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天 離真理不遠,卻得不到真理的大祭司 |
送交者: 篤信 2018年03月13日07:32: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約翰福音18章14節) 離真理不遠卻得不着的該亞法。 在耶穌受難日(禮拜五)黎明之前,耶穌整夜站在大祭司該亞法、祭司長和猶太人面前受審。馬太福音26章59-63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 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着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祂說: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引用但以理書7章來回應他:“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26章64節)。該亞法憤怒地指責耶穌是褻瀆上帝。 該亞法所說所做的,是極諷刺的事。主耶穌受他審問的前一個禮拜,當耶穌使拉撒路從死里復活的消息傳開時,公會的人就想盡辦法處理“耶穌這個問題人物”。那時,該亞法說出他的名句:“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翰福音11章50節)。當約翰記錄這故事時,他補充說,“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約翰福音11章51節)。該亞法說的那句話,超出他所知道的,因為他是預言基督的受死,以及主耶穌要怎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祂所流出的寶血能洗淨世人的罪,叫凡相信祂的人都得着救恩。該亞法說:“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就句話就揭示了福音的核心。 一人代替所有人捨命。 該亞法是位大祭司,他應該曉得《舊約》中所記載的事都是指向主耶穌,他懂很多頭腦的知識,他離真理不遠,距離那麼近,卻得不着。他的故事證明,縱使是宗教領袖並不能確保他能明白屬靈的事。他對耶穌的憎恨,遮蔽了他屬靈的眼睛,他是瞎眼的,以致他不認識主耶穌是誰。 他甚至不自覺地說出真理,預言借着基督的受死來成就神的救贖計劃。 縱使是宗教領袖並不確保他能明白屬靈的事。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我們不會犯下同樣的悲劇性錯誤。我們若憑人的熱忱來服事的話,到最後,我們可能與神為敵,與祂對立。 我們唯一的希望是時常仰望祂,承認自己的軟弱,並祈求聖靈光照我們。 我們若憑人的熱忱來服事的話,到最後,我們可能與神為敵。那日,禮拜五凌晨2點過後,大祭司問他的手下,說:“你們的意見如何?” 馬可福音14章64節:“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該亞法應該曉得回答自己的提問,不知何故他沒有答這問題。在耶路撒冷,世人要定耶穌生死的那夜,該亞法本來可以認識真理——而且應該認識真理,因為那站在他面前的,就是那真理——耶穌基督。 那天晚上,耶穌站在該亞法面前受審。然而,真正受審的是該亞法,而不是主耶穌。堂堂的一位大祭司,他害怕自己不了解的事、又憎恨那自己無法控制的對象、且把一個不受他威嚇的人定了死罪。所有與他身份不符的人性弱點,都無所遁形,顯露出來。當他定耶穌的罪時,他是定了自己的罪,因他為了私利而犧牲正義。 讓我們以該亞法的故事為警戒,特別是那些自以為敬虔的人。現今,耶穌,祂仍然是引起世人爭論的問題人物。在每個人的心中祂仍在受審判。每個人都必須選擇是否要相信那位加利利人的主耶穌。讓我們持守倚靠那位為世人捨命的耶穌基督,借着該亞法的事為借鏡。 親愛的主耶穌,求禰賜我信心和勇氣,能為禰持守真理的立場,堅定不移。阿們。 《擁戴我主為王 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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