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預定論的爭論點
基於這一段時間討論的參與和思考,根據DXJM的看法、意見和建議總結如下。具體經文就不再重複引用,供商榷參考。
神恩獨做,高舉神的主權和恩典,即神預定揀選信徒得救的每一步包括信心的起始都是神的恩典並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家都是同意和承認的。問題是能否推出非信徒的滅亡,也是神預定揀選其不得救的。這就是雙重預定論。大家不同意的地方在於,預定非信徒的滅亡有違神的慈愛。非信徒的滅亡解釋為自甘墮落、死在罪里並且責任自負的必然容易被接受,神只是任憑其因墮落而滅亡,這並沒有失去神的公義。其實,人的罪自己承擔,大家都是同意的。一般認為的信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獄,就可以解釋為:信者是被預定的,不信者並不是被預定不信的。同樣,如果從數量的角度,預定一部分人得救,就不要用邏輯推出“預定”另一部分不得救的好。聖經沒有強調數量,而是從告誡的角度,以及盼望期待的角度來看不信與信的。邏輯應適可而止,還是歸於信仰。這與神雖然掌控萬有,有至高者的主權,卻推理不出神是罪惡的創造者這一點是一致的,因為神就是是慈愛公義良善聖潔,是真理和生命。
自由意志,或者說主觀意志(意念,意願)。既然是罪人,那就承認完全墮落吧(T),意志還是有的,不管稱為自由意志也好,墮落的意志也好。既然承認神恩獨做,那麼信心(重生)和神的恩典是一體兩面的。人的意志(信心)與神的恩典糾纏疊加在一起,但是要承認神的救恩是主動的首要的,而人的信心是被動的回應的,這是邏輯上的必然。不要去管時間上的先後,因為這並不重要(儘管本人認為是同時的)。本乎恩(主權),因着信(意志),兩者不可缺。雖然一般強調“因信稱義”,但也是“本恩稱義”的。
信徒的保守。神的預定的定義本身指不可抗拒的力量(恩典),自然只有堅持到底的信徒(耶穌的羊)才是預定的,而沒有堅持到底的信徒不是預定的。預定的是堅持到底的信徒,自然是不可抗拒的恩典。這是從信仰的理論角度看信徒的保守。如果說恩典可以抗拒,那麼這應該是指一般接觸到的眼見的信徒或教會成員,因為沒有人能知道別人是否一生能堅持信仰到底。對個人來說,能做到的是只要此時此刻、每時每刻都相信:我是神預定的,我一生信靠順服神。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勵別人說:你是神預定的,這是在造就人。因此,預定本身成為信心和對信心的確認。這是從信仰的實踐角度看信徒的保守。可見,對於信徒的定義理解產生了信徒是否能得到神的保守這個問題。
感謝讚美神!求神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