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查考四福音書》第十二課 約翰再次為主作見證 |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18年05月12日09:35: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綜合查考四福音書》第十二課 約翰再次為主作見證 讀經:約翰:3:22-36 提要:耶穌為人施洗, 時間:主後27年,約翰坐監之前 地點:猶太地 人物和態度: 1. 主耶穌——為人施洗 2. 約翰——為人施洗,為主耶穌作見證 3. 耶穌的門徒——與主耶穌同行 4. 約翰的門徒——與一個猶太人辯論,報告約翰耶穌的施洗,似乎有嫉妒心理 5. 猶太人——和約翰的門徒辯論,關於潔淨的禮 6. 眾人——分別到耶穌和約翰處受洗 要點: 1. 主耶穌——約翰見證的對象,施洗 2. 約翰再次見證,同時再次申明自己的開路先鋒角色 3. 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僕人的身份 4. 隨着主人到來,他就必須退後,因為這個舞台是主耶穌的 5. 新郎是主耶穌,新郎的朋友為新郎喜樂。 6. 約翰再次見證,更深一層:主耶穌從天而來,在萬有之上;說神的話;神賜聖靈給他,沒有限量;父愛子,將萬有交給他,信他的人有永生的祝福;不信他的有神的震怒常在 思考題: 1. 約翰為什麼再次為主見證? 2. 這次見證和為耶穌施洗時的見證有何不同? 3. 如何理解神賜給耶穌的聖靈沒有限量? 什麼是基督徒好的標準——動機、方式、目的都符合神的旨意,得到神的悅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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