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正是我對現今教會制度的質疑。 |
| 送交者: 羅七 2005年09月28日14:16: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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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教導來看,長老和執事,是行政上的職分。合格的長老和執事的資格大多是管理的能力,當然靈性不能太差了。 而牧師,是聖靈恩賜的職分。這個職分與使徒、先知、傳福音的、和教師並列,是建造教會的。所以教會裡可以存在多個有牧師(牧者)恩賜的弟兄姐妹。 再回頭看現在教會的格局。哼哼,我都不知從何說起,有使徒麼?有先知麼?占着牧師頭銜的人一定是有牧者恩賜的麼?大家怎麼搭配呢? 這篇文章所說“牧師身兼治理和教導兩個職分”根本就是混亂,把行政和恩賜混在一起。從行政角度來說,治理是長老和執事的事,從恩賜角度來說,教導是(有)教師(恩賜的人)的事。事實上按照教會現況,說“牧師身兼治理和教導和牧養和傳福音和為教會設立異象多種身份才對”。這樣的混亂造成的後果就是,牧師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什麼多要干就什麼都干不好而且累死,而會眾也不知道該從牧師那裡得到什麼。 現在一個人 被神呼召全時間事奉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作牧師。可是如果這人根本沒有管理的才能呢?如果他的恩賜不是牧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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