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信称义”表明“称义”的根基是因为信心吗?
魏司道:我们称义是“藉”着信,但不是“因”着信。这可从希腊文新约圣经的用语上清楚地看出来。信心不是我们称义的根基或原因,信心乃是把我们与基督连接起来的链子。我们应当知道信心是一道通水的管子,而不是力源。今日有许多关于信心能力的非圣经而又愚昧的谈论。有人把信心的力量比作电源或原子能。我们听说信心比发电机的力量还大上几倍等等,这是极端虚伪而又愚昧的。真理是这个:信心的本身毫无能力,信心不是力量,它乃是一个接通力源的媒介。一条电线并不是力量,它不过接通发电机一真正力源的连接物而已。电力是从发电机来的,并非由于电线,但为了传导电力必需有电线。今日关心“信心”的空谈是漫无边际的。有的人说:“我们必须在所信的事上有信心”(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绕圈子的说法);有的人说我们对人有信心;而又有人说我们必须对自己有信心。但在圣经中吩咐我们在基督里有信心。信我们自己不能救我们,信人也不能救我们,惟一能救我们的信心,是在救主基督里的信心。
论到神的律法来说,基督徒已经受了刑罚,已被治死,虽非本身受刑,乃因耶稣基督的代替。保罗告诉我们,基督被设立为挽回祭,乃凭着信和祂的血。“挽回祭”就是遮盖罪的祭,以致神能称罪人仍为义。
律法的公正要求已由基督代替祂的百姓而得满足。在祂并没有罪,乃是我们的罪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6)。“凭着耶稣的血”,流血代表死亡。作为我们得救根基的,不是基督的生活,教训,或榜样,乃是他的死。藉着祂的死,才为我们担当罪。圣经说我们得称为义是藉着信,但绝不是说“因着信”。虽然没有信,我们不能得称为义,但信可不是人称义的根基。其它任何人为的功德,即如善行,悔改,为罪忧伤,都不是我们称义的根基。
称义的真正根基乃是我们的替身耶稣基督的既成之工——祂的血和祂的义。
(选自《罗马书研究》,赵中辉译,改革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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