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找到每個控告的“兩三個見證人”,就用一個指控人的指控定罪,世界的法律系統肯定要比這點光明得多!
沒有行使權柄的資格就設立公堂,私下無被告行審判,還責備被告不來就他們的審判,世界上沒有任何做這樣事的可以成為合法的,這種公堂本身需要被審判。
沒有根據寫在報告上的言行全部是事實,就將一個人的控告公告天下當作事實真相(用葛培理牧師外甥的組織做的調查能證明啥,讓他先給他弟弟調查報告一下吧),把這種報告當大字報,這種事情連世人也看為可恥,笑話教會內鬥。
然後,在這種可憐的基礎上:
神學院長談論一個傳道人滑跌的軌跡,而事實是:遠夫人當年知道老公出軌鬼混,來美國是專辦離婚的(給某人妻子願意包庇丈夫出軌扇耳光),但是,她的丈夫真正悔改了,因此今天她站在他身邊。這是滑跌,還是罪人悔改榮耀神?
追求永生談論遠的牧師資格,說誰放心將自己的女親人交他照管?問題是,首先按照他們所信的鬱金香,人都是T,人能行善全部歸於神的恩典,也就是說,連交給追求永生保管,交給生命季刊的王牧師主編保管,都是不合適的,但是,如果神給恩典,交給誰保管都是合適的。將遠的名譽銷毀,再讓人在不信任此任的基礎上試驗此人的資格,這樣做事多麼陰險!他的名譽是你們摧毀的啊。
這種鹽,這種光,世界不要也罷。如果這世界用這樣的東西做鹽,簡直就是吃氰化鉀;用這樣的東西做光,就是用放射性的光照明了。
神從來沒有吩咐人起來替他清潔教會,教會是耶穌基督的寶血贖買的,是籍着水和道洗淨的:
要用水借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以弗所書 5:26
耶穌基督難道不是今天教會的頭?
教會需要紀律,各自管理自己管理權柄下的教會按紀律管理就是了,這紀律是生命季刊做這些的任何藉口嗎?再說,假如一個教會用這種無聊的方式(舉報,調查報告散步名譽,隔空對話要求認罪),根本不可能管理起來。
如今,王主編又在呼召做世界的鹽和光了,他們的鹽和光激動起來,首先彩虹就沒有安身日子。唯一的辦法,就是用他們的升斗量給他們,看他們又跳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