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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魔鬼的畫皮!
送交者: Lightchild 2005年05月17日06:13:2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講上帝的奧秘。……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5)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8-9)


  長期以來,“神學”被相當一部分人(包括非基督徒)當作是人類(基督教)對神的認識的最高境界,是神的道的“精髓”,是認識神的必由之路,是追求靈命長進和成熟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由於受一些所謂“被神重用”的神學布道家的影響,很多信徒以某些所謂“正統神學”體係為依據來指導信仰實踐,以神學理論和觀點來衡量、判別真理與謬誤、正義與邪惡。他們把“神學”看作是聖靈和聖經所啟示的神的道的精粹,宣稱一切與其所主張的神學理論和觀點不協調的信仰認識都是錯謬、異端。這些人實際上是將神學凌駕於聖經以至靈之上而不自知。

  鑑於“神學”對基督教信仰的影響巨大,認清“神學”的實質和危害是十分必要的。

  一、“神學”是什麼?

  一些神學家或是出自其頭腦(理性,邏輯)的昏庸混亂,或是為了堵住反神學的人的嘴,將神學說成“就是對神的認識。”據此,他們宣稱每個人都有他的“神學”,因為每個人都有對神的“認識”,甚至無神論也是一種“神學”,反神學也是一種“神學”。這完全是一種潑皮無賴式的強辯手法!——你說我髒,我就把你也弄髒,看你還敢說我!

  “神學”不是神學家可以隨意定義的。就如騙子以及任何人不能隨意定義詐騙罪一般。遺憾(或者應該說“可笑”)的是,許多神學家對於什麼是神學也沒有清楚的認識。

  “神學”是有歷史性的,我們所說的乃是近、現代的“神學”體系。“神學”至少必須具備三個基本特質。其一是理性特質。神學是由一整套的觀念和理論所構成的,不藉助理性,則無以形成觀念和理論。用神學家的話說:“要解釋有關神的事,便要從理性上的認知,用合乎理解原則的方法表達出來。”其二是系統性特質。構成神學的理論和觀念不能是散亂和殘缺的,必須具備系統和結構的統一和完整性。其三是經院性特質。所謂“經院性”是指完整的神學體系主要是在(神)學院的學術環境中建立和完善起來的。神學有一套正規、系統、制度化的教授和研習機制,這是“神學”體系賴以營建和發展、傳續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可以說,沒有神學院和神學教育就沒有神學(的存續)。相信沒有神學家會否認神學的這三個基本特質。當然,神學還有其它特質,我將會在後面詳細討論。

  現在我們來看看神學家是如何定義“神學”的。

  來利(Charles C.Ryrie)在《基本神學》裡說:“簡單地說,神學就是將思想有關神的事,用一些途徑把它們表達出來。”

  唐崇榮牧師在《福音神學的本質》中說:“神學就是對神的知識。”

  某個不知名的神學家說:“神學是透過研究神的話-《聖經》而對神的認知。”

  一本名為《教會工人培訓手冊》的書中寫道:“‘神學’就是有關‘神’的‘學問’,學問又可解釋為知識。所以神學就是有關神的知識”。

  以上這些定義顯然都僅僅反映了上述神學特質的第一個,即理性特質。其它兩個特質則被忽略了。這是極不嚴謹的定義!易於導出“人人都有自己的神學”,“無神論也是一種神學”一類的荒謬結論。你可能會說這些是通俗化的定義,是神學家為了使初學者的易於明白和接受而採用的深入淺出的講解。

  那麼,好吧,我們就權當那是善意的“深入淺出”而不是有意誤導。然後我們來看看正統的神學定義又如何。

  雷默在《基督教聖約神學講義》中說:“基督教神學就是認識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就是依靠聖靈的光照,運用上帝所賜給我們的理性,以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話語為最終的標準,借鑑主聖靈對歷代聖徒的光照,來認識上帝的旨意,明白我們當盡的本分。”

  這是神學的定義嗎?或許一些神學家及雷默本人會把這看作是神學的一個不錯的定義,可惜它顯然不是一個定義,事實上它根本沒有解釋神學是什麼,而不過是在表達神學的目的和方法。而且它同樣未反映上述神學特質的後二個。

  唐崇榮牧師在另一處(《布道神學》)對神學的解釋是:“有系統的認識上帝的道就是神學。”這次他總算提到了神學的系統性特質,然而,他所說的仍然不是“神學”,而不過是神學的方法,即如何獲得(或建立)神學。

  我在超級商場門口遇到你,我問:“你買了什麼?”你答道:“噢,這些是買來用的,是經過仔細挑選,然後在出口這裡付了錢的。這就是我買的。”

  不過,在“神學”概念上除了廣為傳播的糊塗認識之外,比較合格、可算得上是定義的表述還是有的。

  “顧名思義,神學就是對神的認識,是一門專研究認識神的學問。”這是一般神學家在神學講義中所採用的對神學的定義。

  雷默在上面所引的關於神學的那段文字接下來另給出了神學的定義,儘管這個定義並無新意。他說:“簡單說來,神學是一門認識上帝之顯明旨意的學問。”

  巴文克在他的《系統神學》中說:“神學就是從神的啟示而得來有關他的知識的一門科學,這門科學即在聖靈指引之下學習並思考,然後為了神的榮耀試圖予以描述。”

  神學是一門學問(ology,science),而“學問”或“科學”這一概念已隱含了理性、系統性和經院性。這三者乃是神學不可或缺的基本特質。對“神學”這一概念的任何解釋或定義如果不能同時涵蓋這三個特質,就是不足依憑,不足採信的。乃是有意無意的混淆和誤導。

  另外,知識(knowledge)不等同於學問(ology,science),“學問”是人憑理性思維刻意營建的較為嚴謹的系統性的理論體系。一般的知識沒有這種性質。

  二、神本還是人本?

  那麼,“神學”與一般的學問在本源(如何形成)上有根本性的區別嗎?神學家會毫不猶豫地說:那當然!神學是本於神的,因為神是神學的“主體”,神學是神主動向人啟示的產物;一般的學問則是本於人的,因為人是一般學問的主體,這些學問是人主動探求的產物。

  我們知道,一般的學問確是人作為認識過程(或認識活動)的主體去研究、認識某個特定的客體(要認識的對象)而形成的。那麼,神學真是以神自為認識主體兼認識客體(對象)嗎?神學的建立過程中神是主導的而人是被動的嗎?

  唐崇榮牧師說:“願主自己在我們這一切的思考中作主作王,引導我們的思想,因為神不是理性的產品,而理性是神所造的被造品。所以當我們思考神時,在這個思考過程當中,神是主體,思想是客體。”(唐崇榮《三一神論》)這是很荒唐且很危險的邏輯!照這個邏輯,任何人的思考過程都是“神是主體,思想是客體”。因為任何人的理性都是神所造的。唐崇榮牧師在神學認識論上的觀念是極為混亂而愚拙不堪的。如果有一個在他的思考中做主作王的“主”,那一定不是神!

  “當我們思考神時,在這個思考過程當中,神是主體,思想是客體。”這簡直是愚人的妄語!到底是人思考還是神思考?誰是思考者(主體)?思考的對象(客體)又是誰?是神在思考他自己嗎?說“神是主體,思想是客體”即等於說:神在思考我們的思想。這是十分荒謬的!如果是想說神是我們的思考過程的幫助、引導者(而不是代替者),那麼,人就是思考過程的主體(思考者),神則是思考過程的客體(思考的對象)。神不需要思考,更不會代替我們進行思考。神對人的引導乃是靈性的而非理性的。認識論的混亂無知決定了整個神學體系的混亂與無知。

  巴文克說:“而神學家就是勇於說到神的人,因他所說乃是從神而說,並且是藉着神說的。”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神學家”就等於(舊約時期的)先知,而神學則是神所默示的,是與聖經同等的了。那麼,我們可以說神學無誤嗎?那些有誤的神學還是“神學”嗎?神自為主體,主動啟示(或引導)的產物會有錯誤嗎?如果有誤的神學不是神學又是什麼“學”呢?

  神學家可能會說:神學有錯誤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人的理性不總是順從神的引導,當人的理性不接受神引導的時候就產生錯誤。

  但到底有錯誤的神學是不是神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存在完全無誤的神學體系嗎?如果存在完全無誤(完全是真理)的神學,那麼,這個“神學”對於信仰的指導意義就等同於聖經,甚至高於聖經,因為它比聖經似乎更確定,更明白。真有這樣的“神學”嗎?為什麼神不直接給我們神學,而要給我們聖經,再費盡周折地建立神學呢?可能有一些近乎無賴的愚頑不化的“神學家”會說:聖經其實就是神學,先知和使徒就是神學家!其實神學家即使說:神學就是神!我們也不會覺得奇怪。唐崇榮牧師就曾說:“神學就是上帝和道”。(唐崇榮《布道神學》)對於認同這種說法的人,我沒有話說。

  如果不存在完全無誤的神學,就必須承認“神學”有人為的成分。那麼,到底神學中有多少人為的成分呢?

  神學家為了抬高神學的地位,不惜讓神學竊據神的寶座,將神學立為“神”。他們的伎倆或謬誤,在於把條件充作結論,把須要追求的充作已經擁有的。多數信徒都知道,要認識神,必須依靠聖靈的光照和開啟,而聖靈的光照不是你要就有的,必須借着信心和神主權的恩典。主耶穌說:“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叩門”和“尋找”不是憑理性、意志和欲望,而是憑清潔純正的信心。信心並不排斥理性,只是兩者不能混一談。神學家說:聖經要我們竭力認識神,所以我要“在聖靈指引之下學習並思考,然後為了神的榮耀試圖予以描述。”(巴文克語)我要“依靠聖靈的光照,運用上帝所賜給我們的理性,以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話語為最終的標準,借鑑主聖靈對歷代聖徒的光照,來認識上帝的旨意,明白我們當盡的本分。”(雷默語)這樣的意願聽起來冠冕堂皇,存心似乎沒有錯。但我們要問:神什麼時候吩咐我們要(用理性)建立“神學”?神什麼時候吩咐我們要借着“神學”來認識他?神什麼時候在教會中賜下“神學家”的職分?

  “‘你務要竭力認識耶和華’就是你要努力研究神學。”“神學是每一個信徒應當負起的信仰責任。”這些是神的吩咐嗎?不!這些不過是唐崇榮牧師的吩咐。 (參唐崇榮《福音神學的本質》、《布道神學》)

  當神學家說“我要如何如何”來認識神的時候,他實際上已經僭越了神的主權,自作主張,以自己的意志來支配他的理性活動。引導他的思考和認識過程的,將不是聖靈,而不過是他自己的意志和邏輯,甚至是邪靈。神不會順從神學家的意志,不會遵照神學家的引導來引導神學。神學家不過是一廂情願,自我陶醉罷了!

  追求更深認識神的人,首先應當追求自身的聖潔完全,願意舍己而全心跟隨主,然後以敬畏、謙卑、渴慕的心,在神面前俯伏敬拜,求神引導我們認識他,再以信心仰望神的引導。如果自作聰明,有意無意地試圖引導神的引導,只怕要落在撒但的網羅之中。在信仰上追求能力過於追求聖潔的人是很危險的。

  “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依靠聖靈的引導是認識神的先決條件,神學家把這個條件充作結論,其邏輯是:因為神學是要認識神的,所以神學就是受聖靈引導的。

  實際上任何一種理論體系(學問)都毫無疑問是人本(本源於人的理性)的,是以人為主體構建的。因為任何理論體系對於神都毫無意義,神不需要任何學問。正因為人對神的認識不是以人為認識主體所能達到的,必須由神主動向人啟示、引導,所以,對神的認識不需要,也不可能藉助任何學問。神引導人認識他也從不藉助任何理論體系。聖經中沒有這樣的例子。如果有一種能使人認識神的理論體系,那就意味着靠這理論就能認識神,而不再需要神的引導。這正是神學的荒謬和危害所在!撒但正要借着神學把我們引離神!神學家會狡辯說:這理論的引導就是神的引導,因為神學就是神的道,“神學就是上帝和道”。我一點也不懷疑神學是神學家的“獨一真神”。

  “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提前6:20-21)

  一個系統性、經院性的理論體系需要仿照世俗營建學問、學科的方式,大量地進行人為刻意的營造和構建,連它的授受制度也是照搬世俗教受學問的模式,這正是我們從神學的歷史和現狀中所見到的。神學如何可能是神本的呢!唯有不敬畏神的自大者才敢如此妄稱神的名!

  神要我們竭力認識他,但神從未叫我們去建立“神學”,因為神的道絕不是,也不能歸結為一種學問或所謂科學!神的道乃是遠遠高於、超出“學問”和“科學”的範疇的!神學作為一種理論體系或學問,它的建立、它的功用以及神學家的職份既沒有任何聖經依據,就完全是出於人的,對於我們的信仰而言是背道的!

  三、靈性與理性

  有人會說:神學是人運用神賜予人的理性來認識神而得到的成果,這有什麼錯呢?人的長處不就在於發達的理性嗎?難道為了信仰就要放棄理性嗎?我不相信理性與信仰不能相容。我才不要盲目的信仰呢!

  誠然,信仰並不排斥理性,只是人的理性常是混亂的,如果沒有神特別的憐憫,極易使人陷在愚拙、錯謬、自欺的境地中,卻還不自知而自以為聰明、有智慧。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到,“神學”恰恰是人混亂而自作聰明的理性的產物。

  那麼,在信仰上應該如何運用理性才不會產生混亂呢?在我們認識神的過程中理性的地位應該是怎樣的呢?神學家說:要在聖靈的引導、光照下運用理性。“歸正神學”的口號是“理性歸回真理”。說得好象很對,但問題是怎樣才能夠在聖靈的引導下運用理性?怎樣才算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運用理性?

  就如前面所說的,神學家是把所要追求的充作已擁有的,把我要當作我是。我要聖靈引導,我就是受聖靈引導的。或者:我說了要靠聖靈引導,所以我就是受聖靈引導的。可能還有一句神學家沒有講出來:你看我的理性思辨多麼高超,我多麼有智慧!這就是聖靈引導我的明證!

  那些定意要用理性認識神的人,是跑在神前面。當他祈求神引導他的理性時,他其實不是在祈求神的引導,而是在引導神的引導。這就註定了“神學”不可避免地要誤入歧途!

  神學家以理性思辨為最高智慧,堅執於理性,竭力將信仰理性化。然而,實際上沒有一個神學家是認識理性的!理性是什麼呢?“理性”不過是無知的僕從,盲人的手杖!真智慧、真知識是不需要理性的。“理性”即是愚拙!(請留意此處說的是“愚拙”而不是“錯謬”。)理性由無知(不明白)發動,思辨的結果與事實和真相常常相去甚遠。神學家以其無知的理性和對理性的無知而奢談“理性歸回真理”,簡直是痴人說夢。

  屬靈的真智慧與神的智慧相仿,是靈性的而不是理性的。神從不須要理性的“智慧”。靈性是靈的認識功用,是靈里直接的知覺,無須藉助理性。靈里的直覺乃從神、從聖靈而來,是真理本體直接的啟示、光照,是沒有錯謬的。“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2:12-13)“人智慧所指教”即是理性思維,“聖靈所指教”即是靈性直覺。兩者有明顯的分界。我們從聖經中看到的聖經大量記載的聖靈對人的認識(知道、知識,knowledge)的引導都是靈性的直接啟示,並沒有所謂聖靈引導人的理性思考過程而達到認識的記載。至於神吩咐人(自己)去思想、揣摩與聖靈引導人的思考(過程)完全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聖靈引導人的理性”是自相矛盾、不合邏輯的糊塗無知的觀念!說“聖靈引導人的理性”就等同於說“聖靈所指教的人的智慧”,聖經絕不存在類似的或可作佐證的說法。既說“人的智慧”就不是聖靈的引導,既是出自聖靈的引導,就不再是人的智慧。“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聖靈是在我們的靈里說話、動工,他對我們的引導是靈性的引導,而不是理性的引導。所以,理性若要歸回真理,就必須讓聖靈引導我們的靈性,然後以靈性的知覺來指導理性的思維,由靈性的知道來達到理性的通達。其中靈里的知道(直覺)是先在的,理性的認識是滯後的。想借理性來提高靈性的人,乃是本末倒置,舍本而逐末,正與那“寧信度,毋信足”的買履鄭人無異!

  正因為“聖靈引導人的理性”純為神學家一廂情願的愚妄觀念和意志,所謂“神學”(理論)就註定是純粹出自於人的愚妄、自高、張狂、混亂、矛盾、僵死、悖逆、褻瀆的污言穢語!

  哪些不注重靈性的人自以為理性思辨能力高超,其實卻是拙劣不堪!這是必然的。“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1:19)……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認識神重在靈性,不在理性。

  信靠神的人有神的靈住在他裡面,若他的靈性沒有阻隔,認識神就是很自然的事。哪些尊崇理性而貶抑靈性的愚頑人是不認識神也不可能認識神的。“神學”是理性的產物,神學家既要抬高神學的地位,崇尚理性而貶抑靈性就是無可避免的。

  唐崇榮牧師有一個神學命題,叫做“理性歸回真理就是(就變成)靈性”。如果他所說的“靈性”是指屬靈(in the Spirit, of the Spirit),那這個命題雖不妥貼,還可以說無可厚非。但如果他所說的是與理性相對的(認識論意義上的)“靈性”(the intuition of spirit, inspiration),那就大謬不然,甚至是邪惡的了!因為不論有意與否,這實際是試圖以理性取代和取消靈性,是為用神學取代和掩蓋、混亂神的道鋪路!

  事實上神學家對靈性的認識是很混亂無知的,他們或者完全取消了靈性這個概念,或者把認識論意義的靈性與本體論意義上的靈性(靈、屬靈、靈的品性)混為一談。“這卻怎麼說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 靈性是純粹的靈(spirit)的功用,理性(悟性)是“頭腦”(mind)的功用,兩者具有(相對)不同的本體屬性。靈性是本於神的,理性是本於人的。說“理性歸回真理就是(就變成)靈性”完全是信口雌黃,指鹿為馬!如果理性可以“變成靈性”,那麼,這種所謂“靈性”就是出於人的思考而不是出於聖靈的光照,是理性的推論而不是靈里的直覺。這種謬論的實質是要以理性偷換靈性。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8-9)神的道是又活又豐富的,遠遠不是人那可憐的理性所能規範和把握的!神的道不可能被歸結為一套理論,一門學問,或一門“科學”。神的道遠遠高於、超出學問和科學的範疇。所謂“理論體系”,所謂“學問”,所謂“科學”,都是本於人(的理性)的極其淺薄、無知的知識體系,人在神面前總還脫不了自高自大的劣根性,以為“學問”、“科學”是了不得的東西,於是照着做學問、搞學術的人間遺傳,一廂情願地要神來引導他做關於神的“小學”,結果搞出來不外乎是虛空的妄言。所謂“神學”正是某些人把他們對神的道的認識的淺薄、無知當作高深、通達而刻意營造出來的一套理學(信仰的哲學)。現今被這理學擄去的信徒,正不知有多少!

  有一個家喻戶曉的鬼故事,是說一個厲鬼披着一張畫着美女的畫皮扮成美女,勾引迷惑了一位書生,在吸乾了書生的精氣之後,又可怖地強將書生的心挖去……

  哪些被神學擄去的信徒,他們的靈性正一天天被吸乾,最後剩下的不過是一個看似完美卻毫無生氣的“理性”空殼!若再不醒悟,只怕連他的心(靈魂)也要被魔鬼挖去了!

  事實上唐崇榮牧師在分析人性時就把人性歸結為:理性、法性和德性(唐崇榮《人是什麼?》、《理性、真理與信仰》)。他說:“這樣,人像上帝是從什麼地方看的?人像上帝就從人有這三個本性來看的。”“聖經在這裡給我們很清楚的看見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真理與信仰》)這種分析已經明明地將新人(神的兒女,有新生命的人)最重要的人性——靈性——抽掉了!人之所以像神正在於人裡面有神的靈或者說有靈性(本體意義上的“靈性”就是靈)!靈性的特質和表現(比如對神的信仰敬拜、渴慕和尋求)絕不是理性、法性和德性所能涵蓋!他之所以作出這種分析其實並不奇怪,因為他的分析雖自稱依據聖經,實則依據低俗的哲學學說。斷章取義地引用、曲解聖經是神學理論的嚴重弊端之一。唐崇榮牧師以其混亂的理性和邏輯,不把靈性看作是有本體性的獨立存在——與理性並存而高於理性,而把靈性看作由理性、法性、德性,甚至是由情慾“歸正”而產生的一個觀念性的虛的東西。這實際上是硬生生地把靈性給挖掉了!

  要追求認識神,就要追求美好的靈性(an excellent spirit)。美好的靈性源於聖潔和敬虔。神樂於向聖潔和敬虔的人顯現(啟示他自己),他巴不得他的兒女能多多認識他。只是追求認識神的人不少,追求聖潔、敬虔的人卻不多。不潔不虔而熱衷於認識神的人便無法抵擋歪門邪道的誘惑,拋棄須以聖潔和敬虔為祭的靈性,大力推崇理性,然後自欺欺人地給理性貼上“聖靈引導”、“神主動啟示”、“神是主體”等等一應俱全的標籤,“神學”於是粉墨登場。不敬虔而追求認識神的人既多,奉場的人自然不少,於是乎喝彩之聲此起彼伏,好不熱鬧。許多人因而不免受迷惑。

  靈性認識屬於神的主權範疇,不是人的意志所能左右。人的意志不能驅動靈性,卻能驅動理性。因為靈性是本於神的,理性是本於人的。靈性基於信心,理性基於知識。靈性認識既是聖靈主動光照的“看見”(直覺、直知),就是真知灼見;理性認識若不是建立在靈性認識的基礎上,就會不可避免地偏離真道。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着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一2:26-27)每個蒙召的聖徒都有神的靈住在他裡面,聖靈通過聖徒的靈性對聖徒個別地給予引導。信徒若不追求美好的靈性(the quality of spirit),使他的靈性(the intuition of spirit)與神沒有阻隔,而達到認識神和神的旨意,反倒拋棄裡面的靈性,消滅聖靈的感動,去俯從污穢混亂的所謂“神學”,受“神學家”的教,那麼,他將不是住在主裡面,而是住在“神學”裡面了!

  不知天高地厚的神學家公然宣稱:“神學的建造即是向下的紮根,亦是教會的基礎,沒有神學就沒有真正的教會。”(唐崇榮《三一神論》)“在一切嚴格的教導性的藝術中,對我們而言,神學是至高至尊的。它是引導我們達成人生最高目的的指南和藍圖,……”(雷默《基督教聖約神學講義》)這是公然將“神學”與神,與主耶穌基督,與聖靈並神的道等同並妄圖取而代之!

  至此,“神學”的異端、邪惡性質已昭然若揭!

  四、神的旨意難於明白嗎?

  一些糊塗人可能會說:神的道太深奧,神的旨意常常難於明白,如果沒有神學的指導,對神的道的認識會產生混亂,無法識別諸多的異端。

  神的旨意真的難於明白嗎?聖經說: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1-13)

  “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矇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前1:13-17)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一4: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一3:18)

  ……

  全部聖經中神的旨意和命令絕大部分都是明明白白的,不需要額外的解釋。如果連哪些明明白白的最基本的旨意你都不能或不願遵行,那麼,明白哪些你尚不明白的旨意對你有什麼意義和必要呢?!恐怕某些人不是不明白,而是太明白了,以致無可推諉,因而他們巴不得可以不明白。像“神學”一類可以混亂真道、引發無休止的爭議的理論正是他們所期盼的“及時雨”。

  神的道真的太深奧而使人不能分辨異端嗎?神的道當然有極深奧的一面,但對於絕大多數的信徒而言,只須要明白最基本的福音真理,其餘的道若神要我們明白,他自會引導我們去明白。神自有他的計劃和安排。信徒首要的是追求聖潔,“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這樣,就能使我們的靈性與神沒有阻隔,這是認識神和神的道的先決條件。不追求聖潔而妄求更深認識神和神的道,這本身已經是在走異端之路,必將不可避免地誤入歧途,陷於撒但的網羅。“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一5:18)不給撒但留下破口是首要的,分辨異端是其次的。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基督教信仰的要義是顯明的(《使徒信經》可作參考)。凡與這個要義不相符的,無論增添或減少,我們都不予採信。若與之相背逆,即為異端!至於與信仰的基本要義無礙的某些不甚緊要的爭議(比如婦女蒙頭的問題),則可以相互包容。而最重要的仍然是追求自身的聖潔和敬虔,這乃是解決一切信仰問題的先決條件,也是信徒當盡的本份。餘下的,我們相信公義、聖潔、慈愛的神必會看顧保守。神既是天地萬物的主宰,無所不知的全能者,他的兒女還需憂愁掛慮嗎?“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4-7)

  借“神學”分辨異端,是縱強盜以防小偷。

  信徒若能照着已經知道和明白的真道去行,就已經很蒙福了!神必會照着你的敬虔和誠實加給你恩賜,多多地向你顯現。也必與你同在,保守看顧。若神與你同在,你為什麼還懼怕呢?當怕的乃是本末倒置,重知識、求能力而在聖潔、公義、愛心上敷衍怠忽,給撒但大開方便之門。

  “耶穌明明的說這話,彼得就拉着他,勸他。耶穌轉過來,看着門徒,就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可8:32-33)永遠不要忘記:神的意念高於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於人的道路。我們的許多“好心”的擔心都是多餘的,是忘記或從未真正認識我們所信靠的是誰。一些自以為靈性“在前”的人總恨不得造一個完美的溫室,把哪些他們所看為稚嫩的信徒都“養護”起來。這種意念看似好心,實際卻是敵擋神的,其背後的本質是邪惡的!

  五、結語

  看了以上的論述,你可能會說:你所講的這一套算不算理論呢?你是不是排斥別人的理論而樹立自己的理論呢?

  神學家常會指責反神學的人是以神學反神學。這種說法當然是荒謬的。反神學的人為了剖析神學的錯謬,必須提出一些理論性的見解和觀點,它在形式上與神學理論有某些類同,但在實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就好比司法機關以死刑處決謀殺犯,執行死刑與謀殺完全是兩回事。至於說以理性反理性,則是天經地義的。不過,應該表達為:以清潔、純正的理性反對污穢、混亂的理性。

  本文是反神學,而非反理性。有充分的靈性基礎的理性認識和由這種理性認識自然形成的有限度的理論是可取的,但並非必不可少的。唯有聖靈和聖經是我們認識神和神的道所必不可少的依據。我們應該注重靈性而不是注重理性。但靈性直覺是讓我們正確認識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而不是獲得超越聖經的新“啟示”。對於認識真道,屬靈前輩的著述(不包括基於“神學”理論的神學著作)可作參考而不可作依憑。一切有價值的屬靈著作其功用和目的必須是把人引回到內住於我們靈里的神面前和聖經神的話語中,然後對被引導者來說,這著作的使命便已終止,它可以也應該被拋棄。也就是說,一切屬靈著作充其量只能是聖經的註解,而決不能被作為任何程度、任何範圍、任何意義上的代替品。聖靈、聖經與信徒之間決不需要也絕不應該有任託管者、代理人或取代品,撒但正是要借神學和神學家來充當這樣的角色,這是信徒應該清楚認識到並堅決予以抵制的!

  那麼,我們應該完全棄絕“神學”嗎?在信仰的依憑及指導或教導意義上,必須看清神學的異端和邪惡性質,堅決、完全予以棄絕。唯有聖靈和聖經可以充當此任。在純學術的研究、考查意義上,神學仍可以有所作為。神學必須明確承認它的人本性質,承認它只是一門普通的學問,除了研究對象不同之外,它與任何其它的學問沒有任何實質差別。筆者在網絡論壇上與一些弟兄姐妹談到神學在信仰中的地位時,有如下比方:

  有一位媽媽和她的小寶寶正在家中,這時來了個鄰家的小女孩,小女孩喜歡小寶寶,陪他玩,逗他笑。小寶寶很開心,也喜歡跟小女孩玩。然後小女孩回去了。這樣一切都很好。但是,有一天鄰家小女孩又來陪小寶寶玩,她問寶寶:“寶寶,開心嗎?”寶寶說:“開——心——”小女孩又問:“姐姐好不好啊?”寶寶說:“好——”,小女孩很得意,以至有點忘乎所以,她居然對寶寶說:“姐姐跟你說,姐姐和媽媽其實是一樣的。以後呀,你跟着姐姐就好了,媽媽離你太遠了,摸不着。知道嗎?”寶寶的媽媽在後邊聽得直皺眉頭……

  這小女孩對寶寶來說,有與沒有本來都無妨。如果她自量一點,明了自己的位置,她或許有益;但如果她不知分寸,自覺或不自覺地要充當寶寶的媽媽,以為寶寶非有她不行,那麼,雖然寶寶開心,這個姐姐也是要不得的。

  “媽媽”是神的道(也有神和聖靈的意味),“寶寶”是神的兒女,“鄰家女孩”就是“神學”。

  之所以用“鄰家女孩”而不用親姐姐來比喻神學,是因為神學是人本而非神本。 

  可能有一些人擔心,強調靈性會不會給邪靈可乘之機?當然可能,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能為了避免吸到不新鮮的空氣就連呼吸都給免了。事實上正是因為輕忽靈性而給撒但留下巨大破口才造成了神學異端的肆虐。我們既要做屬靈的人,那麼,無論在本體論意義上或是認識論意義上,追求美好、豐盛的靈性都是我們的本份,是理所當然的,就如口渴要喝水一般。重靈性輕理性是達到靈性豐盛、靈命成熟的必由之路,是別無選擇的;重理性輕靈性則註定要誤入歧途。

  我們已經明確指出:純正的靈性是真正本於神的,是神主權的恩典,非人的意志所能驅動。因而,靈性不是強求所能取得的。其實“追求靈性”的表達是不準確的,因為所應追求的乃是聖潔自守、公義敬虔、順服忍耐、……然後,神自會按他的時間把靈性豐豐富富地賜給我們!必須先有美好的靈的品性,然後才能獲得豐盛的靈的直覺。

  另有一種直覺是基於知識和經驗的,這種直覺並非靈里的直覺,因而不是靈性。這是一種介乎感性與理性之間的較為低級的知覺(認識)能力,可稱為知性(sensibility)。知性是任何人都具備的。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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