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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正因為人生來就有罪本質上是處於靈性死亡狀態,所以耶穌教導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入神的國度。《約翰福音》3:5-7記載耶穌的教導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我們知道,只有已經死亡的靈性,才有可能論及靈性的重生。所以耶穌的教導,進一步確證了人類自亞當以降靈性上的死亡狀態。基督徒的重生,是神對當事人生命的第二次創造,因為神把自己的靈給了重生的人。因此耶穌才說“從靈生的就是靈”。這也同樣是說,若不從靈重生,實際就是靈命上死亡狀態。這樣的靈命重生,是聖靈的工作,是聖靈讓人從死里復活,而不是靠當事人憑藉自己的自由意志作出的正確決定之結果。任何符合神的心意的事情,只有在聖靈已經完成了起死回生的工作以後,當事人才能進行。這樣的事情應該以感恩的態度來做,而不應該認為是為自己的重生所作出的貢獻。
87,作為人類沉淪的一個後果,人們對屬靈真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人類的意念因罪而蒙昧;人類的心思敗壞而邪惡。正如《創世記》6:5所記載,“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需要注意是,那時離神創造世界還不是太遠,人類已經如此敗壞,終日所思所行都是惡了。到了今天,雖然我們不能肯定地說比那時更惡,說是更好恐怕也說不過去。最大的可能就是陽光之下沒有新事,今天和那時一樣,沒有大的差別。差別的地方也許是人們以自我為中心虛假的感覺良好。而這個“感覺良好”本身,只能引起神的更大忿怒。阿民念主義主張的人有可以自由運用的自由意志,不受罪的轄制,實質也是這種“感覺良好”的內容之一。
88,聖經《傳道書》9:3
進一步描述了人類充滿了邪惡的狀態,“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着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這裡說的人類沉淪犯罪以後,內在生活的狀態,心裡充滿了罪惡。活在世上一天,心裡就被狂妄充滿一天。這樣的生命狀態,歸途只有死亡。同時,傳道書作者說這是一種禍患,這個禍患蔓延到日光下所行的一切事情,最後是使人歸於死亡。這個禍患和新約的福音遙相呼應,只有耶穌才是解決這個禍患的最佳答案。
89,大先知書之一《耶利米書》有一個不容忽略的對答,是關於誰能看透人類的全然敗壞本性的。《耶利米書》17:9問道:“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裡先有一個肯定的對人心狀態的描述,就是人的最內在生命中充滿詭詐,壞到了頂點,人自己哪怕把自己想象得再不堪,也認識不到那個實際邪惡的程度。然後聖經給出了答案,就是只有神才明察秋毫,明見萬里。同卷聖經17:10記載神親自給出的答案是:“我―耶和華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既然神看罪人是這樣,我們當然不能按照我們自己的有罪有限的視野,按我們的願望來修改人的全然敗壞實際情景。如果神認為人是“壞到了頂點”,我們也只能認為人是全然敗壞,而不是在這個全然敗壞的結論上尋找亮點,試圖予以修修補補。
90,新約聖經不但堅持了舊約聖經同樣的對人類的靈性全然敗壞的斷定,而且有更具體的描述。《馬可福音》7:21-23說,“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這樣外在的罪行,可能有程度不同,誰又能完全杜絕?這些外在的罪的彰顯,估計世人都能看到。但是馬可福音書的作者在聖靈默示之下,卻能深入人心,看到內在的根源。正是人的內在生命的最深刻的存在是人心的邪惡,才使這些惡行不斷地流淌出來,進一步在社會環境裡敗壞他人,造成交叉污染,惡性循環。亞當以降,除了神在人心親自動工,改變了人的生命,這種狀態會依然故我。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