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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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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的愛!
送交者: 篤信 2018年05月02日10:32: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羅馬書5章6-11節: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着祂以神為樂。

  《聖經》中的某些章節和其他神的話語相比,就好像是山峰一般尤為突出。憑藉着它們的主旨,內容或是所蘊含的重要信息,這些經文脫穎而出,讓人記憶深刻。例如,《詩篇》第23篇、《以賽亞書》53章、《約翰三書》、《腓立比書》4章,還有《希伯來書》11章。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都深深地被這些經文所吸引,因為我們的心靈共享同一種語言。

  我們今天要分享的正是《聖經》裡這些“山峰”章節中的一篇。毫無爭議地,這段經文能夠躋身《聖經》中最重要的幾段經文之一。我相信,因着這段經文而明確地了解基督信仰的核心得以進入神國的人,多過《羅馬書》中任何其他的經文,這種說法一點都不過份。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主耶穌基督福音的真諦。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自己的需要和神的供應,以及神供應後在我們身上所顯出的成效。在我準備這篇信息的時候,我求神幫助我,使我能夠深入淺出地講清楚這段經文中深刻的真理,讓所有人都能夠明白。

  一、我們無能為力的問題

  首先,讓我們來看保羅如何形容我們得救前的屬靈狀況,因為它也是神給每一個人的評價。

  使徒保羅用了四個短語:

  第6節:我們還軟弱的時候, 基督為罪人死
  第8節: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第10節:我們作仇敵的時候

  軟弱的,不信神的(罪人),(偏離神旨意的)罪人,還有仇敵。這四個形容詞聽起來不太順耳吧?可它們卻恰恰是我們生在世上所面臨的狀況,是我們每個人遠離基督時屬靈的真實景況。

  我會用一句話來補充說明這四個詞。每句話都很簡單以方便記下。但是,它們卻能夠讓我們看到自己無能為力的問題。

  1. 我們改變不了自己的本性(第6節)

  這就是“軟弱”這個詞的基本含意。有些人會把它譯為“完全無助”或是“完全無力”。這個詞本身所表達的意思是身體上的虛弱。但是在經文中所指的並非身體上的而是靈命上的虛弱。保羅是說,當我面對神的時候,我們完全無力改變自己的本性。

  有一句古老的諺語說“天助自助者”。這恐怕是社會灌輸給我們最嚴重的異端思想了。《聖經》裡從未有過這樣的教導。真正符合《聖經》教導的觀念是“神會幫助那些無法自助的人”,或者說“神會幫助那些願意承認自己無法自助的人” 。

  我在思考這一真理的時候,不禁想到有關同性戀的一些辯論。這是後天學來的行為嗎?還是出於先天基因的問題?家教背景起了什麼作用?性取向是一出生就定了嗎?同性戀者是否能夠徹底轉變?

  同性戀支持者盡力引導大家認定同性戀對於有些人來說是生來便如此的。他們所持的論調是任何試圖去“治療”同性戀的行為都是惡意的愚弄,因為沒有人能改變自己的性取向。在一個人根本無法掌控自己的狀況下,誰能說可以“治癒”他呢?

  要回應這樣的說法,我們必須要注意到兩件事。

  第一, 拋開同性傾向的根源這一爭議而言,至少《聖經》一直明確地教導,同性戀的行為是有罪的。《羅馬書》1章26-27節讓我們認識到同性戀的蔓延就是一個社會墮落,遠離神的標誌,這就給了我們可以持守的原則。

  第二, 對於改變自己的本性這個問題,同性戀支持者的這種說法對錯參半。說它對,是因為那些有同性戀行為的人確實無法自我改變。而說它錯,則是因為他們認定同性戀者不可能被改變。我認為應該說是,如果沒有主耶穌基督的幫助,要改變一個同性戀者的性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這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5章6節所講的。我們一旦被罪所擒,就再也無力自我改變。(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章26-27節)

  同性戀者所需的,不外乎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的:與能夠改變生命的主耶穌基督相識。因為在祂裡面有將“那不可改變的”徹底翻轉的大能。

  正因如此,所有通過變革道德標準來使社會進步的努力最終都是徒然的。一個人能夠做出一些外在的改變,也能學習新的思維和表達方式,還能自我調整戒掉某些不良的惡習。但是一個人絕對無法靠自己改變本性。這一點就是根本不可能。我們無力改變自己的本性。若要有所改變,我們就必須藉助外力。

一個人能夠做出一些外在的改變,也能學習新的思維和表達方式,還能自我調整戒掉某些不良的惡習。但是一個人絕對無法靠自己改變本性。這一點就是根本不可能。

  我所補充的第二句話進一步描述了我們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自出生就……

  2. 度日如同神並不存在(第8節)

  經文第8節中的“罪人”這個詞就是“不信神”的意思,有人把它解釋為“什麼惡事都做得出來”。正因為我們改變不了自己的本性,我們度日如同神並不存在一般。我們制訂自己的道德標準,只為取悅自己,各行其是。總之,我們把自己當作神,自我崇拜。

每個人無論男女,內心中都會有潛在的渴望,要做自己的主,要當自己的神。總之,我們把自己當作神,自我崇拜。

  我們要注意到,這裡所講的“罪人”並不是單指那些罪大惡極,就如同豬在泥里滾過之後滿身髒污的人。不管是道德楷模還是殺人無數的劊子手,都同樣包含在保羅這個“罪人”的範疇里,這兩者同樣都不信神,不敬神。只不過前者更為社會大眾所認同罷了。可是本質上,富商或乞丐,勞模或囚犯,在神面前實在沒什麼太大的區別,只是表象有所改變而已。每個人無論男女,內心中都會有潛在的渴望,要做自己的主,要當自己的神。

  我所補充的第三句話描述的是沒有主耶穌時,我們生命是何等貧瘠荒蕪。離了主,我們就……

  3. 總是偏離靶心(第8節)

  經文第8節講到“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這裡的有“罪”,意思就是“偏離靶心”。它所描述的畫面就是一個弓箭手搭箭上弦,拉滿弓,瞄準了紅心,射出了一箭……,結果卻完全脫靶了。弓箭手以為他瞄準了正中的紅心,可是出於某些原因,射出的箭竟然根本沒有上靶。不論他射出多少箭,結果都是一樣的。他就是射不中靶心。

  這就是“作罪人”的意思,屢敗屢試,又屢試屢敗。拼盡了全力,還是不夠好。給自己的人生設定了極高的標準,卻總是達不到。

  我補充的最後一句話描述的依然是沒有主耶穌的生命。所以你是……

  4. 神的仇敵(第10節)

  經文第10節講到“我們作仇敵的時候”。認真思考一下。在我們歸於主基督以前,我們都是神的仇敵。你可能會說,“可我從來都是愛神的人啊。”很遺憾,事實並非如此。若不是因為主耶穌基督,我們沒有人能夠真正愛神。如果一個人真的愛神,怎麼可能不愛祂的兒子呢?怎麼能愛天父卻拒絕神子?任你打出各種感情牌,也無法撼動這鐵一般的事實。我們都曾是神的仇敵!

世上的“罪人”處境也是一樣的。在各種虛張聲勢,氣焰囂張,大話吹噓的掩飾下,他們其實是懼怕將來有一天要面對公義的神,為自己的行為交賬。

  首先,我們對神的敵意會導致將來我們懼怕面對神。這就像戰俘首次面對勝者時的情景。即便他們想要勇敢起來,也難以遏止滿心的恐懼。他們是被俘虜到了敵人的地盤上,隨時可能會被處死,卻無處可逃。作為敵人的俘虜,他們是該懼怕的。

  世上的“罪人”處境也是一樣的。在各種虛張聲勢,氣焰囂張,大話吹噓的掩飾下,他們其實是懼怕將來有一天要面對公義的神,為自己的行為交賬。

  無可辯駁的事實

  讓我們來總結一下之前的內容。

  說我們軟弱,是指我們無法改變自己的本性。
  說我們不信神,是說我們度日如同神不存在一般。
  說我們是罪人,是指我們屢試屢敗,不斷地偏離靶心。
  說我們是神的仇敵,是指我們對神有敵意,並且對將來要面對神充滿恐懼。

  這就是神給人類的判決。無人例外。任你找遍地極也找不出一個例外來。世人不信神,而且都生性軟弱,背離了神的旨意,是神的仇敵。

  請原諒我如此說,無論你是否接受,這就是事實真相。你的個人意見不會影響這些事實的存在。你可以說,“我不認為自己是罪人”或“我不認為自己是神的仇敵”,甚至“和我相比,那些人才是真正的罪人。”但是,神自己的話語能除去我們這些蹩腳的反駁。沒有從神而來的恩典,我們只靠自己時,就是這般不堪的光景。

罪浸染了我們的生命,使其敗壞,即便我們自以為好的地方,也因為罪的緣故,變得不堪。任何事物一旦沾染了罪,就會被“醜化”。罪將我們醜化到一個地步,以至於,神在我們身上找不到值得祂愛的地方。

  這個真相讓我們徹底對自己不再抱任何希望。可能有人在其中某一點或兩點上確實做得比較好,但是沒有任何人能夠在四點上完全不虧欠。因此,沒有人能夠救得了自己。沒有主耶穌基督,我們就沒有任何希望。因此,我們可以概括出一個結論:神對人的愛,與人完全無關,因為人實在沒有可愛之處。換句話說,我們身上沒什麼能讓神愛我們。我們骨子裡實在不是什麼可愛的人。你不是,我也不是。罪浸染了我們的生命,使其敗壞,即便我們自以為好的地方,也因為罪的緣故,變得不堪。任何事物一旦沾染了罪,就會被“醜化”。罪將我們醜化到一個地步,以至於,神在我們身上找不到值得祂愛的地方。

  所以,神沒有要愛我們的理由。祂愛,只因為:祂本就是愛人的神。祂愛你,祂也愛我,因為神就是愛,即便在我們還是祂仇敵的時候,祂依然愛我們。祂的愛大過我們的罪,而且不因我們有罪而減少。祂本不應該愛我們這樣的人,但是祂依然愛。這是長久以來,讓我們感恩的神跡。神竟然定意要愛祂的仇敵。

神沒有理由要愛我們。只除了這一個:祂本就是愛人的神。祂愛你,祂也愛我,因為神就是愛。

  說到這裡,我要加上幾句話。有些人可能因為我說到人沒有可愛之處而感到沮喪,因為我們多少都覺得自己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對此,我的回應是,我們所信的這位神能讓我們安心。如果神只在我們可愛時才愛我們,那麼我們一旦不可愛了,神就不再愛我們了!那時我們該怎麼辦?

  不行,還是承認事實真相好一些。不管我們是否可愛,神都愛我們。這就是說神的愛是非常確定的,不受我們行為的影響。

  二、神不可思議的解決之道

  講完了人力所不能及的問題,現在我們來看看神給出的不可思議的解決之道。第7-8節的經文讓我們看到神的愛不同於世人的愛。祂解決我們這些問題的方式也遠超過人的理性。人類自己根本想象不到,只有神才能構想出這個方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來概述這一真理:

  1. 祂所成就的是我們無論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第7節)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如果你最近會和朋友去吃飯,我有一個好的話題提供給你們來聊一聊。這個話題就是,你甘願為哪些人捨命?如果性命攸關的一刻來到,你瞬間就要做出決定,哪些人能讓你毫不猶豫地捨棄自己的生命?

如果性命攸關的一刻來到,你瞬間就要做出決定,哪些人能讓你毫不猶豫地捨棄自己的生命?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自己和家人一同出行享受天倫之樂的時候,卻遇到突發狀況,電梯、纜車等事故,或是洪水、地震等大災害。你會做些什麼?想辦法求生,試圖自保,還是保護家人孩子?當年歌手韓紅的一曲《天亮了》感動了億萬的中國人。那首歌講述了一對父母在生死瞬間所做出的令人敬佩和感動的壯舉。這對夫婦帶着孩子到景區旅遊,可是他們乘坐的纜車卻突然故障墜毀。他們在一瞬間用手將兩歲半的兒子托起,用自己的生命救下了孩子。歌詞中寫到這位父親“他用他的雙肩托起我重生的起點”。

  回到我們自己的身上,你會為哪些人捨命?幾個,就那麼幾個而已。父母,兒女,配偶,可能再加上一兩個密友。僅此而已。我知道我的名單上人並不多。關鍵是,不到那一刻,我們也沒法確定,我們可以禱告求神不要讓我們身處那樣痛苦的境地。可是,如果我們遇到了呢?

  我們今天查考的經文說到,我們都只會為身邊少數人捨命,例如我們的密友,家人,還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我們會為特別敬佩的人捨命。這個範圍實在是小之又小。實話實說,我們身邊有很多人是我們所在意的。可是我們不敢說自己準備好為他們捨命了。我們確實會為一些人捨命。可是更多的人,我們只是喜歡和欣賞,卻不太會為其捨命。還有一些人我們並不是太熟,也不會選擇為其捨命。至於成千上萬的陌生人,根本就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內。

  我們也都聽到過有人見義勇為,舍己救陌生人的英雄故事。我這周就讀到了一個有關礦難的故事。有兩個礦工被困在井下。他們所攜帶的兩個氧氣面罩中,有一個因為礦井的牆壁坍塌被砸碎了。其中一個礦工就對另一個說,“你帶上面罩,因為你還有妻兒要照料。我就自己一個。我死沒關係,你得活着。”這個礦工主動犧牲自己保全他人。每當我們聽到這樣的故事,我們就會覺得像是置身在神的國度中。我們也的確是,因為這樣的奉獻真是太稀有了。

  或許我們可以一同來回想在越南戰爭時一個情景。在夜深人靜的戰場上,一個美國海軍戰隊的士官正在對他的士兵講話。他們深入到敵軍後方,藏身在叢林腹地。夜間天氣非常寒冷,他們圍擠在一團微弱的篝火旁取暖。突然,一顆手榴彈穿過漆黑的夜空被投擲在他們腳旁。這位士官毫不猶豫地奮力撲向手榴彈,用自己的身體阻擋住手榴彈的爆炸力,犧牲自己來拯救他的士兵。粉身碎骨,他為他的朋友獻出了生命,讓他們能夠得救。

這位士官毫不猶豫地奮力撲向手榴彈,用自己的身體阻擋住手榴彈的爆炸力,犧牲自己來拯救他的士兵。

  可是,請大家特別注意。《羅馬書》5章7節中所講的神的愛卻不止如此。我們所提到的都是人們為自己的親人朋友以及所愛的人捨命。神的愛卻遠超過這樣。人們為自己所愛的人犧牲還算是我們可以理解的。而神所成就的卻遠超過我們肯去做的。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肯做祂所成就的事。

  2. 祂所成就的是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肯做的事(第8節)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們在讀經文的時候很喜歡強調“基督……為我們死”這一點,可是在這篇信息中,“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這半句更值得強調。基督為人受死就足以稱得上是神奇妙的作為。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仍然背離神,軟弱,又作神仇敵的時候為我們死,則更是神無比奇妙的作為。祂不是為祂的朋友受死,反而是為祂的仇敵而死,為那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的人而死,為那些恨惡祂的人而死,為那些棄絕祂的人而死,為那些在釘子刺穿祂雙手時,高聲歡呼的人而死。

  依然是在越南戰爭的時期,有一個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士官被俘到越南河內。因為他是士官,所以遭受了非人的毒打。他的牙齒被打落,顴骨被打碎,腿被打折了,肋骨被打斷了,因為長時間被倒吊着,他的脊背也永久地彎曲變形了。俘虜他的人日夜不停地刑訊拷打他,想要徹底摧毀他的意志力。直到有一天,美軍實施了前去營救他的行動。當時,他周圍有一群是看守他的敵軍士兵,半空中,不知從哪裡突然落下一個不明物體,那是美軍在強攻之前投的一顆手榴彈。兩秒, 一秒,就在手榴彈爆炸的前一刻,這位海軍陸戰隊的中士奮力撲向手榴彈,用自己的身體阻擋住手榴彈的爆炸力,犧牲自己來拯救那些俘虜他的越南士兵。粉身碎骨,他為那些殘暴毒打他的人獻出了生命,讓他們能夠得救。

他用自己的身體阻擋住手榴彈的爆炸力,犧牲自己來拯救那些俘虜他的越南士兵。

  如果你問,“誰肯做出這樣的犧牲?”我只知道一個人肯這麼做。祂的名字就是主耶穌基督。而那位士官獻出生命來拯救毒打他的敵人們,他所做的,正反映出主耶穌救贖的大愛。 當祂2000多年前,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捨命時,祂所做的就是如此。

  祂並非為好人捨命,乃是為惡人。
  祂並非為聖人捨命,乃是為罪人。
  祂並非為祂的朋友捨命,乃是為祂的仇敵。
  祂並非為愛祂的人捨命,乃是為恨祂的人。

  我們絕對不肯做這樣的犧牲!我們或許會為親人朋友捨命,但是絕對不肯為敵人這麼做。然而,主耶穌卻為我們捨命了。

  神的愛到底在哪裡?

  主耶穌的死就是神的愛最終的證明。在這個瘋狂又動亂的世界上,人們不停地問,“神的愛到底在哪裡?”我們每天看到聽到的都是各種暴力和兇殺,那麼多的傷心,那麼多的悲劇,那麼多的痛苦,那麼多的憤怒。神的愛到底在哪裡?

  請將目光轉向十字架,注目在那位滿身是血的神的愛子身上。在那裡,你必然就能看到神的愛。

  試看其頭其足其手,慈愛憂愁和血並流,
如此愛憂自古焉有?荊棘反成榮耀冕旒。(自《奇妙十架》)

  一個匿名的詩人曾寫道:

  我曾問神,“主啊,你有多愛我?”
  “如此之多,”祂這樣回答。
  然後,祂伸開雙臂,低下頭,捨去了生命。

  讀到這裡,請你再不要去質疑神對你的愛。祂愛你嗎?是的,祂當然愛你。當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神就向我們證明了祂的愛。

請將目光轉向十字架,注目在那位滿身是血的神的愛子身上。在那裡,你必然就能看到神的愛。

  三、我們無限的所得

  還剩下最後一個問題。既然主耶穌是我們受死,那麼祂帶來什麼改變呢?藉着祂流出寶血所獻上的祭,我們得到了什麼?祂的死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歷史事件嗎?或者只是生活在主後二零几几的人們眼中不再有意義的宗教行為?十字架所成就在你我身上的不同到底是什麼?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5章9-11節的經文中,就回答了這些問題。他用我們的人生經驗來解釋主耶穌的的死。他提到“……既……,就更要”。他用這樣的方式將論述的主題從基督的死轉向救恩的確據。

  保羅在9和10這兩句經文中使用了並列句式。所以我們在一開始讀的時候可能會覺得有些複雜難懂。可是,我想請你先來注意這兩句中重複的內容:

  第9節:就更要
  第10節:就更要

  這種論證的方式叫做,“由大及小”。如果更大的條件的都成立,那麼較小的條件就一定成立。他由我們所知道的真理推論出其他必定成立的真理。

  這些推理最終的結論就是《聖經新約》中那一個永恆的確據。使徒保羅用三句話把我們藉着主基督的死所獲得的無限益處總結出來。

  1. 靠着祂的血稱義(第9節-現在我們既靠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

  “稱義”這的詞的意思就是“不再有罪疚”。主耶穌的死所成就的是我們得以在神面前被稱為義。我們稱義的結果又是什麼?就是我們現在得以免於神的忿怒。簡單講,神的孩子永遠不會被投入地獄。我們如今不僅是得救而已,而且是永遠地得救。

  為什麼我們可以如此確信自己不會被投入地獄?因為神的忿怒是祂對罪人的刑罰,這些人執意不肯接受主耶穌在十架上為他們所成就的。所以我們不需承受這樣刑罰,因為我們全然信靠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才說一旦得救,就永遠地得救了。如果我們已經信靠主耶穌基督,就再也無需面對神的忿怒。已經重生得救的屬神的人就不會下地獄。這就是稱義的意思。在神的眼中,我們“不再有罪”。神不會把祂用寶血贖回的孩子投進地獄裡。

  2. 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第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

  和好的意思就是曾經是仇敵的人如今成為了朋友。它所說的是曾經硝煙瀰漫的地方如今和平滿布。它所說的是人們放下武器,解散軍隊,停止殺戮。

  因着主耶穌基督我們從神的仇敵變為神的朋友。因着主耶穌基督,我們從與神隔絕變為與神親近。我們曾是外人和陌生人,現在變成神的家人。我們曾是一無所有的,如今卻得以和耶穌同為後嗣,同得神的產業。

  3. 因祂的生得救(第10-11節-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這是我們今天的經文中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所得。我有很多年的時間都不明白這句經文的意思,因為我一直以為這裡所講的“生”是指主耶穌兩千多年前降世為人。我沒有理解保羅論證的意圖。後來,我才意識到這句經文不是在講主耶穌的“人生”,而是祂延續至今的復活的生命。我們如今得救是因為主耶穌現在天國中為我們代禱。當我們思考這句經文的時候,也可以翻到《希伯來書》7章25節來做參考,“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我們在天國中也有主耶穌基督這個“人脈”。我們犯罪時,祂就會開口替我們說話。祂用祂的寶血來遮蓋我們的行為。祂在父神面前為我們辯護。因為父神就是審判官,所以當子神向父神求情時,祂的懇請必會被接納。

“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我們在天國中也有主耶穌基督這個“人脈”。 - 參考希伯來書7章25節

  主耶穌現在在天國里做什麼?

  你有沒有想過,“主耶穌現在在天國里做什麼?”我至少可以給你兩個答案。

  1.祂為我們說話。有時,魔鬼會給神打小報告說:“我知道某某做了什麼。我親眼看到的。他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基督徒,其實也不過是偽君子。你要把他除名。他根本不夠格。”而主耶穌則會站出來說:“父神,它說的都沒錯。可是那人也是禰的孩子。我已經為他的行為灑下了鮮血。求你現在赦免他。”父神每一次都會赦免這人,並不是因為他是好人,而是因為祂兒子替我們求情。

  2.祂為我們代禱。《希伯來書》7章25節的經文講到,主耶穌能將那些“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拯救到底”。這裡的“到底”一詞表達的是完全地而且是永遠地。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一直在為我們禱告。祂禱告我們的靈性能堅強,在神的恩典中靈命得以成長,能夠順從神的心意,抵抗魔鬼的試探。

  慕安德烈牧師(Andrew Murray)曾說過:“若我能親耳聽到主基督在隔壁為我代禱,那麼我將會變得何等勇敢。然而,時空根本不成問題。因為祂正在天國里為我禱告。”

  我們因祂的生得救那麼重要嗎?當然重要。你可能聽說過美國布道家葛培理(Billy Graham)。他曾說:“我所傳講的不是一個會死的耶穌,而是一個永活的耶穌。”感謝主,確實如此。只要主耶穌在天國中,我們就會與祂一同在天國中。只要主耶穌活着,祂就能確保我們的救恩。因為祂永遠活着,所以我們也會永遠地得救。

  讓我再來總結一下這三個論述:

  既然神已經成就了最大的,難道祂不會完成最小的嗎?
  既然神已經成就了最好的,難道祂不會完成其他的嗎?
  既然神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舍了祂的獨生子為我們死,難道祂如今不會救我們到底嗎?
  既然神在我們還做仇敵時就與我們和好,如今我們已是祂的朋友,難道祂不會拯救我們嗎?
  既然主耶穌曾為祂的仇敵捨命,難道祂如今不肯引領祂的朋友進天國嗎?

  因為主耶穌已經成就的事,所有這些問題都不再是疑問句,而是肯定句。
  既然神已經成就了這麼多,祂必定會確保我們這些神家中的兒女進入天國。

  軟弱的,祂為他們捨命。
  犯罪的,祂使他們為義。
  悖逆的,祂救贖。
  祂的仇敵,祂與他們和好。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徹底解決了我們無能為力的問題。

  我們可以永遠擁有的兩樣事物

  讓我們用兩句簡單的話來總結今天所查考的經文。

  1. 我們可以永遠擁有得救的確據

  我們確定自己能夠進入天國嗎?真的可以還是這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我們能絕對地,斷然地,毫無疑問地確定自己死後能進天國。為什麼?因為主耶穌基督。

  ——我們的過去因祂的死而被赦免了。
——我們的現在由祂的禱告來擔保。
——我們的將來由祂的聖約來確保。

  我這周讀到了一個愛爾蘭聖徒的分享:“我在那磐石之上常常動搖,但是在我腳下的那磐石卻從不搖動。”我們可能會動搖,但是我們救恩的磐石卻務必牢固安穩。我們會軟弱,不過沒關係,因為主耶穌一直剛強。

  凡虔誠信靠我尋求安息者,
  我總不離棄他,受仇敵損傷;
  地獄雖威逼,惡魔四面來攻,
  我必不離棄他,到世世無窮。

  在美國穆迪神學院的一次特會中,我有幸聽到來自洛杉磯的黑人布道家希爾(E.V. Hill)的講道。他當時的主題是《該對魔鬼講的話》。他講到:“當魔鬼來對你耳語時,你就用《聖經》來回擊它。”他在結束語中講到:“有時,魔鬼會纏上你,跟你說,‘你並沒真的重生得救。基督徒不會做這種事的。你活得可真悲慘。你根本就沒有得救。’”然後,希爾又接着說到,“如果魔鬼來對你耳語,你就衝着它大喊《羅馬書》8章1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既然不定罪了,那麼我們就有了永恆地確據。既然我們有了永恆的確據,那麼我們就可以確知自己的救恩。

  2. 我們可以擁有維持喜樂的根基

  我們今天的經文將會結束在這句觸動人心的經文上:“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着祂以神為樂”。基督徒應該是世界上最積極最樂觀的人。我們也應該是世界上最快樂,最灑脫的人。可惜,有些基督徒卻總是活的好像吞了黃連一般。

  我們來看看,《羅馬書》5章中有多少次提到了喜樂這個概念。第2節講到“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第3-4節講到“在患難中哥也是歡歡喜喜的”。第11節講到“以神為樂”。

  第11節中的“樂”原本的意思是“自豪”。它所描述的不僅是我們在地上的人生,也是我們死去離世的那一刻的景況。神在我們身上的心意是讓我們以得勝的姿態步入天國的大門。我們要擺脫人世的纏累了。

  ——不要帶着痛苦的面容
  ——不要帶着沮喪的眼神
  ——不要帶着罪疚的心情

  相反地,我們將要帶着確信,帶着喜樂,帶着全然的信心。我們要邁開大步穿過珍珠門,自豪地宣揚着我們主耶穌基督。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曾說過:“我們不僅要進入天國,還要以勝利的姿態進去。我們不僅要停靠進港灣,且要張滿帆,全速衝進去。”我們得救要歡歡喜喜的。(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門是一顆珍珠。城內的街道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啟示錄21章21節)

  讓我最後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否有這樣的確據?如果你的生命馬上就終結,你知道自己的去處嗎?是天國嗎?你因得救而歡歡喜喜嗎?這些極大的好處都藉着主耶穌基督賜給了我們。

  可是,如果你還不認識主耶穌,沒有信靠祂,你該怎麼辦?你死後會去到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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