有押着俘虜舉行勝利遊行。
硝煙在散去。但仇恨並沒有隨着戰爭一起結束。在有些人眼裡,叛亂者應該受到嚴懲。要知道,在這場戰爭中,共有62萬人喪生。大約每60個美國人里,就有一個死於戰火。照常理來說,總得有人為這場殘酷的戰爭負責。
當總統約翰遜問格蘭特什麼時候能審判李和傑斐遜·戴維斯這些人時,格蘭特認為決不能審判,除非他們違背了自己的誓言。他說他寧可辭去司令之職,也不願去執行要他逮捕李的命令。從此,一個聯邦大陪審團以叛國罪對李提出起訴的事,也就沒有了下文。
畢竟政治問題和法律問題不是一回事。一個知道區分政治問題和法律問題的國家是幸福的,一個理解政治問題和法律問題不同的民族是理智的。美國內戰沒有產生戰犯,也沒有一兵一卒在未來的歲月里因為“歷史問題”而遭到清算和迫害,勝利者更沒有用筆墨掀起一場醜化運動以便將反叛者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南部邦聯總統傑斐遜·戴維斯1889年去世,活了81歲。副總統斯蒂芬斯則戰後不久就被佐治亞選為聯邦參議員,死後墓碑上居然還刻着 “一心為公”,他生前沒有被人改造,死後也沒有誰去鞭屍揚灰,儘管他至死都堅信奴隸制比工資奴隸制更有人性。即使是1865年4月14日林肯被同情南方的布思刺殺,美國也沒有因此瘋狂,來一次徹底乾淨肅清南部殘餘的斬草除根運動。美國始終是一個“不徹底”的國家。
戰爭結束了,李從此遠離塵囂,也遠離仇恨。他拒絕了一家保險公司年薪一萬美元的聘請,在1865年9月就任了華盛頓學院的院長,工資一年只有1500美元。這所規模很小,名氣也很小的,破了產的學院,地處偏僻的列剋星敦山區。在南北戰爭結束後的三十餘年裡,昔日南部邦聯的一些大人物們,用回憶錄和文章繼續着往日的戰鬥,而這位善於辭令的院長,卻什麼也沒有寫。
李致力於學院的教育事業,他說自己非常喜歡這美好的平民生活。在1870年——李生命的最後一年,他帶着女兒安妮到南方休了兩個月假。所到之處,迎接他的是鮮花、歡呼和敬意。在哥倫比亞,南部邦聯老戰士冒着傾盆大雨,列隊走到車站歡迎;在奧古斯塔,數千人向他致敬;在朴次茅斯,人們為他鳴放禮炮……南方的人民用凱旋者才可能獲得的儀式迎接這位過去的敗將。
1870年,李長眠在了學院的小教堂之下。在那裡,他的塑像依然身穿南部邦聯軍裝。
這就是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