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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認識神的第一步---人與神之間關係的本質
送交者: 俺窮 2005年05月12日04:56: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六講
認識神的第一步
----人與神之間關係的本質

信息:維保羅Pastor Paul Viggiano
根據講章及部份錄音整理、翻譯:王兆豐
(2003年5月11日)

14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15若沒有差遣的,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4-15)


回顧

在這次的講座里,我們已經討論了:
1)知識必須有一個起始點;
2)對於基督徒來說,聖經是一切知識、倫理道德、真理的起始點;
3)貫穿整本聖經的主要信息:“有一位神。人犯了罪,神救罪人,一切榮耀歸於神”;
4)我們為什麼應該相信聖經;
5)聖經的主題:神;神是可知的,我們為什麼應該信神。

今天我們開始講人與神之間關係的本質,尤其是此關係是如何開始的。如果說前五講是預備工作,是哲學性的討論,那麼今天我們就要切入主題了。

前言

我打算講的內容主要是針對今天很流行但需要糾正的傳福音方法,即:“邀請耶穌到我們心裡來”這一口號,然後我們會來查看聖經上關於傳福音的方法,即:相信、悔改、受洗,清楚得救,堅忍到底。

講台呼召

講台呼召是今天傳福音的標準方式。它出自於十九世紀1830年代在美國東部以查爾斯.芬尼為首的搭帳篷巡迴布道會,通常被稱為“第二次大復興運動”。其主要方法就是人為地組織極具戲劇性的場面,呼召人們列隊走上台前去作決志禱告。這與依靠神的作為、神的大能為基礎的美國“第一次大復興運動”極不相同。在“第二次大復興運動”中,芬尼之所以發明強調以各種新奇的方式布道、傳福音,是基於他的“皮拉糾主義”神學觀。他毫不含糊地否認人有原罪,認為人有能力完成神所命令的(這是基於德國人文主義哲學家康德的理論),即相信福音。他那篇最著名的講道的題目就叫:“人註定要改變他們自己的心。”他說:“人信仰宗教之後,他們不能做他們以前不能做的事;他們能做的,只不過是以不同的方式,用他們以前就有的能力來榮耀神。復興不是神跡,也毫不依賴神跡;復興純粹是人正確地應用已有的種種方法的哲學結果——一如正確地應用各種方法後所產生的其它結果一樣”(見MichaelS.Horton着一文)。
近兩百年來,這一傳福音的方式基本上沒有改變。無論是傳道人催促電視機前的觀眾將手放在屏幕上作為相信的表現也好,還是台上的人呼召聽眾走到前面排列禱告也罷,今天最流行的傳福音的主題信息是:“邀請耶穌到你心裡來。”

“邀請耶穌到你心裡來”

一天,我們教會的一位會員到我的辦公室來,問我聖經里有沒有“邀請耶穌到我們心裡來”這樣的教導?這也是促使我急着要講今天這篇信息的起因之一。據我所知,最常被引用來證明、支持上述這句口號的聖經經文在3:20:

20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話是寫給第一世紀某間面臨背道叛逆危險的教會的警告。我們可以假設的是,那些教會的收信人已經邀請過耶穌到他們心裡了。上面這句經文裡的“門”就是“心”。另一處提到“心裡”的經文是3:15: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請注意:這也是寫給基督徒關於主權——“基督主權”——的話,而不是叫人信主——“拯救之能”的話。不過,聖經里也有一些關於“耶穌在我們心裡”的教導。誠然,從某種意義上說,基督應該在我們心裡。保羅在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禱告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3:17)。可這話仍然是寫給基督徒的,不是對慕道友說的福音信息啊!基督徒的心裡當然應該有基督的靈住在裡面,當然應該被基督的話(聖經)所管轄。
什麼是基督的心呢?這裡“心”是指我們的道德觀念,指我們對事物的認識、思想、理智、想象力、良心、意念、傾向、目的等等。但這對於今天作一個以“邀請耶穌”的禱告為得救的起始點、為一個聖禮的人來說,實在是與聖經的教導相去甚遠。我們這樣做,就等於把聖經的教導改成了一種新的儀式(新的聖禮),此儀式就是邀請人作決志禱告。於是,我們與神建立關係、發生聯繫的關鍵的第一步,就成了我——我對耶穌的邀請,即“以自我為中心”的福音。就好象我要舉辦一個晚會,當然是我作為主人來邀請啦。問題還不止這些,我們以後還會談到。
在這種傳福音的方式中,基督成了一位維多利亞時代的紳士:祂輕輕地在我們那不情願的心門上叩了兩下之後,就把雙手背到身後,耐心地等待——等我們找回自己的正常感覺之後,邀請祂進來。由於說不清楚的原因,有些人作了這個邀請,另一些人則沒有。
這種傳福音的方式與聖經的教導是矛盾的。聖經中所描寫的神是一位侵入、控制人心的神。16:14這樣說:

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

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36:26)

神是做心臟手術的,而不是賣雅芳(美國名牌化妝品)產品的。我們應該清楚:人所需要的是心臟移植手術,而不是化妝打扮。

已經殘廢

在我們心裡,上述這種觀點(領人作“邀請耶穌進入心中”的禱告)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我遇到一位想要得救的罪人時,發現自己軟弱得好象是殘廢了一般。因為我實在是有熱心、有負擔要想傳福音,以前曾在一個校園布道團事奉、布道,熱心領人信主,還受過專門的培訓,學習怎樣使用福音小冊子(我想這本小冊子很多人都熟悉),培訓時還學習與人談福音時怎樣手持這個小冊子。
小冊子上面畫着兩張簡圖,各畫一個圓和一個十字架。一張圖上的十字架在圓的外面,圓裡面所有的東西都是亂糟糟的;另一幅十字架在圓的裡面,一切都井井有條。冊子上也印着那段“邀請主耶穌到你心裡來”的決志禱告詞。你先問對方:哪一幅圖畫代表他/她的生活?如果他指向十字架在外面的、畫面亂糟糟的那幅,你就問他願不願意過另一種生活?......。這樣傳福音的方法,簡直就與商品推銷員無異。所有這一切的目的,不過是要帶他作那個決志禱告,然後萬事大吉。
假如我們不帶人作“邀請耶穌到我心裡來”的禱告,我們該怎幺做呢?我記得我有一次與一位獲得雙博士學位(包括“系統神學”)的傳道人一起午餐時,他就提出了這個問題,即:“我們若不努力帶人作決志禱告,那麼我們該如何傳福音呢?”他當時也已經開始認識到基督徒糾正此錯誤的必要。
上面提到的帳篷式傳福音、布道的方法,有多簡單、多方便!一次就靈,多棒呀!再說領人作“決志禱告”,也給我們傳福音的人一種成就感:我帶了多少人信主!但事實上這個方法已經被證明效果極差:作了決志禱告的人中很少有在一年之後仍然去教會。(美國最著名的福音布道家葛培理牧師的機構對在這種布道會上決志並登記的人作過追蹤調查,結果發現決志後仍然去教會的人不到1%。)
我倒不是說這個方法不能使人得救(我自己就是這樣得救的),但問題是:聖經是否教導我們這麼去做?在神萬事都能,祂曾讓巴蘭的驢子說話;可我們總不會差派一隊驢子去傳福音吧?也就是說,可能的方法並非就是最好的方法。你們一定也見過很多人決志以後對福音根本就不再感興趣,也不來教會了。西方基督教的衰弱與這種布道方式的興起恰成正比。與此同時,它也造成教會裡產生那種所謂“人得救後救恩會失去”的疑惑——不管怎麼說,那些流失的人們也都是作過決志禱告的呀!
問題不是“人得救後會不會失去救恩?”而是我們傳福音的方式有問題。據我所知,聖經里關於人與神之間關係的開始,是沒有“邀請耶穌到我們心裡來”這種教導的——除非有人能在聖經里找到證明拿給我們看。
那麼,傳福音到底應該是什麼樣的方式呢?有罪的人怎樣才能與神開始建立關係呢?我們以後還會談到“誰應該去傳福音”的問題。當神要基督徒或傳道人向人吹警告之號時(結33:6),我們應該吹什麼調子呢?是不是應該吹“神的忿怒在等待,趕快邀請耶穌到你心裡來”吧?聖經里我們看到的可不是這樣的。若說“決志禱告”就是罪人的禱告,那麼18:13中的那個稅吏作的,才真是“罪人的禱告”:“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求神饒恕我們的罪,而不是“邀請耶穌到我們心裡來”。

無固定傳播形式的福音

在聖經里,傳福音是沒有固定形式的。神學院的學生會發現,耶穌在傳福音時,並非每次都提到所有的福音要素,也並不是每次都提到悔改和信(祂講的內容當然是要叫人信),也並非明確指出人得救不是因着行為(這是使徒保羅明確教導的)。有時候,耶穌傳福音用的是人根本不明白的比喻(太13章)。有時候祂直接問聽眾:他們是信祂呢,還是僅僅知道有關祂的事?例如祂對馬大說:“復活在我。你信這話嗎?”(約11:25-26)。祂問彼得說:“你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因此說,彼得是蒙福的(參太16:15-17)。耶穌很了解祂的聽眾,很了解人心,也知道福音信息的哪一個方面需要強調。對那些自以為義的,祂擊碎他們的自信——例如10:17~27中的那個富有的少年官、18:9~15中祂斥責稅吏和法利賽人。對於心靈破碎的,祂就宣告饒恕赦免——例如7:48跪在耶穌腳前的那個有罪的女人。

製作成小冊子的“福音”

儘管書信中關於福音的神學是教導性的,但若要把這些福音教導列成圖表、小冊子來吸引人,未免有點牽強(例如上面提到的那本可能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小冊子)。這些小冊子有效嗎?你、我都是神“用愚拙的人來救罪人”的活生生的見證,但這並非意味着我們就應該一味地委身於愚拙;也就是說,神使用人的謬誤完成祂的旨意,但並不意味着我們就應該一直留在謬誤之中。上述這種傳福音的方式已經如雨後春筍般地造就了一代很難分辨什麼是“特價菜”、什麼是主的聖餐的“紙基督徒”[注1]。

當代西方基督教既不能祝福也不能影響社會的這一事實,說明教會正在螺旋式地下滑,沖向她存在資格的最低點。我說這些話的時候,的確是在批評;我本人也包括在被批評的對象之中。這就是我的光景,這就是今天教會的光景。
歷史上許許多多的聖徒為了一個信仰的概念(例如“因信稱義”)的緣故,寧可四處流浪,走上火刑架,走上斷頭台。但今天我們所謂的“傳福音”,唯一的目的就是想把大家都拉進來,只告訴人說:“神愛你;神對你有一個美好的計劃。......”是啊,誰不想被愛呢?誰不想有一個人生計劃呢?現代福音運動就像是一個產房;現代基督教的最大問題可能就在於嬰兒(人)重生的環境與方法。當代福音運動是個幾乎沒有種籽或常常帶缺陷的種子(參彼前1:23)的產房;許多屬靈的新生兒是帶着出生缺陷來到神的國里的。如果我們出生時帶有不太清楚、不太堅實的認識,倒還不是問題;問題是今天很多基督徒是帶着錯誤的認識,多年後要再回過頭來認清自己的錯誤,是件多麼難的事!因為我們唱到“初信之時,何等喜樂!”這就是為什麼需要糾錯的原因所在。
那麼到底應該如何傳福音呢?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應該怎樣才能開始建立呢?到底在罪人與聖潔神之間的關鍵接觸點在何處呢?神差祂的傳道人去傳什麼樣的福音、喜信,真正使他們的腳蹤成為佳美呢?(羅10:15)
我現在並不覺得帶人作“決志禱告”很美;相反,當我們分領聖餐的時候,當我們眾人認罪禱告後我宣布“你們的罪被赦免了”(約壹1:8)的時候,那才是最美的。大家想一想,因着神的恩典,你知道自己的罪被赦免——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美的呢?

聖經中的福音

我不想自己另外搞一套傳福音的公式;下面我只把福音信息中最重要的幾點提一下。首先我要聲明:我所說的並不是指發生在人眼不能看見的範疇里的事,即神重生人的大能;我所說的是神已經呼召、並叫祂的子民去說、去做的,它包括叫人相信,要人悔改,讓人受洗,宣告赦罪和勸勉信徒堅忍到底。

叫人相信、接受福音

叫人相信不是直接就是間接地包含在每一個福音信息里。假如你不信耶穌,即不信特定的有關耶穌的事,如祂為了人的罪死了,又復活,那麼你對信祂所包含的任何其它內容都不會有任何反應——你怎麼可能會有呢?前面已經提到:耶穌與馬大的對話是以一個簡單的問題結束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
我在主持葬禮時,常常引用這句經文向人傳福音。我們在向人傳福音時也可以問:“你信嗎?”經驗告訴我,這是一個被問的人不得不回答的問題。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有神(羅馬書1章)。
有一次,一個排球隊的朋友要結婚,請我為他們主持婚禮。他和未婚妻都是無神論者;在討論婚禮計劃(程序)時,他們提到了具有信仰性質的“禱告”。我就問他們說:“為什麼要禱告?向誰禱告呢?因為神沒有被邀請到你們的婚禮上來啊!”當然,我後來還是答應為他們禱告,但我告訴他們不必作此外表上的偽裝。他們最後認識到,他們心裡所知道的那個最寶貴的知識,即“神存在”的真理,已被他們故意壓制了。
那個埃塞俄比亞太監埃提阿伯在腓利向他傳福音之後,問腓利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何妨礙呢?”腓利回答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徒8:36-37)。太監並不是一開頭就要求受洗,而是在腓利已經對他作了教導之後。7:50中的那個女人也因着信而哭泣,用嘴親耶穌的腳。耶穌對她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
我們必須明白的是:信仰由三個部份組成:知識、認同、信靠。第一:知識,即你知道自己信的是什麼。第二:認同你所知道的,認定它是“真理”。單有這兩條還不夠,因為連魔鬼都知道它們。第三:信靠,即把自己委託、信賴於所信的,使真理成為自己的生命。10:40~43指出:第三日,神叫耶穌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給眾人看,乃是顯給神預先所揀選為祂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耶穌從死里復活以後和祂同吃同喝的人。祂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所以我們應當告訴人,叫他們信神。若我們真的相信基督是救主,那麼祂也是神,是掌管你的主。
若你把這些(信息)分離開,只承認耶穌救人而不承認祂是主,那麼就如所教導的:“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叫人悔改的呼召

主耶穌所傳的福音信息里總是有叫人悔改的呼召。對那犯了姦淫被抓的女人,祂說:“我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對畢士大池邊被祂醫治的人說:“你已經痊癒,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13:3祂對眾人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又教導說:“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祂明確宣告:“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祂不是“召義人”;這裡說的是那些“自以為義”的人。這個世上沒有義人。有些人說:“他(某個人)需要信,需要到教會去。”言下之意是:“我(說話者)不需要。”很顯然,在向人傳福音時,福音的信息里必須有叫人悔改的信息。主耶穌復活之後對祂的門徒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

叫人受洗的呼召

在今天的福音信息里,很少有叫人受洗的呼召。我們不需要讀很多聖經就可以讀到彼得的傳道:“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敬虔的亞拿尼亞對掃羅(即使徒保羅)說:“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使22:16)。我們知道,得救本乎恩,也借着信。別忘了前面說過: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是信心的外在方面。我們都不會懷疑掃羅遇見亞拿尼亞之前已經得救。
然而,叫人受洗的呼召與福音的信息是密切相關的,至少在外面看上去是這樣,即外面的是我們所說、所傳、所做的事,也就是我們能分辨的。但你不可能真正知道人心裡的光景或發生的變化。我們不能認為那些作了那個“邀請耶穌進入我心”的禱告但未受洗的人是已經得救的。這從我們自己或其它弟兄姐妹的見證中可以聽到。沒有人會說:“我得救是因為邀請了基督到我心裡來。”受洗當然是外面的,但卻是一個重要的標記,是神設立的聖禮。受洗是神決定的,是聖經里清楚地教導的方式。
你可能對此說法感到吃驚。我記得自己曾懷疑某人是否得救,因為他尚未作那個人為的儀式即“邀請耶穌到我心裡來”的禱告。我想你們中間很多人也會有同感。
神救人的普通方式是通過教會。當一個人與耶穌真正建立起個人關係之後,就會承認並加入教會,因為教會是基督創立的。人加入教會的外在表示就是受洗。8:12中記錄:

12他們受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宣告罪得赦免

隨着我們在真道上漸漸成長,有些東西會漸漸地變得越來越寶貴。對我來說,宣告“你們的罪被赦免了”就是一個例子。每當主日早上敬拜開始、會眾在神面前默禱認罪後,我就以神的話宣告眾人“罪得赦免”。聽到此“罪被赦免”的話,你應該極感安慰——只要你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並且是個得罪神的大罪人。這一項(宣告)很快成為我格外珍惜的服事之一。
但今天的“福音”常常把信主變成了人心理上的需要、安慰。那麼,為什麼還需要赦罪呢?一種很流行的教導是:“我們不需要經常向神禱告求赦罪,因為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基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聖經上卻一再地教導、告誡我們:要忍耐,要持定所信的,要堅持下去。既然這裡有“只要”二字(西1:23),那麼有人就會問:“是不是救恩會失掉?”答案是:“不會”,因為叫人“忍耐到底”的呼召,正如“叫人信主”的呼召,是對那些父神在創世之前就已經揀選的人的有效呼召——他們聽到神的話(福音)後一定會信;這呼召對於信徒來說是有效的,叫他們聽到後一定能夠堅忍到底。
這實在是個好消息。假如一個教會裡有眾多真正在公義、聖潔的神裡面有信心的人,那麼他們一定會盼望這句話給他們帶來的安慰。5:20中,當那個癱子被眾人從房頂上縋下來的時候,耶穌對他說:“你的罪赦了。”接着在7:50中祂對有罪的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然後又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13:38明明白白地教導我們:“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聽到“罪得赦免”這句話,雖然不是叫人去做什麼,但這赦罪的消息卻的的確確是給聽眾的佳美之音,是有效地吸引神子民的馨香之氣。28:13說:“遮蓋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開罪過的,必蒙憐恤。”

聖徒堅忍到底

主耶穌在解釋撒種的比喻時說:“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着結實”(路8:15)。
當基督徒回顧往事,想到自己信神的經歷,是很美好的;但我們也必須知道,福音里包含着叫我們持守信仰,不斷認罪悔改。14:21~22:“他們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迴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傳的道,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保羅在1:21~23節中用了“只要”二字。他說:

21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裡與祂為敵。22但如今祂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23隻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西1:21-23)

當主耶穌在14:28節里對那些極多的、跟隨祂的人說: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路14:28)

祂是在指人信祂時就必須有“忍耐到底”的心願。
耶穌還教導說: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我們無論是在思考或傳講福音時,都不應當把它看作是一時的宗教感覺,而這正是今天很流行的。我們信主、受洗雖然只有一次,但應當永遠信靠、傳講福音,永遠領受聖餐,永遠因罪得赦免而喜樂。我們應當在萬事上忍耐;我們應當永遠讚美那以信心的恩典堅固我們忍耐到底的神!阿們。


[註:本講分兩次講完;此譯文系根據第一次的講章及參考兩次的錄音。]

[注1]
毛澤東當年發明的“紙老虎”一詞已經融入了英文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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