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救贖 |
送交者: soccerfun 2016年06月27日08:42: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鬱金香的困惑》第七章 限定救贖 我們都相信不是所有的人最終都得救。我們也都相信耶穌的能力與救贖足夠拯救全世界,但惟獨有效地施行在他所要揀選的人身上。我們的分歧是正方認為神只進行了有限的救贖,神從一開始就沒打算救所有的人。最後得救的人是創世以前就揀選的選民,他們的名字早就寫在生命冊上了。把話說白了就是:“我們未來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在我們出生之前,上帝早就預定了”。也就是說神在創世以前就定好了張三李四得救,王二麻子不得救。我認為最後得救的是在耶穌基督里蒙揀選的人。神沒有事先指定誰信誰不信。神要人自己以信心回應。信耶穌並持守到底的人就是在耶穌基督里蒙揀選的人,信的人才能得救。關於誰蒙揀選,請參見第六章神的揀選。由於雙重預定在第六章已有涉及,這裡重點分析一下救贖的果效,也是就說為什麼只有一部分人得救了。另外我們要看看耶穌基督到底是為誰死的。 一、代贖的功效 正方伯特納同學說如果代贖可以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但是有些人還是滅亡了,那麼結論就是“客觀來說,代贖使每個人都可能得救,但是實際上卻沒有使每個人得救。按照阿民念的理論,代贖只是使每個人都「可能和神的恩典合作」罷了,如果他們願意,就可以和神的恩典合作,使自己得救。”。事實上確實有很多的人最終沒有得救。代贖有可能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不等於一定施行在每個人身上。換個角度說每個人只要你信都有可能得到救恩。但是不是每個人都實際地得到了救恩,因為有的人不信。我說這話的聖經根據是約3:16,36。就好比聖誕老人到幼兒園發禮物,禮物多的是。每個孩子都可以領一份禮物。但是不等於每一個孩子都領到了禮物,因為有的孩子不要。有的人沒有拿到禮物不等於說禮物不夠或者本來就沒准備他的禮物(因為那些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根據約3:16,雖然神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了全人類,代人受死,叫人可以因信他而得救。但他的死是要拯救人類(世人),是目的而不是結果---不是說已經拯救了所有的人。因為神定的規則是只有信的人才可以得救。所以,有人最終沒有得救並不等於基督的死不足以拯救全人類,不等於神本意就是要命定一部分下地獄。祂“不願有一人沉論,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伯特納責問雅米念的觀點時說 “雖然罪被除掉了,卻還是因為不信而滅亡”嗎?伯特納說這話的潛台詞是認為基督的死已經除去了世人的罪,是個完成時態。這是個極大的神學錯誤。人不信的時候他的罪還沒有被除掉,雖然耶穌已經上了十字架,已經復活。我們只有認自己的罪,信耶穌是基督罪才得赦免。罪不得赦免當然要滅亡。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這裡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說的就是罪還沒有除掉。 伯特納引用司布真同學的話支持自己說:“如果基督為你死,你就永遠不會失喪。神不會為一件事懲罰兩次。如果神因為你犯罪懲罰了耶穌,他就不會再懲罰你。”按司布真的說法(如果真是司布真的話的話),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已經把人該受的刑罰罰在了耶穌身上。如果耶穌是為所有的人死的,已經刑罰過了,為何還要再罰一次?就因為不信?所以推論只能是耶穌不是為所有的人死的。看來“基督死了,贖價已經交了,罪就得赦”這個觀點在正方集團是很一致的看法。因為他們的理論基礎是人全然敗壞,由此推出只能由神來無條件揀選,跟人的態度沒有關系。正方認為如果強調人的信,就有人在得救的事上有功勞的嫌疑。所以,人的信在人得救的事上被刻意的弱化了。在基督的替死和人的得救之間沒有任何條件連接。約3:16明確闡明了救恩的原意(神愛世人),方法(賜獨生子),途徑(信),范圍(一切願意相信的),結果(永生,不滅亡)。從正方的論證看他們把基督替死等同於罪已經除去,即使人沒有相信。這個不是聖經的教導。有個例子一直以來被布道家們使用:一個法官的兒子犯了罪,面臨審判。法官愛他的兒子,但又不能不罰他,就自己走下審判台替他交了贖價,他就可以回到審判台前赦免他的兒子。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例子。這法官簡直在徇私枉法!法官交罰款可以。但是這個例子裡不提兒子認罪沒有,這個法官卻拿錢買了他的自由。公義何在?今天中國的社會不是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嗎?那些富二代在外面闖了禍,老子出面使銀子上上下下的打點,孩子本人卻不見認錯。被傷害的人只要拿了銀子目的就達到了,不再追究。公義得不到伸張。照司布真的理論基督徒完全可能繼續犯罪,因為已經懲罰在耶穌身上了,神難道會再懲罰我嗎?“我爸已經交錢了”。正方理解的“我是選民” 跟“我爸是李剛”有什麼區別?透着一種優越感。如果人不認罪,不認為耶穌是為他死的,刑罰罰在耶穌身上並不能免你的罪。不然神的公義如何滿足?所以,正方認為耶穌的死已經除去了人的罪是不對的。這個錯誤在正方集團一致被接納令人震驚。人需要悔改,信耶穌才能得赦免,才能得救。這個不是推理是聖經明文教導。 正方常見的一個辯詞是如果耶穌是為全人類死的,可是,不是每個人都被救贖了,耶穌的寶血豈不是白流了嗎?難道耶穌的血功效不是100%嗎?這個又是沒有聖經根據,完全是人的推理。還是那個誤區。正方認為如果耶穌為你死了,你就肯定會得救,這里沒有考慮你信還是不信。耶穌的血100%功效是個不明確的說法。他的意思是耶穌為100個人死,但是有60個人因為不信最後沒有得救,耶穌的血就不是100%的有效。只有40%有效。如果非要有耶穌寶血100%有功效的說法,那這個說法的意思應該是你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你信耶穌可以有永生,你就100%的肯定可以得救。因為聖經啟示的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不信的人滅亡不代表耶穌的血白流了,因為所有信他的人照着應許都得到了永生,他的血沒有白流。他要是不流血就沒有一個人的罪可以得赦免。這本來就是神的旨意,在創世以前就定下的。伯特納擔心要是雅米念的理論正確的話,等於說神所造的人一再阻撓、挫敗神的計劃。神的計劃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就得救,不信就滅亡,神的計劃怎麼就被阻撓被挫敗了?伯特納說這話的時候有個預設---假定神預定了張三李四得救,可是張三爛泥糊不上牆非要墮落,那神預定的計劃50%豈不是要落空了?很多正方同學繞不過這彎兒就是老把結論當根據使,在那個預設里出不來。建議伯特納同學換個角度,如果神預定的是一個原則,張三信就有永生不信就滅亡,不管張三信還是不信,最後滅亡了沒有,神的計劃,神的救恩大廈依然要實現,何來神的計劃被人挫敗之說呀? 二、關於贖價 伯特納說聖經說基督為他的百姓作了贖價──「人子來……捨命作多人many.G4183的贖價」(太廿:28)。注意這里是說多人,不是說每個人。一個東西要成為贖價,必須有三個條件:(1)有人被拘禁不得自由;(2)別人為了使他得釋放,把這個東西給拘禁他的人;(3)拘禁他的人收下這個東西,就真的釋放他,使他得自由。如果這三個條件有一個沒有滿足,這東西就還不能算是真贖價。就人來說,如果拘禁他的人講義氣,就應該一接到贖價就釋放他,不要求他再付其它什麼東西。就神來說,如果神是公義的,而且基督受苦、受死是作每個人的贖價,而不是只為蒙揀選的人,那麼基督代贖的果效就必須傳達給每一個人,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任何人受永刑,都會使神變成不公義。如果有人因為不信而下地獄,神就是重複要求執行這個極刑──第一次要求代替罪人的基督受死,第二次要求罪人本人受永死,那麼神就不公義了。
我不知道伯特納同學是不是注意到這節經文他舍自己作萬人(all,G3956)的贖價(提前2:6)。伯特納如果在這里選用這段經文我倒想看看他是不是還能說注意這里是說多人,不是說每個人。選擇性的使用經文不是嚴謹的治學態度。你可以掩耳盜鈴但你不能假定別人都沒有看見提前2:6是不是?關於贖價三個條件這個例子的推理不是根據聖經,完全是人的推理。我們注意到他的例子裡用那人的義氣來類比神的公義。感覺這里是綁匪拿到贖價就放人的義氣而不是法官伸張正義的公義。綁匪拿到贖價放人這個例子沒有考慮這人的態度。而神的慈愛和公義是並行的。聖經說。Mak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1Jn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聖經里關於人得救的條件是信,是悔改,認自己的罪。而他這里的三個條件沒有被贖的人的態度。伯特納的這句如果有人因為不信而下地獄,神就是重複要求執行這個極刑──第一次要求代替罪人的基督受死,第二次要求罪人本人受永死,那麼神就不公義了。我的下巴都要掉了!人信就有永生,人不信就沒有永生是神的旨意(約3:36),伯特納怎麼說如果有人因為不信而下地獄,……那麼神就不公義了呢?在這個條件(人不信)和結果(下地獄)之間你就是有再強力嚴謹的推理也難支持這麼明顯的神學錯誤。一直都很推崇上帝主權的正方同學怎麼敢在這里跟神叫板?我以為就我一個人看見了,其實,這個觀點在正方陣營里還是很有市場的。https://www.51zanmei.net/article-821.html。也可能不是所有的正方同學都認同這句話。但是有任何一位正方同學對此提出異議嗎?這種帶着問題找答案的治學態度真的把我雷到了。推理不是不可以,但是當你推到與明確經文有沖突到這份上了還不回頭反思自己的神學哪裡出了問題就很危險了。
如果伯特納把下面加在他的例子裡可以來類比聖經里的意思了。法官對所有的囚犯說“已經有人為你們付了贖價,願意認罪並願意接納他代贖的可以自由了”。有人不認為自己犯罪了,不需要贖價。有人知道自己犯罪了但是不信有人肯替他贖罪。哪有這好事啊?所以他們都不能被赦免,雖然贖價已經付了。信的人跟法官說“我承認我是個罪人,我願意接納他的代贖,因為他的確是為我死的。”那他就可以自由了。所以,有人不出去不是法官說謊忽悠人,或者他的話沒有效力。同理,雖然耶穌付上了贖價,但是還有人沒得救也不是神沒準備救他。是他不信神的話,不信神的恩典。伯特納這個例子舉的不好。
正方質問“基督有沒有贖非選民不信基督這個具體的罪?如果贖了,談何定罪?如果沒贖,談何無限贖罪。”基督沒有贖不信基督這個具體的罪。從約一 1:9看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的前提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基督為世人付上贖價,救恩大廈的框架已經“成了(約 19:30)”。但是每個具體的人的罪還沒有被赦免。人需要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為我死的,是為了除去我的罪。所以,約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無限贖罪”的意思是“赦免一切的罪”。注意這個無限贖罪是有前提的(約一1:9)。另外,你不能因為我不贊成你的“有限贖罪”就把我當成是“無限贖罪”。世界上的事不總是非此即彼。“無限贖罪”是個不好的詞彙,容易和普世救贖相混淆(最後所有的人都會得救),可是我又不願意用你的“有限贖罪”,因為你的“有限贖罪”已經有了特定含義。不要隨意把辯友劃到一個你熟悉的異端,或者把人擠到一個陷阱旁,這樣批着方便。正方這個責問跟上面伯特納和司布真是一個路子,就是他們都刻意忽略了人的態度,以為只要耶穌付出了贖價罪就得赦免了。
正方伯特納同學說加爾文主義者則主張「在神的心意與奧秘的計劃里,基督只為被神揀選的人而死;至於其餘沒有被神揀選的人,只承受普通恩典,基督的死與他們沒有直接關系」。「救贖」被限定,不是每個人都有分。正方說基督沒有必要為不信他的人而死。 伯特納是這樣論述的。耶穌說:「我為羊捨命」,這就表示耶穌認為他受死的意義與目的,是局限在一個范圍里的。如果他只為羊捨命,就代表他代贖的事工不是普遍針對每個人的,因為他對法利賽人說:「你們不是我的羊」;又說:「你們是屬於你們的父魔鬼」。耶穌既然這麼清楚把法利賽人排除在外,還會有人主張耶穌為法利賽人捨命嗎? 耶穌是什麼背景下說“我為羊捨命(約10:15)”的?是在談論僱工的時候(約10:11-16),因為僱工見狼來了就跑了。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為羊捨命。”這句話的重點是對應僱工的表現,強調好牧人好到一個程度可以為羊“捨命”。而僱工因為不是自己的羊就跑了。耶穌講這個例子不是說限定救贖呢。耶穌是說他願意為我們捨命。如果為了闡明正方所謂的限定救贖,這個例子應該是狼來了,撲向一群羊,因為不是自己的羊,牧人就不出手救援。但是當狼撲向自己的羊群時,牧人就以命相搏。顯明內外有別。如果是這樣,這個例子說的就是耶穌只為自己的羊捨命,不為別人的的羊捨命。要是那樣這些不是主的羊會是誰的羊呢?我們知道所有的人都是照神的形象造的,都如羊走迷失(賽 53:6)。神為什麼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了一些別人的羊或者蛇的後裔?正方難道認為大部分的人最後沒有得救是因為他們是照着蛇的形象造的嗎?耶穌說法利賽人不是羊了嗎?沒有。耶穌說他們是羊,只是“你們不是我的羊”。法利賽人也就是迷途羔羊啦。耶穌來尋找他們,但是他們不肯認造他們的主。如果像伯特納說的法利賽人是屬魔鬼的,那後來信主的法利賽人怎麼解釋呀?讀經讀仔細了!要看上下文,不能斷章取義!耶穌說“你們是屬於你們的父魔鬼(約8:44)”,耶穌沒有說“法利賽人是屬於魔鬼的”。耶穌是指着那不信的法利賽人說的。因為這話前面耶穌說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約 8:43)。耶穌說他們是屬於魔鬼不是說因為法利賽人是蛇的血脈。他給出的原因是“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邏輯是這樣的,“你們不信我,不聽我的道,就是與神為敵的,就是屬魔鬼的,因為撒旦就是抵擋者。”要是按伯特納的理論,耶穌既然這麼清楚把法利賽人排除在外,還會有人主張耶穌為法利賽人捨命嗎,那法利賽人就不會有一個人信主。可是我們都知道保羅是法利賽人。在使徒行傳里有法利賽人信主(徒15:5)。伯特納說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各是人類中的一部分。神既然起初就叫這兩個團體「彼此為仇」,所以我們可以清楚看出「神從來沒有一視同仁地愛他們,也不打算沒有區別地拯救他們」。似乎伯特納同學接受“蛇種說”沒有困難。正方同學都同意他這段議論嗎?應該不是吧,這個也忒離譜了吧?如果不是我就先不批他了。友情提醒,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seedH2233)和女人的後裔(seedH2233)也彼此為仇(創3:15)。女人的後裔是單數,蛇的後裔也是單數。伯特納把這兩個後裔解釋成各是人類中的一部分,人類社會是非此即彼的兩大陣營。 正方常用的另外一處靠點邊的支持經文是“…神的教會,就是神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幾乎所有的正方同學都會用到這節經文來支持限定救贖。從這句話得不出耶穌只是為教會死的結論。如果耶穌是為每個人死的,說信徒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完全沒有問題。如果有人說“女同學的書是老師買來的”是不是一定有“男同學的書不是老師買來的”?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地滅亡(彼後 2:1)。注意看,這些滅亡的人,彼得居然稱主買了(boughtG59)他們。G59的原意是buy, redeem。所以,我們看到女同學的書是老師買的,男同學的書也是老師買的。當有人對女生們說你們的書是老師買來的,不要以為男同學的書就不是老師買的。 引用徒20: 28支持自己的正方同學都沒有讀過彼得後書嗎?還是選擇性的遺忘了? 我們看到正方使用的這些維護耶穌只為選民而死的說法的經文中沒有一處支持這個結論。如果哪位正方同學還有更好的經文請指出。他們更多的是人的推理。並且有嚴重的神學錯誤。耶穌到底是為誰死的?我們也來看看反方使用的聖經以及正方的抗辯吧。 1.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2)。 本來這是一句很明白的經文,可是因為與鬱金香不合,正方需要以他們的教義來解釋聖經。正方辯說這里的“普天下人”指的是普天下的基督徒。 “普天下人”英文版是wholeG3650 world.G2889,全世界。我不知道要強解成“各方各國各族的基督徒”得繞多大的圈子。根據上下文這個“普天下人”是跟“我們”對應的。我們是誰?老約翰跟誰說話呢?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2:1)。他在跟一幫後生,一幫主內的小兄弟說話呢。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約一 5:13)。老約翰語重心長的要讓他們明白他們是屬基督的,應該行在光明里,應該跟世人不一樣。他寫信給“你們”並且用了“我們”說明他就是寫給基督徒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約一 1:3)。那麼以後的“我們”應該如何如何為人處世就指代的是對基督徒的期望和勉勵。與約一2:1-2這里的我們之對應的 “普天下人”就是還沒有信主的人,因為他前面說了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約一 5:13)。您覺得老約翰的意思是想說“不單單是為了我們猶太人的罪,也是為了普天下的基督徒的罪”嗎?顯然不是。因為這里根本沒提猶太人如何,上下文沒有這樣的環境。如果是彼得在得了那個“都潔淨了(徒10:9-28)”的異夢以後說這話,那這個和“我們(猶太人)”對應的“普天下人”可能指的是外邦人中的信徒。但在這里,這個“普天下人”肯定指的是和信徒對應的普天下的不信的人。因為老約翰在教育基督徒跟世界劃清界限。 在約翰一書另一處也用到“全世界wholeG3650 worldG2889”。這個地方則顯然是指整個世界。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the whole world lieth in wickedness(約一5:19)。這里的“我們”和“全世界”又是一個對應。和約一2:2一樣都是在指基督徒與世人的對比。如果前面的wholeG3650 worldG2889被解釋成普天下的基督徒,而這里卻是指不信的人,老約翰為什麼要在同一卷書信里一詞兩用呢?如果讓一個沒有接觸過基督教的人(沒有任何神學背景)來翻譯的話,兩處的經文的wholeG3650 worldG2889一定會被解釋成同一個意思。當正方帶着他們的神學來解經時,就出現了這樣很牽強的解釋。當我們的解釋、推理和我們的神學觀與聖經發生沖突時,我認為正確的做法是要慎重審查我們的解釋、推理和神學觀是不是真的無懈可擊而不是曲解聖經。 2. 不願有一人anyG5100沉論,乃願人人(πᾶς,all, G3956)都悔改。(彼後3:9) not willing that any should perish, but that allG3956 should come to repentance. 一人(any)與人人(all)對應,很難將這里的人人解釋稱信的人。因為他說的是人人都應該(should)悔改,不是人人都會悔改或者人人都將悔改。所以,這麼解釋不會有普世救贖論的嫌疑。從這段經文看,在神的救恩計劃里,神沒有排除任何一個人。神的心意是要人人都悔改。如果神定意限量救贖一部分人,幹嘛這裡還說不願有一人沉論,乃願人人都悔改?
3. 1Ti 2:4他願意萬人allG3956 menG444得救,明白真道。1Ti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2:6 他舍自己作萬人(πᾶς,all,G3956)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4) 這里1Ti 2:4 他願意萬人allG3956 menG444得救,肯定不是說他願意所有的選民(the elected)得救。要不然他為什麼用這麼容易混淆的詞?1Ti 2:6的“萬人”用的詞跟上面彼後3:9及下面Heb 2:9的“人人”是同一個詞all G3956 。不是為好幾萬人死,是為所有的人all G3956做了贖價。因為提到了只有一位神,然後,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注意這里沒說在神和信的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人是一個整體概念。(如果您連這個“人”也要強解為選民的話,那可真是你的神學高過聖經了。)那後面的allG3956應該沒有爭議的是所有的人。 四、總原則解經法 唐崇榮牧師為正方所做的抗辯是我認為最有力的。所以,也最值得在這里討論的。他在香港的一次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演講時在回應彼後3:9時拿出下面這段經文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allG3956 men)來歸我(約12:32)來抗辯的。 唐牧師問這里萬人是什麼?所有的人?……。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歸向耶穌了嗎?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基督徒了嗎?奧古士督下令天下所有的人都要回到自己的家鄉報名上冊。山東一個鄉村的人也回去了嗎?是所有的人嗎?…..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基督徒了嗎?”唐牧師又提到哥前11:22 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 1Co 15:22 For as in Adam all G3956 die, even so in Christ shall all G3956 be made alive. 他問耶穌復活以後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復活了?他這麼一問全場鴉雀無聲。他的邏輯是這里的all就不是全世界所有的人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要一看見all,一看見世人就認為是全世界的人。既然這里的all可以不是所有的人,那你這里約一2:2、希2:9和提前2:6里的all就都可以解釋成基督徒。所以,神願意所有的人得救就不一定對。所以,耶穌是為基督徒而死的,不是為所有的人死的。 即使約12:32這裡的all指的是並不是所有的人,並不能證明我上面提到的三段經文說的不是全世界所有的人。您需要一個一個的去否定。 唐牧師這麼解經的根據是他推崇的總原則解經法。據他說在中國的解經書裡還沒有人講過。我們最多講的是以經解經。第一節錯了,以後骨牌效應,越錯越大。把所有的經文都找到,找到總原則,再個別處理,就安全多了。 我不能贊同唐牧師這樣的總原則解經法。在批判“以經解經”時唐牧師說第一節錯了,以後骨牌效應,越錯越大。總原則解經其實也有它自己的問題。我相信唐牧師肯定是先用聖經建立教義,然後在這教義指導下來解釋聖經。但是他建立的教義是在暫時放下一些有爭議的經文情況下做出的。您不能用這樣一個有爭議的教義比如加爾文預定論再回過頭來解釋聖經中關於預定論的經文。你需要在建立預定論的時候就對那些有爭議的經文作出合理解釋。預定論的根基是關於全然敗壞。如果這個根基本來就不穩(參見本文第四章人的全然敗壞),他們後面四點其實也有骨牌效應。當他們遇到有明確經文與他們的教義沖突時,不是回頭重新審慎他們的教義,而是強解聖經。比如,神愛世人,本來字面的意思非常清楚,可是鬱金香教義的總原則是,神起初揀選了張三李四,沒有揀選王二麻子,說神愛王二麻子但是卻沒揀選他,邏輯上說不通,於是他們就必須給神愛世人一個解釋----神愛世人其實是神愛選民的意思。 耶和華見證人也是總原則解經法。根據他們的總原則,只有一位真神。所以,既然耶和華父神是真神,道就不能也是真神了。他們就把約1:1-2的神翻譯成小寫的神a god。他們翻譯成“道也是個神”而不是道就是神。 我認為解經最重要的原則是首先要忠實字的原意及上下文。這里包括一個字到底有多少種用法。在這麼多用法中此時此地用哪一個,選擇的原則是上下文理。另外還要了解作者的寫作意圖和時代背景。最後是用以經解經來檢驗,也就是說的要跟其他重要經文可以調和。給明確經文較重的分量。不明確的經文不能蓋過明確的經文。例外,對詩篇等抒發作者感情的經文經節的看重要小於對教義闡述的經節。 比如,all這個詞有“全部的,所有的,每一個,各種”幾個意思。基本上是沒有漏掉一個,沒有保留,最大可能,質量或數量上的全部的意思。比如all students所有的學生,all speed全速, beyond all doubt毫無疑問。至於all確切指代的是什麼(誰)需要看上下文。 舉例:all students應該是所有的學生,不排除任何一個。但是到底是全班所有的學生還是全校所有的學生還是全世界所有的學生要看上下文。在上下文規定的范疇以內all必須是全部的意思,不能有部分的意思。比如老師說“今天所有的人都交作業了,只有王普沒交”。這個“所有的人”肯定不是全世界的人,是全班所有的人,絕對不會是指班上的男同學,雖然包含有男同學。而老師在另一個場合說“所有的人都會死”,他說這話很可能是指全世界所有的人。如果這是電影里的一個場景,在一列火車上發生的事,那這個“所有的人都會死”指的是此時此地所有的人都不能倖免的意思。所以,黃金規則是看上下文。
現在來回應唐牧師的辯詞。 這個“吸引萬人來歸向我will draw all men unto me (約12:32)”和“神愛世人”一樣都是對着一個群體說的。要是這里的萬人是基督徒的話,耶穌應該說“當人子被舉起來的時候就要吸引我的羊來歸向我”。或者“我父賜給我的人就要歸向我”。至於這些被吸引來的人是不是最終都信了耶穌,還要看他是不是願意相信。當年在耶穌榮耀進耶路撒冷的時候就是眾人都被吸引來,人們甚至拿自己的衣服鋪在地上歡呼迎接他。可是這些人時候並沒有都成為基督徒。 至於Luk 2:1,雖然有“天下人民”,但是因為有“該撒亞古士督”,“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等強烈的上下文支持,從這裡的“天下人民”聯想到“山東一個鄉村的人”顯然是成心的。英文用的是the entire Roman world,顯然沒有人會誤解這裡的天下人民指的是羅馬統治下的土地,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氣概。即使這樣,羅馬全地的人也不一定都去報名上冊了,比如有的人根本沒接到通知或者有的人知道了也去不了或不想去。就跟上面耶穌說他要“吸引萬人歸向我”,也不是所有的人最後都會被吸引一樣。所以,唐牧師這里把歸向我等同於成了基督徒是不恰當的。 提前2:6的萬人和希2:9的人人如果不是所有人的意思,那會是什麼呢?一個字可能有幾個意思。在不同的環境下可以代表不同的意思。應該理解成什麼應該看上下文。而不是挑一個我喜歡的。不能因為有一處有特定上下文的“萬人(all)”是基督徒的意思,所以,提前2:6的“萬人”也一定可以是所有基督徒的意思。你必須根據上下文來指出為什麼不是所有的人,而不是根據你預定論的教義,因為你的教義還沒有被證實。 再來說哥前15:22在亞當里眾人 allG3956 都死了。 照樣 ,在基督里眾人 allG3956也都要復活。1Co 15:22 For as in Adam all G3956 die, even so in Christ shall all G3956 be made alive. 唐牧師問耶穌復活以後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復活了?唐牧師的意思是這裡的眾人allG3956並不是指“全世界的人”,所以,不是所有的allG3956都是指全世界所有的人。比如這裡all就是指信他的都復要活。 哥前15:22這里其實講得很明白了,在基督里所有的人都要復活。原文不是說全世界的人都要復活。唐牧師為什麼有這樣的責問呢?這里的all可以理解為信主的人,那是因為有強烈的上下文語言環境在基督里決定了應該這麼解。兩個All的本意都是全部的,加上在亞當里和在基督里的限定。這裡兩個All就分別指代的是所有的罪人和所有信主的人。如果哥前15:22沒有在基督里,唐牧師的責問就成立。 關於前面引用的經文中的萬人或者人人是應該當做“信的人”解還是當成“全世界的人”解,我和唐牧師的根據是不一樣的,雖然我們的結論是一致的-----前面一個all指的是所有的罪人;後面一個all所有信主的人。我推論這些詞的確切含義是從上下文來的。唐牧師要把哪個all解釋成什麼是根據一個總原則解經法來的。可是你的總原則是根據你查考了所有的相關經文後得出的。在這些經文有矛盾的時候你怎麼建立你的總原則?唐牧師說哥前十五22這里的眾人解釋成“信的人或揀選的人”,是因為其他經文說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永生。所以,這里的all應該解釋為“信的人”。而我認為解釋成信主的人或揀選的人是因為上下文裡強調了在基督里。所以,這里的眾人可以理解為在基督里所有的人,也就是信的人。而信的人都復活得生命跟其他經文是不矛盾的。我們的結論是一樣的,但是得出結論的根據是不一樣的。唐牧師拿出一兩個例子抗辯只能說明all在特定場合不一定就是指全世界的人,因為有強烈的上下文限定。但是說到底all還是有“全部的”意思。是信的人的全部。All永遠不能解釋為“其中一部分”。唐牧師要否認我上面列出的其他經文中的all確實是指所有的人需要在上下文找到線索才有說服力。 羅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allG3956 menG444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 眾人allG3956 menG444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羅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manyG4183也成為義了。 Rom 5:18 Therefore as by the offence of one judgment came upon all men to condemnation; even so by the righteousness of one the free gift came upon all men unto justification of life. Rom 5:19 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many be made righteous. 這是唐牧師提到的另一處經文。雖然羅五18里的all似乎有些問題,因為沒有“在基督里”的限定不是十分清楚。但是下面緊接着的19節就使用了manyG4183來澄清。我們注意到18節的動詞第二個came是原文沒有的。它的時態似乎有些問題。因為根據後面羅5:19,這裡的the free gift came upon應該是the free gift shall come upon,而不是came。19節是明確的經文,句子完整。18節是不明確的經文並有字的添加,另外,19節是在18節之後說的,基本上是18節的重複,只是改了一個關鍵的字many,好像意猶未盡再補充矯正一下似的。我認為19節字句完整,意思明了應該給予較重的分量。因此,保羅說的“眾人被稱義”不是說全世界的人每一個人都被稱義了。所以,18節的all被解釋成基督徒是可以的,但是因為有19節明確限定了一下。如果其他的經文有all men的時候,要是被解釋成基督徒而不是所有的人需要上下文有限定才行。所以,唐牧師這裡的抗辯是無效的。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希 2:9)。 人人在KJV里是for every man.G3956 ,NIV用的是for everyone G3956。原文希臘文都是πᾶς ,allG3956的意思。這個all必須是全部的意思,不排除任何一個的意思。關鍵是上下文裡有沒有指出範圍。這里沒說為選民嘗了死味。這裡說的是為人人嘗了死味。不是every elected。如果要把這里的人人理解成“選民”的話不是不可以,你需要有明確的語言環境,也就是上下文。上面幾段經文里的allG3956我的解釋都是忠實於上下文。而正方要想否定耶穌是為所有的人死的就需要按他們的總原則來強解說這里的人人其實是選民的意思。正方是以他們的神學來解釋聖經。不是以聖經來指導他們的神學。
五、神愛世人 如何解釋只有一部人得救了和不是所有的人都聽到了福音需要闡述。加爾文說“如果人承認神的預知,又說基督的死是要救所有的人,這人就是自欺,因為這豈不是把那位有完全之道的神當成愚人嗎?神既然知道被呼召、被邀請的人絕不會來,卻又要去呼召、去邀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加爾文有這樣的疑問,我不知道他准備怎麼跟他的學生講解大宴席的比喻(太22:1-14;路16:14-24)。雖然邀請的人不來,主人還是發出邀請。加爾文用的聖經難道和我用的不一樣?我想反問加爾文“神既然已經預定一些人得救,而不給另一些人得救的盼望,他明知他們不會悔改為什麼還要呼召(特指預定論的“外在的呼召”)他們悔改呢?這不是很虛偽嗎?”加爾文的質疑都是人的推測,我們來看看聖經約3:16是怎麼說的。 整本聖經最著名的一節經文要數約翰福音3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6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這里的“他們”指代的是“世人world,G2889”。耶穌捨身流血是為了世人的罪,神愛我們每一個人,即使我們是罪人。從我第一次聽到這段經文別人就是這麼給我解釋的。今天正方同學試圖告訴我們這個“世人”其實是選民的意思。我倒~~~!你到街上問100個人看看有多少人會認為這個世人不是世界上的人們的意思。我想請問正方同學您在接受預定論以前就認為這個世人是選民的意思嗎?如果這個世人需要解釋其實是選民的意思,約翰為什麼不說“神愛選民,…..叫一切他事先揀選的….都得永生”?他為什麼使用容易引起歧義的字? 如果姚之隊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說“姚明愛中國,將他所有的錢都拿出來辦基礎教育,叫一切願意上學的小孩子都可以上學”。一般的理解是,中國所有的小孩都可以因為姚基金上學。可是事後我們發現最後入學的都是姚明事先指定的孩子。那姚明開那個新聞發布會就有沽名釣譽之嫌。發言人事後說姚明的意思是姚明愛中國的一些他知道的孩子,這些孩子也認識他。這里說姚明愛中國其實也可以理解為姚明愛中國的長城啊,黃山啊什麼的,因為姚明確實在其他場合也提到愛中國的山山水水。所以,這里的姚明愛中國不見得是愛中國每一個孩子的意思。 姚明有沒有權利揀選他認識的小孩子上學?有。他願憐憫誰就憐憫誰。如果姚明從一開始就沒准備給每個孩子機會,您就直接說你願意讓你喜歡的這些孩子能上學就行了。別說叫一切願意上學的都上學,還whosoever,還跟在“姚明愛中國”後面。本來是大發善心的一件事弄得跟忽悠百姓似的。 由於約3:16是限定救贖最大的障礙,正方的辯護也有很多說法,最有代表性的是Ra McLaughlin 的文章,參見http://www.thirdmill.org/files/english/html/th/TH.h.McLaughlin.LA.20.html Ra McLaughlin試圖從下面三方面論證神愛世人不是神愛世界上的人們的意思 1. 這里的世人(希臘字kosmos =world,G2889)應該翻譯成世界(the world),不是指人。 That is, kosmos itself does not refer to people but to the created order of things. 請注意Ra McLaughlin在後面會試圖證明這個kosmos其實是信徒(belivers)的意思。這裡他試圖證明這個kosmos 其實是世界的意思,不是說人。合着他自己也不清楚該解釋成什麼,只要不是“世界上的人們”就行。由於下文提到信他的,有永生,這里kosmos的顯然是人類的意思,不是山川河流。Ra McLaughlin居然說kosmos should be translated literally in these verses as "God so loved his created universe."他居然還說在創世記第一第二章那裡就提到神愛他所造的世界,就好象我們剛才說姚之隊的發言人說姚明在其他場合說過他愛中國的山山水水。我都想象不出來他下面該怎麼把“信”和“永生”等意思串連起來。難道“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中的“他們”指的是his created universe? 就算姚明曾經在其他場合說過愛長城黃山什麼的,那你在“叫一切願意上學的小孩子都可以上學”前面說姚明愛中國什麼意思呀?
2. 世人不見得就是每一個人的意思。 怎麼聽起來像“神豈是真說……?(創3:1)”的橋段。在拋出“神愛選民“的論調以前先要模糊動搖原文的含義。正方搬出的經文是路 2:1的該撒讓“叫天下人民allG3956 theG3588 worldG3625都報名上冊”這段(唐崇榮牧師上面也用過這段)。他們說這里天下人民就不一定指的是所有的人。比如中國山東的人就不包括在內。所以,約3:16的世人也不一定就是指所有的人。瞧,“你們不一定死(創 3:4)”陸續出籠。 路 2:1 中的allG3956 the worldG3625,Strong字典對worldG3625的解釋是land, that is, the (terrene part of the) globe; specifically the Roman empire: - earth, world(全地,特指羅馬帝國,世界)。 中文翻譯成“天下人民”不難理解為是一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氣概。許多翻譯版本都翻成羅馬全地或帝國全地(NIV,CEB,NIRV)。我們來看上下文。 路2:1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allG3956都報名上冊。路2:2 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路2:3 眾人every oneG1538各歸各城,報名上冊。 所以,雖然路2:1說了天下人民allG3956,但是沒有人會誤解連中國都算進來了。根據上下文該撒亞古士督,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還是很容易理解這里的全地其實就是羅馬全地的意思。在這樣強烈的上下文環境裡,路2:3 眾人every oneG1538指的是羅馬全地的居民是沒有任何疑問的。其他經文裡的眾人every oneG1538 和allG3956如果要解釋成不是所有的人的時候需要上下文支持。 神愛世人,這里的“世人”最直觀的理解是“這世界上的人們”。如果指的是另外一批人需要很強的語言環境來證明這個世人實際上另有含義。而不是用一個待證明的教義去推測這個世人是什麼意思。這樣就等於用教義解釋聖經而不是用聖經建立教義了。所以,到底世人指的是什麼我們下面分析的時候會注重上下文。
3. 這里的世人其實是選民的意思。 模糊一個概念不足以建立另一個概念。Ra McLaughlin 的推理論證似乎很受正方推崇,網上廣為采納。 a) God sent his Son to save the kosmos (world,G2889)。 神差他兒子去拯救kosmos。 b) God did not send his Son to judge the kosmos. 神差他兒子去不是為了要審 判kosmos。 c) Believers are saved. 信他的人得救 d) Believers are not judged.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 e) Unbelievers are not saved. 不信他的人不得救 f) Unbelievers are judged. 不信他的人被定罪
g) Since unbelievers are judged 既然不信的人被審判,不得救,相反 and not saved, contrarily to the kosmos 的是kosmos是被拯救了,不被定罪。 which is saved and not judged, unbelievers are not part of the kosmos 所以。不信的人在此不屬於kosmos。 in this passage.
h) Since believers are saved and not judged, 既然信的人被拯救,不被定罪,就如 just as the kosmos is saved and not judged, kosmos被拯救,不被定罪。Kosmos這 kosmos represents believers in this passage. 里代表的是信的人。 我第一次看了這段推論差點沒噎着。因為明明感覺是在狡辯可是人家說的確實天衣無縫,好像嘴巴里給人扔進了一塊泥巴。應該給些掌聲鼓勵,真有聰明人哪。這人不會是個律師吧?不過我相信如果不是真理就架不住推敲。我們來看看這個貌似嚴謹的邏輯推理哪裡出了問題。 神差他兒子去拯救kosmos的根據是約 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For God sent not his Son into the world to condemn the world; but that the world through him might be saved.
在a)和b)這里的to save和to judge是動詞不定式,修飾的是sent的目的,不是既成事實或一般真理。就好比I went library to borrow books. 這裡的動詞不定式to borrow books 是目的,不是結果。我去借書,可能借了一本,也可能兩本,甚至可能最後沒借,但我去圖書館的目的是to borrow books。神差他兒子去to save the kosmos,kosmos might be saved。Might 只是一種可能性。kosmos顯然是沒有都得救,因為後面立刻提到了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Kosmos毫無疑問指的是believers和unbelievers的集合。
舉例:師部派三團去營救被困的三排,最後只有2班得救了。根據最後得救的是2班,是不是能推出起初三團拿的命令是營救2班呢?我來把偽裝剝去,他寫了那麼一大段就是要把偷梁換柱的手法藏起來。其實他論證的骨架拿出來就是這樣: a) God sent his Son to save the kosmos( 三團的任務是營救三排) c) Believers (2班) are saved. (只有2班最後得救了) h) Since believers (2 班)are saved just as the kosmos (三排)is saved 所以,kosmos 三排represents believers (2 班)in this passage。
看見了吧。本來a)神是要拯救kosmos,後來h)變成了神已經把kosmos拯救了。因為正方認為既然神要救,就一定救出來了(不必考慮人信不信,都是神的作為)。所以,當他們把這個想象加進來以後,然後再把to save不顯山不顯水的換成 is saved, 到了h)三排就變成了2班了。然後他們說師首長本來計劃是只救2班的,1班和3班不是嫡系,所以是被動預定遺棄了。他們還傻等集結號呢。我想師首長一定氣壞了。 神愛世人(world,G2889),這個world肯定不是自然世界,因為下文說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所以翻譯成世人比世界好。這個世人(the world)是對世界上的人類的一個籠統的稱呼。說白了就是神愛世界上的人們。這里沒有強調神愛每一個人,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把人類當一個整體來說。但請注意後面“叫一切(whosoeverG3956)信祂的”,這里用whosoever(有些版本是whoever)這個詞沒有排除任何一個人的意思。世上所有的人,只要你信祂就有永生。當然,並不是說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會有永生,因為只有信祂的才有永生,是有條件的。所以,獨生子本意是賜給所有的人的,或者更準確的說救恩並沒有排除任何人。現實是有的人接受了,就領受了永生;有的人沒有接受,就沒有永生。就如“我愛吃蘋果”,是個籠統的說法,並沒有要強調我愛每一個蘋果。但如果我說“我愛吃蘋果,甚至花掉我所有的錢,把一切能找到的蘋果都買來。就說的是我愛每一個蘋果。看這個世人world,G2889到底指的是誰,不能離開上下文。這個whosoever,明確地限定了這里的世人包括所有的人。也就是說,從約3:16看,雖然最終不是人人都得救,但是,神的心意並沒有排除任何人在救恩以外,因為whoever的意思很明確。這樣的解釋跟聖經其他的相關明確的經文是一致的。 對方的一個常見的抗辯就是“如果是神愛所有的人,為什麼有的人從來沒有聽過福音?” 保羅認為沒有人沒有聽到過福音Rom 10: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就算有人沒有聽見過又怎麼樣呢?我記得正方同學多次強調過神不欠任何人救恩,難道這個時候正方同學認為神有義務讓每一個人都聽到嗎?你的立場要前後連貫嘛。神愛世人,叫他的信徒把福音傳給萬民聽(Mat 24:14;Mat 28:19;Mak 13:10;Mak 16:15)。神沒有排除任何一個人的意思。神差約拿到尼尼微城去宣布悔改的信息,您難道還要約拿挨家挨戶的把傳票都送到並要他們簽名嗎?NO,Jon 3:4 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即使有人沒有聽到福音下了地獄也是他的罪使然。我們在這一點上應該是一致的吧?再者說了,即使他們沒有聽到福音,但Rom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所以,把世人解釋成全世界所有的人一點問題都沒有。
按有限救贖來說,神是造這人的時候就是為了將來毀滅要用的。 比如Luk 2:10 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I bring you good news that will cause great joy for all the people. 這個“萬民”應該是指所有的人的all the people。不是給很多的人意思。是給all the people的。如果好消息是給所有人的,那對預定論認為的那些沒被揀選的人來說怎麼能說得上是大喜的信息呢?因為所有的人都有機會得救(might be saved),才能說得上對所有人都是好消息。 又比如Mak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everyG3956 creature.G2937)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Mak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雖然“萬人” “人人” “天下人”這種詞語並不一定是總是指所有的人,但是我們要看看在特定的上下文裡是不是指所有的人。您說這里的普天下(all the world)是指的是報名上冊那個“普天下”嗎?這裡沒有提居里扭也沒提該撒亞古士督。所以不是指羅馬全地的居民!那在這里是什麼意思呢?肯定是全世界。那萬民(everyG3956 creature.G2937)呢?注意原文是所有受造的,NIV是all creation。這裡肯定不包括牛呀羊啊什麼的,因為要他們聽了以後有回應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萬民被分為信的和不信的。就如約3:16-18一樣,世人被分為信的人和不信的人。救恩是給了所有的人,但是人有的信,有的不信。其他跟“救恩是為所有的人預備的”相關的經文有 1) 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3)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 4) 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里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Mat 23:37)。 5) 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whoG3739 isG2076 the SaviourG4990 of allG3956 men,G444 speciallyG3122 of those that believe.G4103 (提前四10) 我們看見在神聖善的旨意里絕沒有預定某人下地獄的意思。即使對硬着頸項不信的人,常常殺害神的使者的耶路撒冷,神也一直在不斷地呼喚他們悔改。神也沒有因為預知他們就是硬着頸項不信就放棄他們。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神是何等的懇切,苦口婆心的勸他們。上面加爾文說的神既然知道被呼召、被邀請的人絕不會來,卻又要去呼召、去邀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和如果耶穌為他們死可是他們最後沒有得拯救耶穌的寶血豈不是白流了嗎,說明他們對神長闊高深的愛的理解是何等膚淺。感覺他們的神像是在經營一個投資銀行。神在錙銖計較的計算投入產出比。神在懲罰惡人時就像一個程序員在隨意或者照着預定刪除一些文件。Deu 30: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聽聽,呼天喚地,神是何等的情詞迫切。要是神這樣的勸他們離棄滅亡之路,而神其實早已預定他們下地獄了,那就太不make sense了。我們看見神也不是代他們操辦,改變他們的自由意志,他們就自然而然的揀選生命。神要他們自己揀選生命,神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他們面前,他們要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做決定,用自己的信心來回應。 結合提前4:10看,他是萬人(allG3956 men,G444)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沒有人把這裡的萬人(allG3956 men,G444)解釋成信徒吧?我特別想聽聽唐牧師的總原則解經法怎麼解釋這個萬人。萬人是什麼?一定是所有的人?耶穌來世上拯救世人(kosmos),即使不信的人最後沒有被拯救,耶穌也是他們的救主。Act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只有耶穌是救主。耶穌是來救他們的,可是他們不願意。按伯特納的意思,耶穌肯定不是法利賽人的救主,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毒蛇的種類,耶穌不可能想救他們。那法利賽人保羅的救主是誰呀? 正方小小羊說如果一個人不屬於選民的一部分,他們就無可置疑地會留在他們刻意的不信中,將來會永遠地滅亡。他們永遠不會被基督的血所潔凈。那麼,基督為什麼要為那些永遠不會被祂的血所潔凈的人流血呢?祂並沒有這樣作!祂只為那些根據父神的旨意而會相信的人而死。 這是正方非常常見的錯誤。就是把他待要證明的理論當證據使。你不能假定選民已經是如你所說的那樣被定好了。所以,你需要先證明有的人生來就是“無可置疑地會留在他們刻意的不信中。”也就是說有人生來就是“註定要永遠地滅亡”的,你才能質疑基督為什麼要為那些永遠不會被祂的血所潔凈的人流血呢?你是根據你的教義推論耶穌不會為不信的人流血,我是根據聖經說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Heb 2:9)確信耶穌是為每一個罪人上了十字架的。
結論:有限救贖是一個非聖經的神學推論。正方所用的觀點根本站不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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