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E)
為什麼我從來沒有見過神跡?
——“最妙的道”——
信息:維保羅PastorPaulViggiano
根據錄音整理、翻譯:王兆豐
(2003年9月7日)
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2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3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哥林多前書13:1-3)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
父神啊,我們切切禱告,求您使我們正確地理解什麼是愛。“愛”這個詞到處泛濫,看上去都失去了它的意義,甚至在教會裡也是這樣。我們向您禱告,求您叫我們真正明白到底什麼是愛,叫我們知道您是多麼愛我們。願我們通過學習聖經,有血有肉地懂得愛。我們禱告奉基督的名求,阿們。
有人說,“表達”或曰“包裝”是最重要的。連蛋糕上都裱上了花樣。雖然不能說“表達”就是一切,但“表達”的確有其重要性。人們常常因為對傳福音的人有看法,結果連信息本身也一起拒絕。假如你說話粗聲粗氣,態度很差,人們往往不會對你所說的內容感興趣。對此,你們一定都有親身經歷。
我記得自己剛開始去教會的時候,遇到滿臉笑容與真誠的眼光,我深受感動,認為他們真的是關心我。因為我小時候沒有去過教會,所以對此印象極深。我從心裡願意與這些人在一起,不管他們說的到底是什麼。我只覺得他們關心我。可是這些年來,我對那些精通“笑容可掬”之術的人有點不太信任,有時甚至有點反感。這倒不是因為笑容可掬本身有什麼問題,而是因為這常常與真正的表達內容不相符合。在信仰的事上,我已經懂得了先知比哥們/同伴重要得多。我說這些,絕不是鼓勵人說話粗魯。在基督徒的相互交流中,在教會裡,內容與表達方式都同樣重要。保羅在四章15節勸勉我們不僅僅說誠實話,而且是要以愛心說誠實話。所以,說話的方式也很重要。
在婚禮上,證婚人最常引用的就是今天早上我們要看的經文——十三章,或稱“愛的篇章”。這裡就有如何正確運用屬靈恩賜的問題。這一章里雖然與我們這個系列的主題——神跡奇事的恩賜是在繼續還是已經停止——沒有多大關係,但這章聖經教導我們在運用恩賜時應有的態度,我們絕不可忽視。因此,今天早上我們就來討論愛。我把這篇講道取名為“最妙的道”。
使徒保羅從十二章開始進行屬靈恩賜的討論。十二章結束時,他說要指示我們最妙的道。最妙的道就是基督徒之間彼此交通、造就,彼此挑戰、培養。當我們追求走這條最妙的道時,教會作為基督的身子就在正常地運作,神的名也因此更得榮耀。今天早上聚會開始的時候,我們提到了一下教會的敬拜程序,從宣讀神的話開始;聽到神的話後,眾人一起禱告,在聖潔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與污穢;隨後也聽到領會的弟兄以神的話宣告我們的罪得赦免。我們在這裡宣講、聆聽神的話,為人施洗,分領主的聖餐,唱詩讚美神,等等。這些是教會之所以稱為教會的原因。同時,實行上述這些最妙的道,也是教會正常運作之道。今天早上我們要討論的,就是我們對此應有的態度;這也是教會之所以是教會的原因。
保羅稱之為最妙的道本身不是一種恩賜,而是我們在運用所有恩賜的時候所應有的美德。上禮拜我們在討論恩賜的時候提到過,你不必做各種評估來決定你的恩賜在哪裡,因為、和上所列的27種恩賜並非一定就包括了所有的恩賜。你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你應當運用自己的恩賜。這裡保羅教導的是:我們在運用這些恩賜的時候,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態度。這最妙的道當然是愛;這條道——這種美德——是何等重要!
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2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3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1-3)
這些都是極好的事、極美的行為。這是我們在歷史上所看到的許多見證。乍一聽上去,讓人無法相信:人為了他們信仰的緣故被火燒死,卻沒有愛——這是不可能的事。但保羅是以極端的例子來強調:無論你的行為多好,假如沒有愛,都是徒然。
這裡保羅所強調的是明確無誤的:所有的行為都必須從愛出發。假如我用恩賜,卻沒有愛,我就成了一面鑼——什麼都不是,什麼益處都沒有。但我必須說一句,這裡譴責的是傳信息者而不是信息本身。我說話時缺乏愛,就成了一面鑼,對我自己沒有益處。但這不應該是聽信息的人用來作不理會信息的藉口,就好象一位父親榜樣做得不好,不應該是孩子叛逆的理由一樣。換句話說,我說話時看上去不那麼可愛,並不意味着我所說的內容不正確。
在保羅所舉的例子裡,變成什麼也不是的是什麼人呢?是說方言的,是有知識的,有大信心的,有好行為的和殉道的。他們的缺乏愛絕不會使聽眾對所聽到的先知的信息失去權威;也就是說,假如我說的是真理,雖然我說的時候沒有愛心,但真理仍然是真理,對聽的人仍有權威。我的錯誤是以缺乏愛的方式說話,有一種令聽眾不去注意信息內容的危險傾向,就像上述那位父親激怒了他的孩子一樣。也就是說,我說話的方式可能引起你們的反感,但若我講的內容是真的,因着神的恩典,你們仍然會把它看作是真的。我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今天我們的社會都很講究表達方式,講究包裝。因此,我們對聽到的信息必須十分小心、十分認真,而不應對傳達信息的人或其說話方式太過於挑剔。同時,我必須認識到,假如我在講台上傳講的時候缺乏愛,會造成你們生出反感而不去注意信息。有時候,我聽自己的講道錄音。當我聽到自己在談論神、談論神的事時,用一種任意駕馭的口氣、態度時,那真是令我自己感到噁心。我認為最重要的,也是我最想要傳達給大家的,就是我所講的是比我偉大得多的東西。
任何人若運用恩賜是為了引人注目、出人頭地,或自以為義,那就是很可恥的事。假如我們沒有愛,那麼運用屬靈的恩賜既不能討神喜悅,對我們自己也沒有益處。
前面我已經說過,這段經文與神跡的恩賜沒有多大關係;這點我們留着下次再討論。有人把13:1作為那種含糊不清的現代方言運動的證明經節(這裡我並沒有故意貶低的意思,而只是作真實的描述而已),說他們講的是天使的話語。這裡有兩點:第一,保羅或許是以一種美化的或詩體的方式說這句話的;第二,即使不是這樣,聖經里天使都是用人能夠明白的方式說話的。我們在聖經里看到的,比如天使對亞伯拉罕說話、對撒迦利亞說話等等,都是以正常的語言結構說話的,而不是什麼聽不懂的語言。這裡我們就不多說了,把它留到下個禮拜。
關於愛的真理
基督徒應該以愛的態度運用神所賜的恩賜,這是很明確的。那麼,什麼是愛?愛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常常為人證婚;我對他們說:今天我們用愛這個字來表示任何事情。比如,天氣很好,我們說,“我愛今天的天氣。”這家餐館不錯,我們也說,“我愛這家餐館”以及“我愛自己的孩子”等等。聖經里卻有不同種類、不同含義的愛。假如我們對“愛”不加定義,愛就失去了意義。
誰來給愛下定義呢?是我自己嗎?有些人把愛與真理對立起來;你們聽沒聽說過這種說法:“教會裡只要充滿了愛,真理必定會來。”可是我們聖經說:“愛大於信和望。”讓我來問你們一句話:“如果讓你選擇,教會也好,家庭也好,國家也好,你們願意在哪兒生活?是充滿愛的地方呢?還是真理當道的地方?”按我們社會今天的情況,大部分人會說:“在愛的地方”;但這是一個危險的答案。為什麼?
愛與真理非但不相互排斥,他們是相輔相成的。離開了真理,愛就成了難以捉摸的情感。那些在男女關係上亂來的人不都是打着“愛”的旗號嗎?這是“愛”這個字今天通常的用處之一。這難道是真的愛嗎?離開真理,你連問都不能問這種人“什麼是愛?”我聽到過有人把極噁心的事也稱為“愛”。但是,當我指出這裡的問題時,我就被指責為“驕傲”。他們說:“你有什麼資格來定義愛?”今天的電影、電視界把環境、燈光、氣氛與愛劃上等號,讓觀眾接受這就是愛。
但保羅在這裡說“愛”的時候,是從教義、從真理的角度上說的。真正的愛是從聖經真理流出來的。既然福音是神的大能(羅1:16),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說,真理不僅僅給愛下定義,真理也產生出愛來。我們在這裡不僅是在研究什麼是愛,並且當真理得到宣講時,它就成了愛的泉源。當一個教會裡宣講真理時,這個教會就成了神用來產生愛的器皿。這就是我對神、對鄰舍產生愛的源頭,因為神出於祂的真愛,打開了我的眼睛,讓我看到了祂對我的愛。這是怎麼發生的?是通過宣講真正的福音開始的。沒有定義的“愛”所產生的是混亂與放縱。今天,無論誰,無論什麼時候,你打開電視,就知道這是真的。
保羅深知這點;他為愛作了如下的定義或教義:
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13:4-7)
這裡我們不必對愛作詳細的考查。如何愛神、愛人都已經總結在“十誡”里了。當然,我們不能說“十誡”里沒有包括愛在人內心的工作。保羅在這裡論述的正是這種愛在內心的工作。如果說,“十誡”都是愛的零件的話,那麼這裡說的愛就是潤滑油。愛當然包括外在的責任與行為,同時也包括內心的態度。假如我偷竊鄰居的東西,就不能說我愛鄰居。當然,我對鄰居的愛絕不僅僅限於不偷不拿,而是要深得多。
這段經文裡連續三次重複了愛的忍耐——是“恆久忍耐”。神學家凡爾思這樣定義愛:“愛是一種品格,在面對容易被激怒之事上自我控制、不立即報復或懲罰;愛是發怒的反面,是與恩慈連在一起的。”雅各說得好:
19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19-20)
我雖然很軟弱,但我給自己定了一條“48小時”的規矩:假如有人冒犯我,我要等待兩天之後再說。我會在這兩天裡禱告,安靜下來,以及尋求別人的意見。
愛不是情緒激動的反應,而是保羅所說的“恆久忍耐”,也就是說,真正的愛包含溫和之意,這當然是源於忍耐。
“愛是不嫉妒。”約瑟的哥哥們因為嫉妒父親對約瑟的愛而行了大惡(徒7:9)。一個人缺乏敬虔的知足之心是難以有真正的愛的。假如你不明白神的全權,你在生活中就會產生不知足;從不知足就會產生出嫉妒。一旦我們有了嫉妒之心,愛就消失了。當我們看到朋友很富有、很順利時,我們應該與他同樂。假如我們心裡感到不是滋味,就會產生苦味來。我們應當知道,神一定恩待行為正直、走義路的人,一定將最好的賜給他。但當我們以為神應該給我們更多,神可以變得更有智能時,我們就會對別人產生嫉妒,覺得神也應該多給我們一些。這不但是對神的權能不理解,也是對神的慈父般的性情不了解。
愛不是表演,不是誇耀。一個真正行出愛來的人不會掛招牌。最難的是,當你默默無聲地努力但卻被指責為失職。結過婚的人知道,你在家裡默默地付出,但卻被說成是不負責任。這時,你就容易要來數算你所做的一切。我們不要被引誘來向人顯示你的愛。你若不能敵擋這種引誘,那麼就會犯驕傲的錯誤。
保羅寫道:愛是“不做害羞的事”,不做不合體統的事。一個有愛心的人,無論是說話、行事,總是注意照顧到周圍的人,運用自己的恩賜考慮到別人。比如說,有人遇到難處,在哭泣,你就不應該扔過一句8:28去;你應當與他同憂。有位婦女總是在大庭廣眾面前數落她丈夫的不是,這就不合體統,對丈夫缺乏愛心了。有時候你應該說,但必須注意到周圍的環境和人。
愛是不尋求自己的益處。真正的愛不求回報。我們之所以在上述的忍耐、不嫉妒、不張狂、不自誇、不做害羞的事上失敗,往往都是因為心裡有個想得回報的小算盤。時間到了,沒有得到回報,我們那些可憐的愛就顯出本相來了。真正的愛是給予,而不是要等待回報。因為我們馬上就會看到,我們已經得到回報了。我們愛別人是因為他們愛我們嗎?是為了等待回報嗎?不!我們愛別人是因為神愛我們的大愛。我不能想象,假如一個教會,一個家庭,一個國家,人人都要等着別人回報,那這個教會,這個家庭,這個國家怎麼還會像神所要他們成為的樣子?這種等待回報的愛是很容易被激怒的。假如我不在乎有沒有回報,我就不會在未得回報時生氣。也正是這種假的愛會想到惡念。這樣翻譯:“愛是不計較受冤枉。”另外一位神學家也作過一個很好的解釋,稱愛為“不動壞腦筋”。真正的愛絕不記仇,不翻老賬。
真正的愛絕不喜歡不義。假如我對別人的懷疑是真的,他們是犯了錯、做了惡,我也絕不應該暗自慶幸,那是沒有愛的表現。你們大概都有類似的經驗:你假如與某人相處不和,後來發現對方果然犯了錯誤,我們心裡就會有一種誘惑,感到快活,有出氣的感覺。這不是愛。我們應當為惡事悲傷,為真理當道喜樂。
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忍耐。”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這難道是說愛是沒有智能嗎?是不分是非嗎?當然不是!“凡事忍耐”前面已經討論過了。“凡事相信”——難道是相信相互矛盾的事,是黑白不分嗎?不是。愛是不過分猜疑。加爾文在這段經文的注釋上這樣說:
基督徒遇事的時候,情願自己心胸寬大來承擔,也不願對他的弟兄作任何不友善的懷疑。
假如你總是認為別人不好,懷疑他們圖謀不軌,你就是在引誘他們真地去那麼做。你有沒有碰到過人說,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你難道會去攻擊對方的這種態度嗎?這是多麼蠢的事啊!我想,保羅在這裡說的“凡事相信”就是相信別人會做正確的事。
“凡事盼望”是知道、盼望神的大能改變人的生命,賜人悔改之心。解經家馬太.亨利說:“當你心裡有這個願望,但卻不能相信別人時,你仍然盼望。只要有一點理由,你就繼續盼望對方會好起來。”也就是說,既然對方失敗了,做錯了,很傷你的心,你仍然對他存盼望,而不是視他為不齒於人類。
保羅第三次提到真正的愛是“忍耐”,這也是在強調他下面的論點:
8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9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10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11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12我們如今仿佛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13:8-13)
對保羅所說的“等那完全的來到”這句話,似乎有點爭議;這很可能是指基督的再來。這裡與我們所討論的主題——神跡恩賜到底是仍然在繼續還是已經停止——並沒有多大聯繫,我們就不多討論了;這裡我們對方言、知識等等就不一一下定義、作解釋。保羅所指出的是:與信、望、愛相比,恩賜不過是短暫的、次要的。
長大成人
保羅的這段話里含有批評的口氣,因為哥林多人對待他們的恩賜有點像小孩子。你們有小孩的人大概都有類似的經驗:你給孩子們買了件很好的禮物,不一會兒就發現他們在為誰先玩那隻盒子而爭吵。這實在是件糟糕的事。他們在爭論次要的事,卻把這些事的實質和目的給忘了。保羅的觀點看上去好象是說,哥林多人把恩賜當作了它們本身的目的,忘了有一天它們都會消失的。無論是什麼恩賜,或是教導,或是熱心,或是行神跡奇事,這些恩賜都有其目的;一旦完成使命,都會停止。運用神的恩賜卻忘了神的愛,就是一種孩子般的行為,是不成熟的表現。
這些年來我在作教導的工作。當我發現自己在運用恩賜時是為了要贏辯論而與人辯論,這實在是玷污了所得的恩賜——以一種孩子氣的方式在用恩賜。神所賜的恩賜應該以成熟的方式來運用。這點保羅在第十四章里會詳細地論述。
信是對神和祂的旨意的認識;望是在信心裡忍耐。將來在榮耀里這兩樣都不需要了,因為我們與神面對面,不需要信了;所望的已經實現,望也就不需要了。但愛卻是永恆的。以愛心運用恩賜會促進信、望、愛。我想這不必多加解釋。若有人愛你,那不就更加促進你愛對方嗎?因此,我們應該停下來思考一下,以禱告的心思考一下,看看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是否如此行,是否像保羅所說的那樣,運用神所賜的恩賜,體現出愛來。愛不是由我來定義,而是由神自己來定義的。
我們談論了很多關於愛的事;我認為我們應該再往前走一步。我來問你們大家一個問題:“愛是律法呢,還是福音?”愛是律法。今天早上我在這40分鐘裡所講的,都是律法。愛聽上去那麼好,但卻是律法。最大的誡命是什麼?是愛神、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是命令,是律法,因為所有的律法都包括在這兩條里了。假如我單單講律法,對你們就沒有益處。我們剛剛說過:“我應該去愛別人,因為神先愛了我。”這是律法呢,還是福音?這是福音。主耶穌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有一次我在電台上主持“加爾文主義五點論”的討論。順便提一下:加爾文主義是立根於聖經的基督教教義。它指出:“人完全敗壞,死在罪中;人不能帶任何東西到神面前,連他自己的信心也是神賜的;神無條件地愛我們,揀選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身上有任何德性;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贖罪之工有效地拯救那些神所愛、所揀選的人;神的愛通過聖靈不可抗拒地征服我們悖逆的心;神的愛是如此之大,以致於祂的真正兒女都能在神的恩典里堅忍直到進入榮耀里。換句話說,我已經死了,神使我活過來;祂如此愛我,不是因為預見我會有任何優點。祂差了祂的兒子來,死了,為的是帶給我生命。我從來也不能帶給神什麼;事實上聖經說,過去我是與神為敵的——我咒詛祂,我蔑視祂,我藐視一切關於祂的屬性。我即使沒有公開聲稱,我的生活本身就證明我對祂的叛逆。然而,就是在我這種充滿了罪的光景中,神的愛不可抗拒地征服了這一切;祂把我的一顆背逆之心改變成了一顆順服之心。這就是神對我們的愛——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了。
有本字典上對神的愛是這樣解釋的:“除了神自己的美意之外,神的愛是沒有任何其它理由的。”
一位聽眾打電話進來,溫和地批評我說:“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停止討論這些個主義,多談談愛呢?”我幾乎能聽到全體聽眾抱怨般的“阿們”之聲。我想要解釋的是:除非我們理解神對我們的全備之愛,就是上面我所簡述的,被人稱為“加爾文主義”的神恩典的教義,我們是不能理解怎麼去愛別人的。假如我應該像神愛我一樣來愛你,那麼我們在領聖餐的時候就應該好好思考祂是如何愛我的,而不是我應該怎樣來愛自己。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世界上的人不知道神對他們的愛時,他們中間是不會有真正的愛的。今天的這個世俗社會鼓勵人們要“自愛”,要“建立起自信”,然後才能去愛別人。這是行不通的;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這種論調已經在我們的社會裡遭到了慘敗。我們用“偶然的機遇”,用“進化論”,取代了創造我們、拯救我們的神。巴克斯塔說:“那些相信我們是從一池子粘乎乎的原始泥漿里進化過來的人,已經為相信進化論的人們定好了歸宿——進化回到原始泥漿中去。”
我們必須明白這個概念:有一位神;我們悖逆了祂。正是這位神,沒有任何理由、單單是因着祂的美意,愛我們;差了祂兒子為我們死,好叫我們得生命。當我們明白了這種愛,我們才可能開始按神要我們去愛別人的方式去愛別人。
讓我們一起禱告:
父神啊,我們真是感謝您,感謝您對我們的大愛。看哪!這是何等的愛——您竟然稱我們為您的兒女!您接納了我們,就好象我們是可愛的嬰兒一樣,而實際上我們是悖逆的。但您征服了我們的悖逆,您以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以耶穌的寶血征服了我們。父啊,願我們不要把單單屬於基督的功德歸到我們自己頭上,願我們認識到這偉大的愛。父啊,願我們知道了這一切之後,努力將這種愛行在別人身上。
我們禱告奉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