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誰在犯罪? |
| 送交者: 搖頭 2005年09月04日05:10:0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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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重生的生命就是“從 神生的”生命,根據約翰一書3:9節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註: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所以說基督徒重生的生命是不會犯罪的。 那麼我們為什麼不敢直面約翰一書3:9節呢?加以肯定地說重生的生命不會犯罪呢? 約翰一書3:9節實在是令我們忐忑不安,因為現實是我們誰也不敢保證我們重生後不再犯罪,甚至我們現在就在犯罪。如果我們毫無保留地肯定約翰一書3:9節,那我們實在是沒有立腳之地了,甚至要牽扯到我們到底重生沒有,到底得救沒有等諸多的重大問題。 所以我們就想盡辦法迴避這段經文,最好假裝看不見,即使有人把這段經文拿出來放在我的眼前,我也得搬來一摞子書,把它埋起來,眼不見心不煩。說實話,我就刻意迴避這段經文有好長時間。 一段約翰一書3:9節,使得幾家歡樂幾家愁,看看老八在那裡樂得手舞足蹈,而我們基督徒卻在自己的聖經面前顯得那麼被動手足無措,怎麼回事兒? 是聖經出問題了嗎?聖經無誤是我們的信仰基礎,不能在自己的基礎上拆東牆補西牆,那樣我們會更加站立不穩。 問題肯定是出在我們這兒了,那麼我們的問題又出在哪裡了呢?真的是我們沒有重生嗎?真的是我們沒有得救嗎?那神的因信稱義的應許呢? 我們是重生了,我們是得救了,我們不應該在這方面有所懷疑。可是重生的我們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不再犯罪啊?甚至我們正在犯罪啊,這又實實在在地好像和約翰一書3:9節有矛盾,到底怎麼啦?再想下去腦袋要爆炸了,誰能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保羅早已經在羅馬書第六章第七章里將這個問題解決了,大家再仔細讀讀羅六羅七,並請參考導讀上的文章“我們今日的盼望就是等候身體得贖”看看。 保羅有一句話:“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在這裡誰“不願意作”? 是“我”,是重生的那個“我”,這個生命是對罪非常敏感的是恨惡罪的,是從神生的,是不犯罪的。 那麼誰又去作的呢?“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換句話說就不是重生的我作的,這個重生的我不會再為犯罪買單。那麼誰該買單呢?是那個“住在我裡頭的罪”,這個“我裡頭”的“我”是重生的那個“我”嗎?顯然不是,仔細讀羅六羅七就知道,這個“我”是指我們等候得贖的身體,是我們的肉體。 明白了到底誰在犯罪,我們就可以大膽地理直氣壯地說了,重生的生命是不會犯罪的,我們是重生的,在我們的新生命裡面沒有罪,我們不會再為我們的肉體犯罪買單,不僅不買單,我們還在和我們的肉體作拼死的較量,勝利終歸是屬於我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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