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3:16“神愛世人”簡明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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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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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改革宗的人將神的愛壓縮,而是很多人將神的愛“泛濫”了。稍微讀一下讀約3:16上下文就不難明白約3:16所說的愛乃是說的神對選民的那種基督與祂新婦的“專愛”,而不是許多人說的那種“濫愛”。約3:3,5明白地說只有重生的人才會信基督(看見神的國和進入神的國);而“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倘若約3:16說的是神愛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就無法解釋“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6)。約3:17所說的“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這裡的“世人”顯然是“選民”,因為很顯然世界上大部份人是不信的。所以不要將“濫愛”強加在約3:16里,至於神對世界上每個人的普遍恩典(祂是萬人的救主),並不是約3:16這裡所說的“神愛世人”,而約3:16所說的“神愛世人”就是“更是信徒的救主”——叫世人因祂得救。約3:18很清楚將世界上的人分成兩股人(信的和不信的),而約3:17“叫世人因他得救”很清楚定義了約3:16的“世人”乃是“得救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人。所以,約3:16“神愛世人”,這裡的κοσμοσ乃是指世上各族各民中的“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