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A)
我為什麼應該相信聖經?
信息:維保羅PastorPaulViggiano
根據錄音整理、翻譯:王兆豐
(2003年4月6日)
今天是糾偏系列第三講。這次的內容較多,我把它分作兩次講。我們現在仍然在預備階段;到此為止還未牽涉到糾偏的內容,也就是那些我曾一度相信但後來發現是些很愚蠢的事。
你若注意聽的話,就會看出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我是怎麼知道我所知道的”這個概念上。我是在模仿宗教改革時期那些偉大的信仰告白,它們總是以聖經為起點。例如,在里,談到神之前,先談到聖經。為什麼?難道聖經比神還重要嗎?不,因為我們關於神所知道的是來自於聖經。所以我們必須要建立我們的起始點,才有可能進行討論。我們在加爾文的[注1]里看見,他一上來就談到了人的知識——我們是怎麼知道事情(獲得知識)的?假如我們沒有一個共同的立足點,怎麼可能進行討論呢?因此,隨着我們逐步正確地理解基督教信仰,作為起始點——什麼是真理的標準——實在是太重要了!
讓我們一起來作個禱告:
父神啊,我們向您禱告,求您使我們因着您的靈、您的話,可以來理解什麼是真理,什麼是公義;幫助我們成為有智能的人,幫助我們不要在流沙上建造我們的家。願我們把家建立在根基上,正如所說,這根基就是使徒與先知——他們所說的話、所寫下的聖經。隨着今天早上我們學習這良善、完美的話,我們向您禱告,求您幫助我們認識您的話。願您的名得榮耀!禱告奉基督耶穌——您的兒子、我們的救主——之名求,阿們。
回顧
前兩講我們已經談到了在對真理、知識、倫理道德的認識上,必須建立起一個起始點。我用了這三個詞是因為哲學上有下面的三種分類:形而上學、倫理學、認識論。形而上學研究什麼是真實的——真實發生的事。倫理學,我們都知道,是關於道德的。認識論就是我們是怎麼知道事情(獲得信息)的?假如你研究人的思想,就一定會面對這三件事: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對的?我們怎麼知道?
我講的時候,會用比較簡單的表達方式來應用這三種概念。“形而上學”我用“真理”;“認識論”我用“知識”,“倫理學”還是叫它“倫理學”。假如沒有一個關於真理的起始點,那麼所有的討論都是徒然。假如一個人認為道德標準只需要靠他自己的好、惡感覺來定,那麼除非是碰巧,他就永遠不會與一個把甘地(印度的著名領袖)或者把美國憲法當作真理的標準的人有共識。
我們又論到了基督徒關於真理、知識和倫理道德的標準——或起始點——就是聖經。我們也對聖經作了簡介:它由40位作者歷經1500年時間寫成的66卷書,其中貫穿着一個信息,那信息就是:有一位公義、美善的神,祂創造了萬物,並且造得全都美好。神造了人,人背叛了神,死就進入了世界。但神並不喜悅人被死亡奴役,因此作了一個應許(立了一個約),通過女人的那個後裔——就是耶穌——的誕生,要毀滅神子民的仇敵——撒但、罪、死亡。
聖經的主要信息是:有一位神,通過基督的十字架拯救罪人,榮耀祂自己的名。正如耶穌所說:“你們查考聖經,以為內中有永生。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耶穌說的這句話要麼是真的,即39卷舊約、27卷新約都是關於耶穌的;要麼祂就是在說有史以來最自吹自擂的話。我們當然相信耶穌說的是真理。
一、你要看什麼?
今天早上我們要討論的主題是:我們為什麼相信聖經是神的話?
假如我說我有一些證據能向你證明聖經是絕對無誤的,你期望看到的是什麼?除了(我面前的)這杯水之外,我手上是沒有東西的。是都靈上空的幽靈?是約櫃?是古羅馬權貴的手跡?十字架上的一片木頭?到底要我拿出什麼證據來,才能讓你相信聖經是真的?
即使我真的有這些實物作證據,你怎麼知道它們是真的?
我可以說,“因為聖經是真理,所以我們應該相信。”事實上,真是這麼回事!這就是我要作的結論。但是,我們既然都是有理智、講理性的人,那麼我們當然就不能被這種自圓其說的聲明說服啦!結論就包含在前提之內。對此,我們當然要來作出解釋。
既然我們如此地講理性,那麼我們怎麼建立起一個起始點呢?為什麼我們以聖經作為衡量一切真理的標準呢?我是否能用考古學、人類學和歷史上的發現來證明、來肯定聖經的絕對無誤呢?這就是我所針對的現代基督教想要證明“聖經是真理”的那種方式——這就需要被糾偏。
二、科學的證明
我可以列舉出考古學對於其關於古代文化的錯誤結論所作出的修改。例如,考古學家一度斷言說,舊約中記載迦南的赫族人從來沒有存在過。他們找證據,為了反對基督教,掘地三尺,突然間找到了證據——赫人原來存在過!噢,那麼聖經可能是真的了?考古學家們只好認錯。這類的證據比比皆是。
這些就是所謂以證據為基礎的護教學,要來辯論說聖經是真理。眼下,這類的努力多如牛毛;赫人只是其中的一例而已。很多人終其一生為了要找出考古學家是怎樣來證明聖經的。事實上,所有的科學發現都不過是證實聖經早已教導的。
我並不想以尖刻的口吻說話,無論科學的根據有多驚人,這決不是證明“聖經是真的”正確的方法。正如班森博士指出的:“這種方式只能說服那些頭腦簡單的人。”原因何在?很簡單,因為你如果是因着科學證據而相信聖經,那麼你的起始點、你的標準就是科學而不是聖經。下面讓我們來稍加討論。
現在有一群人,自稱為懷疑論者。有趣的是,他們找岔的對象倒並不是宗教,而是科學。他們懷疑、質問科學是怎樣作出結論來的?他們對科學研究的步驟和方式提出質疑。你有沒有發現,科學家們從不需要來證明他們所獲得的知識的起始點。試驗觀察者驕傲地宣稱,他只相信他能觀察到的東西。說一件事是真的,就必須用科學方式來證明。科學方法一般說來是指可測試性、可測量性、可觀察性以及重複性等等。當然,科學方法並不具有這些特性;它本身是不可測、不可量、不可觀察也不可能重複的。科學方法的本身是哲學性的,其整個原則的起始點是理性的,而不是試驗性的。科學的確很好,科學方法行得通,但科學家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科學本身必須依靠被稱為真實的、已經存在的東西才能運作。但基督徒卻能知道其所以然;基督徒能理解自然界的一致性。連愛因斯坦也說過,我們研究科學,根本就沒學到真理,只不過是將我們所觀察到的很好地加以組織而已。
做研究有三個步驟:假設、理論、事實。
就拿宇宙的起源來說吧。你怎麼可能真正知道五億年前發生的事?這是不可能在顯微鏡下觀察的。你怎麼知道碳14測量法[注2]是準確的?此方法使用了不過一百年的時間;它在許多方面很準確,但你怎麼知道全球性的大洪水對化石、對碳14測量法所產生的影響?假如神創造世界的時候看上去就像是已經有很多年的樣子了,例如祂造人的時候,不是嬰兒而是成人;造樹的時候不是樹苗而是大樹;你砍倒它,就已經能看到年輪呢?你要是取亞當的DNA,他會是在什麼年紀?這些事,你是根本不可能測的。但我們整個一代人都跪在科學面前,好象科學就是真理的起始點。我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我們基督徒也應該用一點懷疑的眼光來查驗一下他們所宣告的。
三、歷史
另一個很流行的證明聖經的論據是歷史。比方說,引用羅馬總督的話來證明聖經的真實性。有一次我聽到一個人引了19處非基督徒的古代文獻來證明基督的十字架是真的,云云。
我在校園布道團事奉期間,與人辯論時最得意的例子就是:十字架在歷史上的真實就像拿破崙在滑鐵盧戰役一樣有證可查。但今天我卻不能完全確定拿破崙到底是否在滑鐵盧打過仗;我只知道拿破崙有個雙胞胎的兄弟。這裡的要點是,假如我能向你證明聖經是真的,就像證明其它歷史事件是真的一樣。比如說歷史上有位凱撒大帝,有位柏拉圖等等,但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真的。我怎麼知道二、三千年前發生的事?我連一個星期前發生的事還不清楚呢!眼下正在進行美伊戰爭,電視上整天都在播放。但我們在電視上仍然看到各種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報導。用這類證據作你靈魂永遠去處的依靠是不那麼可靠的。
四、生命的改變
另一種需要糾偏的方法是以聖經使人們身上所發生的變化來影響人相信。一位年輕人向知識分子傳福音,辯論不過他們。他告訴我說:“他們不能否認我的見證。”他們為什麼不能否認你的見證呢?其它人也有他們的見證——伊斯蘭教徒有自己的見證;猶太人有自己的見證;其它各種異端邪說也都有自己的見證。見證是不錯,十字架當然改變人的生命,那是毫無疑問的。我決不是要否認見證;我只是說這不是一個好的方法。你若想要說服那些老練而善於思考的人,他們不相信你所相信的,他們有自己的見證,看上去比你還幸福呢。
五、聖經預言的實現
聖經舊約中多處詳細地對基督的誕生、生活、受死、復活所作的預言在新約里都成為事實。最有名的要算是那本了。那上面列出的證據、數據的確驚人,但這對那些根本不信舊約或新約的人,就不是那麼回事了——因為你想要聽眾根據你的論據來相信你所說的。
六、辯論無效
我認為,所有的論據——無論多麼強而有力——都不能說服人相信聖經。所有的科學、考古學、人類學或其它任何方式,只要是正確地進行調查、研究,都一定會證實聖經是真的。我們可以從早到晚列出這些數據,但卻無法叫任何人相信聖經的確是真的。若有人就是不信,他們對所有的論據都會用他們那把不信的尺子來量一量。這裡我是在對你們基督徒說的。你們若是非基督徒,我也希望你們聽到我們這面的這一點:“許多不信的人認為自己對生活現實是以理性的態度來對待的,而基督徒則是以非理性的態度。”我卻要辯論說,不信的人是通過他們不信的框框來看待世界;他們是下了決心要不信。那些不相信神跡奇事的人永遠不會相信神跡奇事會發生。因為他們的起始點是:“神跡是不存在的。”他們信奉的是福爾摩斯[注3]的方法,即:“排除一切不可能的之後,所剩下的無論可能性多小,就是你唯一的選擇。”
假如你的認識論的起始點是不允許神跡奇事存在的,那麼即使你看見我行一個神跡,你也會說這裡一定有一個自然的解釋,只不過你目前還不知道那個解釋是什麼而已。就拿耶穌的例子來說,耶穌所行的神跡是否證實了祂的神性?當然是。看到的人受感動嗎?不一定。祂行了神跡,上千人跟隨祂;祂轉過身來講道,結果怎樣?他們都走開了。你們稍微想一想吧,聖經里的那些人見過的神跡最多了——他們在埃及看到了那麼多神跡,但都因為不信,死在曠野。因此,無論你列出證據也好,顯出神跡也罷,人是不能被說服的。
七、照辯不誤
既然這麼多方法都不靈,而我的題目又是“我為什麼要信聖經?”那麼現在我只好讓你們回家了。我對今天所講的主題所作的種種努力都可悲地失敗了。但是,正因為我相信在人不可能的事,在神是可能的。下面我就從三個方面來辯論聖經的真實。聽上去好象有點矛盾,不是嗎?請您忍耐片刻,容我慢慢道來。
我的第一個論點比較無力,第二個也不怎麼樣;但我的第三個論點將是不可否認的。
論點一: 沒有一個任何其它的世界觀可以對我們所知道的這個世界或現實作出解釋。
論點二: 聖經的確對這個世界或現實給出可信的解釋。
論點三: 我們走着瞧罷!
論點之一:
我的這個論點剛才基本上已經論證過了。除了聖經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世界觀可以來解釋我們大家所觀察到的這個現實世界。那些相信這個宇宙是永恆的人,不能解釋我們是如何走到今天的,因為無限的時空是不可穿越的。讓我來解釋一下:今天早上你若是從橙縣[注4]來,開車大概一個小時吧;你若是從聖地亞哥來,那就是兩個小時;若是從南美洲來,那麼就要兩天。假如你從無限遠的永恆來,假如你要走的距離是無窮遠,那麼你要多久才能到這裡呢?你永遠也到不了!因此,“宇宙是永恆的”這一論點是不攻自破的——你是永遠無法到達今天的。這無論是在哲學上還是數學上都是不可能的;正如班森博士所說的,自然主義者不得不借用基督教的世界觀才能開始他們的那一套世界觀。
有人說,宇宙是從某個時刻之後才開始的。持這種觀點的人是無法解釋使宇宙開始的那些物質是從哪兒來的,或者說,若沒有外力,為什麼會發生大爆炸?因為這是違反物理定律的。
那些不相信聖經關於創世的記載的人,是不能解釋倫理道德的本質是什麼或者說從何而來的。假如沒有一位從永恆之前就一直存在的神,我們也沒有從祂得知錯、對、是、非的話,哪裡來的絕對正確、絕對錯誤?假如不是以聖經而是以人來決定是非,那麼誰是那個人?我記得曾經和別人就這些事辯論過。他們常常提出各種假設——“假如在亞當之前火星上就有人,他們造了亞當”等等、等等許許多多的“假如這樣......”、“假如那樣......”。我回答他們說:“聖經上說上帝創造了人,你看,我們周圍男男女女就有許多人;但你卻情願去相信各種稀奇古怪的假說。”他們反駁說:“你一開口就是聖經,就是上帝,好象上帝可以解釋一切似的。”我說:“正是這樣。聖經就是答案。”這是再簡單不過了。英國著名的學者C.S.Lewis魯易斯以他常有的幽默感和發人深思的方式說過下面這段話:
假如太陽系是偶然碰撞所產生的,那麼地球這顆行星上的生命也出於偶然,人進化也就當然是出於偶然。果真如此的話,那麼眼下我們的思想也僅僅是偶然——不過是原子運動的偶然副產品而已。並且這一觀點適用於所有人,不管他們是唯物主義者,是天文學家還是任何其它人。但是,假如他們的思想,即唯物主義或天文學理論等等不過是偶然的副產品,我們為什麼要相信它們是真的?我找不出任何理由去相信一個偶然事件居然能夠來正確地解釋所有其它的偶然事件!這就好比說,要讓一杯從不小心打翻了的杯子裡潑出來的牛奶所偶然產生的形狀來解釋這個牛奶杯子是怎樣做成的、為什麼它會被打翻一樣。
我記得當時讀到這類論據時的確印象深刻;這些描述是準確的、有說服力的,但我們仍然不能確定這就可以用來證明聖經是真的。
論點之二:一個具有說服力的世界觀
其實我的第二個論點也已經都闡明了。聖經對創世的記載、對現實世界給出了具有說服力的解釋;而哲學家們、科學家們多少世紀以來都在絞盡腦汁地尋找。聖經告訴我們有一位永遠存在、自有永有的神,祂創造了萬事萬物,包括物質的和非物質的東西。哲學家們之所以能清晰地思辨是因為他們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科學之所以會有成果是由於神所創造的是一個統一有序的宇宙。這些都已記載在聖經中。道理很簡單,都是真實的。它能解釋所有的事。然而,人卻仍然大頭朝下,費盡心思要去找其它的、不可靠的解釋。我相信這是真理,但我也承認,人就是堅信可以對觀察到的現實世界找到其它的解釋。到此為止,我已經完成了我的論述,當然我仍然未證明任何東西。我能夠向你證明別人的概念不正確,我能夠聲明我的觀點,但這與我來向你證明“聖經是對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論點之三:神的話
我們已經談了許多關於科學、歷史等等的事。我知道這不是一篇正常的講道,這是在討論關於知識的理論。我的目的是想要你們中間喜歡思考的人,好好思考一下“我們為什麼信我們所信的?”“什麼是站得住的辯論?”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歷史:
1643~1648年,由121位英國最傑出的清教徒牧師、30位英國議員[注5]在倫敦威敏斯特大教堂里花了五年半的時間,寫成了一份基督教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信仰告白。它的第一章第1節是這樣開始的:
我們的自然理解力、神的創造之工與護理之工如此清楚地顯示了神的美善、智能和大能,以致於人若說沒有神是毫無藉口的。但單憑這些不足以向人提供得救所必需的、關於神的知識和祂的旨意。因此,神出於祂的美意,在不同的時候以不同的方式向人啟示祂自己,宣告祂對祂的教會的旨意。後來,神出於祂的美意將這一切啟示付諸於聖經,好叫教會在與肉體的敗壞、撒但的邪惡和世界的爭戰中得以確立,並得到安慰。既然神不再以從前的方式向祂的子民啟示祂自己,聖經就成了絕對必要。
簡言之,一般啟示(神藉被造之物向人啟示自己)只能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章,詩篇19篇);神救贖的旨意與計劃則必須有進一步的啟示。神以特殊的方式,通過使徒與先知啟示祂自己,並將這些啟示付諸於聖經,使祂的話更好地被傳遞、保守。
在陳述了聖經的本質之後,這些傑出的教師們是如何來證明他們所作的“聖經是神的話”這一宣告呢?他們的論據是什麼?假如你在四百多年前走進這一百多位出類拔萃的神學家當中,對他們說:“你們證明一個來給我看看,說聖經是真的?”他們會怎麼回答?這是我們下個禮拜要來討論的。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
父神啊,我們切切地禱告,求您打開我們的眼睛,好叫我們看見那真理,那叫人無可推諉的真理。賜給我們智能,讓我們能夠識破那些自作聰明的把戲。幫助我們,叫我們知道那些自稱是知識起始點而實際上是虛空的東西。父啊,我們已經造成了一種基督教文化,在信仰上滿足於浪漫情調,停留在情緒的滿足上。父啊,我們忽視了那根本的。
願教會回到正路上來,願教會再一次成為這樣的一種地方,最出色地宣講一位聖潔的、公義的神這個真理。願教會充滿智能,充滿思考的頭腦、聖潔的心靈和建立在盤石上的生活。奉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注1]是加爾文最重要的系統神學著作。他在二十五歲時寫成第一版,直到五十六歲離世前完成第四版。此後的幾百年裡一直被作為各國神學院的教材。
注2]這是最常用的測年代的方法,依據的是碳的放射性同位素半衰期。
[注3]英國偵探系列小說中塑造的一位以理性推理著稱的私人偵探。
[注4]洛杉磯南面地區。
[注5]當時的英國議會以清教徒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