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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補出來的正宗異端: 贖價=肉體贖價+靈魂贖價
送交者: repentant 2018年10月30日04:15: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對應: 救主=肉體救主+靈魂救主

耶穌上十字架既救了肉體生命,又救了靈魂生命! 因為生命=肉體生命+靈魂生命。

他是萬人肉體的救主,更是信徒肉體+靈魂的救主!

他付了萬人肉體的贖價,更付了信徒肉體+靈魂的贖價!

因為恩典=普通恩典+救贖恩典; 恩典=肉體恩典+靈魂恩典。

證據: 耶穌不也救了9個麻瘋病人的肉體嗎?


多麼有道理! 鼓掌👏

你同意嗎? 


大錯特錯!

提摩太前書 - 第 2 章 第 6 節 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精神分裂+臆想症: 萬人的贖價=非信徒的肉體贖價+信徒的肉體靈魂贖價。

在腦袋不是一般的有問題,腦洞不是一般的大!👍👈😁


提摩太前書 - 第 4 章 第 10 節 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10. (and for this we labor and strive), that we have put our hope in the living God, who is the Savior of all men, and especially of those who believe.

一個詞在一個句子中,只能一個意思一個內涵! 否則違反同一律! 邏輯錯誤! 這完全沒有異議。阿古無視是沒用的! 只能說明你腦補成病態了!👈

正確理解: 萬人是救贖的對象,特別是那些信的就是得到救贖的。


肉體活着是default, 對應原罪在身是default 的 送交者: repentant 2018月10月30日06:38: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腦補出來的正宗異端: 贖價=肉體贖價+靈魂贖價 由 repentant 於 2018-10-30 04:15:42 你不能只說人有原罪,而沒有人吧? 這個隱含條件看出來沒? 二者都是default 的。 肉體就是罪,或說罪的載體。 沒有肉體得救之說,罪還能得救? 荒唐。 信徒肉體保全,得以在世用神所用,去拯救更多靈魂! 而且不是非得肉體保全,殉道為神所用,也是去拯救更多靈魂。 你不能說神賜福你的物質生活,就是神賜福的目的了。目的是什麼? 你還不清楚嗎? 啊!?? 所以信徒肉體是否保全,與神救恩無關,與耶穌贖價無關,而全在神用也! 非信徒享受的肉體生活,就是前面講的default 的肉體活着。系統默認! 你阿古,搞懂了沒有! 歪歪什麼? 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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