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11:26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關於羅11:26節學者們通常有三種解釋:一種是指神的所有選民,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也就是說到了某一個時間,所有神的選民(也就是神的以色列民)都會得到救恩,這時候末世就到了;一種是指猶太人中的選民,也就是說所有的猶太人選民最終都會得救;一種是指以色列民族,也就是說到了某一個時間或世代,神的拯救工作會再次專注在以色列民族身上,讓大部分的以色列人都得救。筆者認為第三種說法更加符合聖經,理由如下:
1、26節中“以色列”這個詞在上文中都是指以色列民族。25節提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對比,說明以色列民族會剛硬到外邦人的時代結束。這裡的“以色列人”顯然指以色列民族,而不是包含外邦人在內的選民。11:7中提到的以色列人也是指以色列民族整體,然後提到其中被揀選的就得到了,其餘的就是剛硬的。11:17;24提到以色列民族有一些枝子被折下來,外邦人被接到樹根,享受樹根的肥汁,說明以色列民族中只有一些余民得救,以讓外邦人得救的時代到來,最後以色列民族會重新被接回去。也就是25節提到的以色列民族部分的剛硬會被挪去,然後整個以色列民族得救的時代會到來。“以色列全家”或“全以色列”這個次在舊約用過多次,都是指當時的大部分以色列人,或者指以色列民族整體,而不是指具體每一個個別的以色列人,比如撒母耳記上第廿五章一節;列王紀上第十二章一節;歷代志上第十二章一節;但以理書第九章十一節等。
2、26節中“以色列”這個詞在下文中也是指以色列民族。“以色列”和26節的“雅各”是同一次,在舊約的預言中經常把“以色列”和“雅各”並列或交換使用,通常都是雅各的後裔。雅各的名字是後來被耶和華改為以色列的(賽27:648:12;49:5)。11:27節是應用賽27:9和賽59:21的結合,其中的“他們”和“雅各”也是指以色列民族。28節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指的是猶太人殺害耶穌基督,逼迫基督徒,是福音的仇敵,這裡指的也是以色列民族整體。28節中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指的是以色列民族是被神揀選的,是神所愛,因為神愛他們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揀選了他們,同時給他們永遠的應許,就是做他們後裔的神。
3、25節提到“奧秘”這個詞,原文的意思是過去神隱藏的啟示現在告訴了我們。保羅在這裡的意思是保羅要告訴羅馬書的受眾(主要是外邦人--羅11:13)關於以色列民族未來的一個奧秘,在此之前神並沒有啟示出來。這個奧秘是什麼呢?這個奧秘不是以色列的余民或以色列被揀選的余民得到救恩,因為羅11:5-7已經提到了這一點。這個奧秘也不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中的選民得到救恩,因為羅9:24-26已經提到了這一點。這個奧秘是指以色列民族的剛硬不僅是部分的(因為歷史上以色列民族都有餘民得到救恩),而且是暫時的。以色列民族暫時被棄絕是為了外邦人被救贖的時代的到來,等到外邦人的時代結束,以色列民族會重新接回樹根,重新被復興,也就是全以色列都要得救。這個奧秘如果保羅這裡不指出來,羅馬書的讀者和我們都是不會知道的。“外邦人的數目”的原文是“fullness of Gentiles”,也就是外邦人的豐滿,“fullness”這個次和羅11:12中以色列人的“豐滿”是同一個詞。也就是以色列人的過失或被丟棄或被暫時棄絕,是為了救恩臨到外邦人(羅11:12,19,28),當外邦人的時代結束的時候,也就是外邦人救恩的豐滿到來的時候,神會重新眷顧以色列人。這並不是說以後不會再有任何的外邦人得救,而是說那不是神工作的重點,如同舊約年代神工作的重點是以色列人,而不是外邦人,所以即便有外邦人得救也是少數。比如妓女喇合、路得等等。有人認為啟7:1-8是指全以色列都得救,7:9-17是指得救的以色列人傳福音導致其他民族大批量地得救,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因為以色列復興的時代不再是外邦人復興的時代。從啟示錄中七印、七號、七碗的審判以及19章最後耶穌基督榮耀的歸來的描述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列國列邦基本上都是悖逆神的,真正認識神的很少(啟9:13-21;13:7-8)。啟7:9-17提到大災難出來的聖徒有很多很多,這只是異象中使徒約翰所看到的人數,也無法確定有多少,或者也無法確定和當時地球的總人數相比是多還是少,從整本聖經來看(耶穌說進窄門的還是少數),以及從啟示錄所描述的來看,得救的人數相對還說應該還是少的。
4、申7:6-8告訴我們神因為愛以色列民族,所以揀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而是因為神愛他們。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緣故。彌7:18-20告訴我們神會因為列祖的緣故再次眷顧以色列民族,赦免他們的罪孽,對他們發慈愛。賽41:8中耶和華成以色列民族為神的僕人,神所揀選的。賽54:6-10說明神雖然會暫時棄絕以色列民族,但是會再次把它召回,做自己永遠的妻,和她立永遠的約。這些都是和羅11:28-29提到神的選召和揀選是一致的,神既然揀選了以色列民族,神就會守約。不過我們需要留意,這個約是神和整個以色列民族的約,不代表神會拯救歷世歷代的任何一個肉身的以色列人,僅僅是代表神會在某一個時代特別眷顧以色列民族,如同神曾帶領以色列民族進入迦南美地,神將來會再一次復興以色列民族。
5、羅10:21-11:1提到以色列民族是神的百姓,神不會徹底或永遠棄絕他的百姓或子民。神對他們的憤怒是頃刻之間,對他們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以色列民族因為悖逆暫時在神的管教之下,但是神的大愛不沒有徹底離開他們(詩篇89:30-37)。羅11:2-5用以色列余民的存在說明神沒有徹底棄絕以色列民族。這裡保羅用自己親身的例子提到自己就是肉身的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而且是便雅憫支派的,是以色列民族的一份子。保羅自己的得救說明神依然在看顧以色列民族。有人說末世的時候已經分不出誰是以色列民族的人了,因為以色列人的被擄或和其他民族的雜交的緣故已經沒有純種的以色列人了。這種說法忽略了神對以色列民族大能的保守,保羅就是一個例子,一個說明神的保守的例子,神知道誰是真正的以色列民族的一份子。而且這裡“神的百姓”不是指“以色列的余民”或“選民”,因為神肯定不會棄絕他的選民,肯定會救贖他們,所以“神會棄絕他的選民麼”是廢話。只有當“神的百姓”是指以色列民族的時候,這句問話才有意義。因為當時以色列民族整體上都是悖逆的,不認識耶穌基督的,只有少數余民除外。
6、有人用11:30-31節中“他們因着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蒙了憐恤”來指出以色列人蒙憐恤是現在就已經開始的事情,也就是以色列的余民會不斷地得救,直到所有神計劃揀選的余民都得救,神的拯救計劃就完成了。所以“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指的是所有以色列的余民終究有一天都會得救完畢。這時候外邦人得救的數目也完成了。基督就會再來,因為神的救贖計劃已經徹底完成。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31節經文的原文的手抄本有兩個版本,一個有“現在”,一個是沒有“現在”這個詞的。把如此重要的教義建立在可能存在誤差的原文手抄本上是不太穩妥的。其實更好的譯本的意思應該是“他們現在也是不順服,叫(目的是讓)他們因着施給你們的憐恤,將來也會蒙憐恤”。也就是說如同外邦人過去不順服神,但是因為以色列人的不順服而導致神的救恩臨到外邦人,導致外邦人得到神的憐恤,同樣地,以色列人現在不順服神,但是因為神的憐恤臨到了外邦人,將來會導致以色列人也得到神的憐恤。32節點出神如此作為的用意:就是讓所有人(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人)都在神的憐恤之下。
7、有人說羅11:11節說以色列人失腳是讓救恩臨到外邦人,然後讓以色列人發憤(原文是嫉妒的意思)。同時羅11:13-14提到保羅作為外邦人使徒,帶領很多外邦人得救,他的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外邦人得救的事情可以讓他的同胞以色列人發憤(嫉妒),因而歸向耶穌基督而得救。因為以色列人發憤而得救是保羅那個時代就發生的事情,會一直持續到末世,一直到所有的以色列余民都得救。所以不存在未來某一個時間或時代所有以色列民族都會得救的事情。這種說法是不完全的。以色列人因為嫉妒外邦人而得救的事情雖然在歷史中會不斷發生,但是不等於在某一個歷史時刻不會達到高潮--就是某一個時代的以色列人非常發憤,以至於到大多數的以色列人或以色列民族的整體都歸向耶穌基督,都會得救。這裡的“以色列全家”或“全以色列”不等於某一個時代所有個體的以色列人,因為從26-28節提到以色列或雅各的時候,都是指整體,都不是所有的個體,因為雖然就着福音以色列民族成為仇敵,還是有部分余民因為相信福音而得救。
8、4、有人認為25-26節不可能是指外邦人救贖的豐滿到來之後然後以色列民族的豐滿才到來,應該是恰好相反,因為12節提到如果說以色列民族的過失導致了天下的富足(外邦人得到救恩),那麼以色列民族的整體歸主更會導致大規模的外邦人得救,如同啟7:1-8提到猶太人被揀選,9-17提到無數的外邦人歸主,一定是前者導致了後者。這樣的說法問題在於1)把自己的意思讀進去了啟示錄7章,如果我們仔細閱讀啟7章,會看到猶太人被揀選和無數的人歸主僅僅是使徒約翰看到的兩個異象,不等於前後有因果的關係。2)12節以色列民族的過失、失敗、被暫時丟棄導致救恩臨到外邦人,讓很多外邦人得以與神和好,不等於以色列民族的歸主會導致所有的或更多的外邦人得救。12節的意思和15節是平行的。15節的後半句提到:以色列的被接納豈不會導致死而復活麼?這裡的“死而復活”原文意思是“從死里復活”,“復活”的原文是“life”“生命”,可以用來指肉身的生命(羅8:38)。這裡的“從死里復活”肯定不是指以色列民族的死而復活,也不是指結37:1-14中提到的以色列民族被神恢復的骸骨復活的比喻,因為前半句提到的是以色列民族被暫時丟棄給外邦人或世界帶來的影響,後半句也應該是以色列民族被恢復之後給外邦人或世界帶來的更大的影響,不然邏輯上說不通。3)死而復活或死而復生在羅馬書中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屬靈的復活,也就是人的得救和屬靈的新生命(羅6:4-11;8:2);一個是肉身的復活,比如耶穌的死而復活和基督再來之後我們的死而復活(羅1:4;4:17;5:10;8:11)。羅5:9-10節提到耶穌基督的死讓我們與神和好,耶穌基督的生更會讓我們得救,得救的意思在這裡是指未來脫離神永恆的憤怒,指未來我們復活之後永遠和神同在,這也是救恩的終極實現。這是在與神和好基礎之上更進一層的關係。因此羅11:12節提到的以色列民族整體歸主所導致的結果應該是信徒死而復活和救恩的最高峰的到來。這是比與神和好更進一層的結果。也就是說當以色列民族整體歸主的時候,也就是離信徒的復活以及永遠和主同在不遠了,新天新地也就要到來了。4)有人認為死而復活是指以色列民族大批歸主給世界帶來無比的更新的祝福,如同賽11:1-9;65:17-25的描述中所提到的千禧年國度的境況,如同一個新的地球,或如同地球/世界從死變為活一樣的徹底更新。這個是有可能的解釋,因為啟20:4-6提到信徒的復活,同時也提到了千禧年王國的到來。但是單單從羅馬書的用詞來說,保羅指信徒從死里復活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地球物質或環境或人際關係或人和自然的關係的更新都還是比不上復活和新天新地帶來的祝福更大。
9、有人認為羅11:12,15節是指暫時被丟棄的以色列人(余民)悔改信主的情況,不是指整個以色列民族歸主的情況,因為11節保羅提到外邦人信主會激動他們發憤而歸主,12和15節的時態也不是未來的時態,說明是當時正在發生的事情,也就是保羅在傳福音外邦人的時候也有猶太人信主,而且“他們的過失”“他們的缺乏”“他們被丟棄”都是指以色列人不信主,和“他們的豐滿”“他們被收納”是相對應的,所以後者應該指以色列人(余民)信主。這樣的分析貌似很有道理,其實是有問題的。首先在這些經文中“他們”都是指以色列民族整體上背離神,包括11:7節,11:11節提到“他們失腳”也是指以色列民族整體,而不是以色列人個體上棄絕神,從經文上下文可以看到保羅一直以色列民族和外邦人比較。其次11:24節拿野橄欖枝外邦人和本橄欖枝以色列人做比較,提出以色列人會重新被接回去。說明以色列民族整體上會重新被神接納,而且這裡的動詞“接在本樹上”是將來時態,也就是指未來某一個時代或時刻,以色列民族的豐滿會到來。然後11:25節解釋了什麼時候或什麼條件下會到來。11:26-28節保羅引用舊約的應許確認了這個事實,也就是將來某一天以色列全家都會得救。這裡的“得救”也是將來時。而保羅和其他人的外邦宣教事工確實一直激勵部分以色列人信主(從使徒行傳可以看到這一點),也就是以色列的余民會不斷歸主,一直到今天也是如此,但是未來會有一個時刻,那一個時代的以色列民族會整體歸主。這是保羅的盼望。也應該是我們的盼望。
10、有人用路18:8來說明耶穌再來的時候信主的人會很少或極少來說明未來不可能有大批量的猶太人信主。首先這是對路18:8的誤讀。這句經文的上下文提到禱告的信心,18:7提到神的選民在逼迫患難中需要相信神最終一定會為他們伸冤的,他們需要的是耐心等候和對神的信心。8節有一個連詞“但是”,也就是說儘管神一定會給他的選民伸冤,然而當主再來的時候,有信心等候並持續禱告的選民並不多。所以18:8不是指得救的人數少,而是等候神並忍耐禱告的人少。啟6:9-11說明了這個事實,經文描述也一些信徒向神哭訴,問神什麼時候才會為他們伸冤或替他們報應這個世界,然後被鼓勵要耐心等候。另外,將來以色列全家都得救並不等於有很多很多以色列人都得救,因為我們無法知道到時候地球上一共有多少以色列人,而且聖經說很多人,包括以色列人都會死於大災難,剩下的人只是一部分(亞13:8-9),所以最終得救的人數有多少是難以確定的。即便有人認為啟7:1-8中144000人是指將來神要復興以色列民族的時候揀選的所有以色列人,144000人也不算多(相對於全球的總人口或當時的猶太人總人口而言)。
11、有人認為11:25節所提到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填滿了”不是指一個特定的時候之後以色列的剛硬就會被挪去,因為“等到”(英文是“until”)的原文不一定是指到了一個時間就停止了,個別時候也有可能會繼續(比如羅8:22節說嘆息直到如今,其實從保羅時代到基督再來都會有嘆息),也就是說外邦人的數目填滿之後,以色列的剛硬還會繼續。所以後面的“以色列全家都會得救”其實指所有的以色列余民最後都會得救完畢。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1)違背了按照上下文解經的原則,“以色列”在25節的上下文中都是指以色列民族,而不是以色列的余民。2)雖然“等到”“直到”可能指到了一個時間之後還會繼續,但是這樣子解釋的時候句子中的“等到”“直到”後面連接的都是時間,比如“如今”“10月1日(創8:5)”,而不是指某一個事件。11:25節中“等候”後面所連接的是一個事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所以用最常用的解釋來解釋“等到”“直到”會比較符合11:25節的原意(啟15:8;17:17也是此意),也就是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之後,以色列民族的剛硬就不存在或被神挪去了,或者說以色列民族的幾分剛硬僅僅存留到外邦人的豐富的到來,之後就結束了。
12、有人認為“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是指當最後一位信徒加入教會時,和當基督的身體齊全了,被提到天上去時。”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因為大災難期間直到基督的第二次再來依然有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歸主(啟6:9-11;7:3,14;13:7;17:14;20:9),如果說大災難前基督的身體就齊全了,哪些後來信主的人是否不再是基督的身體的一部分?不再是基督的新婦的一部分?還是基督有兩個身體?兩個新婦?如果身體有一部分被提而免去經歷大災難,另一部分卻要經歷大災難,是否不公平?啟21:9提到最後神將羔羊的新婦指給使徒約翰看,這裡提到只有一個新婦,而不是兩個。所以“外邦人得救數目添滿會導致被提”的說法是把自己的意思加入了經文,經文本身僅僅說外邦人的豐滿到來之後以色列全家都會得救,並沒有說到被提,也沒有提到大災難。因此我們解經的時候必須謹慎,我們都容易把自己的意思或先入為主的意思或過去接受的神學系統讀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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