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我為什麼認為對遠志明巴黎事件表明立場是每個基督徒所應該做的
2017-06-03 葛浩雷
原文來自微信公號:葛浩雷加州地產
日前,台灣政府高調為同性婚姻放行,已引起全球的注意, 基督徒當然很關切。
同樣的情況是, 遠志明個人秘密旅行到巴黎與一教會裡的姊妹會面, 這是一個影響全球華人慕道友三觀的事情, 對此事的任何含混不清都讓人驚詫我們對自己所犯的罪實際上並不關心。
有弟兄姐妹說這件事無法確定, 其實是相信遠志明作為牧師不會這麼做, 甚至接受遠的辯解說這是有人黑他。 對此,遠志明一定會說謝謝理解。我自己一開始也是這樣看法, 2013曾在參與布道會的時候看到過作為講員的遠志明, 也觀看過他製作的福音光碟, 都沒有想過為他向神禱告讓他真正悔改。後來看到有十八位牧師簽名的公開信, 也還是不願相信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以前柴玲控訴遠志明性侵, 我也是接受遠志明的說法。十八位牧師指出他要對巴黎性侵姊妹的事情回應, 也還是相信他被誣告, 這兩次相信,都是因為覺得他太有名了, 自然一定潔身自好, 也一定與神有良好的關係, 常常認真悔改, 這樣出格的事是不可能的。
直到大概半年前的時候, 看到一位基督徒姊妹公開做見證, 講述自己被人企圖性侵的經歷以及後來她對關於性侵所做的一些研究, 才對性侵這種犯罪有了一些認知。我的對遠志明的稱謂從牧師轉到性侵慣犯這個過程中, 這位姊妹的見證起到了關鍵的影響。當然, 天主教會對多起神父性侵案的掩藏也讓人多少懷疑遠志明。
現在遠志明巴黎事件被洪予健牧師再次公開質疑並提出了令人接受的建議。 這就給而且只給了我們兩個簡單的選擇, 支持洪予健的立場或者支持遠志明的立場。 看不出這兩個立場有任何折中的可能。
如果反對洪予健的立場, 那必是認為遠志明不需要回應, 哪怕簡單而關鍵的一句“我沒有這一次秘密的巴黎旅行”都不需要,那洪予健和另外十八位牧師都是無事生非,看人家出名要黑他,沒有啥意思,
如果支持洪予健的立場, 就是認為遠志明必須回應並澄清自己,對自己所犯下的罪明確公開地悔改, 包括拖延, 含混不清的罪。
如果既不支持也不反對, 其實就是支持遠志明的做法, 我行我素, 不理會任何人的指責, 繼續在世界各地所謂傳講耶穌,其實告訴別人說, 看看吧, 像我這樣地信耶穌。
如果說遠志明這事不需要討論,或者說現在這樣討論就不應該, 我們就只應該閉口不談這事, 閉門為此事禱告。
事實上,我們既需要向神禱告, 也需要討論並認清這個事情。
因為基督徒都會被問到, “你這麼看待遠志明巴黎事件?”,
就像台灣的同性婚姻法案一樣,做為基督徒, 你可以選擇反對或者無所謂(不表態), 這裡的無所謂(不表態)就是“同意”的意思。知道選“同意”好像不怎么正確, 所以選擇無所謂, 就冠冕唐皇了。
基督徒,關於遠志明的事, 對你來說是不是無所謂?
附錄:
洪矛健牧師致遠志明牧師,神州董事會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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