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羅馬書》有感(進深篇3):同釘十字架
作者:852
2004年2月1日 於[彩虹之約論壇]
經文:羅馬書6:1-14。
在開場白里,我引用了大段的復明盲人的例子,他們如何適應新的狀況,怎樣為新得的視力來掙扎,是為是說明我們基督徒對於神的道也是如此,我們有了視力,從一團黑裡邊出來,忽然可以看了,可是卻不明白看到的是什麼意思。有眼睛的人未必會“看”,因為“看”不是一個簡單的信息收集現象;“看”是一系列活動的綜合表現,只不過大部分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罷了。從來沒有視力的人,腦子裡沒有那個概念組合和分析網絡,對於看見的東西不會像正常人那樣,自然而然地就有了自動的反應,一定要經過長期甚至是痛苦的學習和反覆操練及不斷糾正錯誤的過程,才能慢慢得學會如何去“看”。
我們基督徒的新生活也很像這些復明的盲人,因為神的道是超乎常人的理解能力之上的,我們的腦子裡根本就沒有這些概念。就像那盲人,初初有了視力,卻不會看一樣,他們原來所形成的那一套靠觸覺所引起的肌肉改變來判斷周圍情況的體系還在,用這樣的體系來判斷有視覺得來的信息時,不可避免地引起混亂。我們讀聖經和領會神的道的時候,也會用從前那套體系來判斷,這必然會引起許多的錯誤。基督徒生命成長過程中許多的誤區,就是這麼來的,這是正常的,經過努力學習和操練,不斷地修正,從一個方面到另一個方面,堅持不懈地做下去,就越來越會“看”,會對神的道有越來越清楚的認識。
羅馬書第六章講到我們與基督同死、同活、同埋葬,這些概念,是常人頭腦中從來沒有過的,所以非常難以理解,如果沒有聖靈在基督徒的裡面,是沒有人能明白這些話是什麼意思的。感謝主,不僅給了我們他的話語,還給了我們能聽的耳,能看的眼,讓我們可以開始學習明白這些話語。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基督徒的舊人是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我第一次注意到“同死”這個概念,是在受洗後差不多快兩年的時候,在一次退休會上,聽到黃得恩老弟兄說的。以前關於十字架,知道的是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感謝主;最多再加上點背十字架的概念,常常聽講道說,基督徒應該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耶穌,當然什麼是背十字架並不清楚,可是從來沒有聽說過“我與主同釘十字架”的事。其實,不是神沒有說,不是教會沒有教導,而是我自己愚昧,沒有能聽的耳,能看的眼,神的話從眼睛裡溜過去,根本就沒進腦子,所以也沒有任何的印象,作了很久糊糊塗塗的基督徒。
那一次,神讓我聽到了。黃得恩老弟兄那時已經八十多歲了,他個子不高,聲量極大,他講了一上午的道,從聖經解釋到自己的見證,講的就是“與主同釘十字架”,要把自己的舊人釘死,不再犯罪。他講到十字架的對付,是如何的細緻,舉了許多的例子,比如自己的驕傲,脾氣,壞習慣,要每日每時地釘死在十字架上。黃老弟兄講如何與主同死同活,與主聯合是得勝的秘訣。修晨更,操練敬虔,非常重要。他曾經在中國因為信仰坐牢15年,他說在被抓之前,他在讀經的時候,神給他一句話:“我必親自與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出埃及記33章14節)這節經文成為他的力量,接着就被抓進去了,一坐就是15年。看到老弟兄和神有那麼親密的關係,很是羨慕,後來在滌然女士的書《主僕史祁生》裡,看到有關黃老弟兄的一段記敘。那時,史祁生才17歲,剛剛重生,在上海伯特利神學院作旁聽生,對這個老大哥敬佩有加,黃得恩對他一生有深遠的影響。他說,黃大哥律己極嚴,常常禁食禱告,聖經從不離手。在寒假期間,他搬去黃大哥的宿舍同住,想多學點東西。黃教他下死功夫讀聖經,要在兩個星期內讀完一遍。黃禁食的時候,史祁生就幫着他把飯打會來,黃卻從未動過,常常一天三頓都是如此。在通宵禱告的時候,這個小弟第跪着就睡着了,那個大哥還在禱告。如此這樣的操練,難怪老弟兄有喜樂有安息,與神如此密切。
黃老弟兄的講道,印象非常深刻,可以說是我屬靈生命的一個轉折點。這麼一說,我就開始琢磨起“同死”的含義了,可是越想越想不通的是,這個“死”是什麼意思。照理論上說,凡基督徒在信主的時候就與主同死在十字架上了,向罪而死了,應該不再犯罪;可實際上,並沒有死啊,我還在為罪掙扎啊!我到底是死了,還是活的?我怎麼與基督在死和復活上聯合,我如何能向罪而死,不再犯罪,越想就越糊塗。下午討論的時候,我就問黃老弟兄,這個“死”到底是怎麼回事。老弟兄非常耐心地給我講解了半天,我還是糊裡糊塗。對於我到底死了沒有和什麼時候死的,想破了腦袋也想不通。有位弟兄補充了一句,要從順服神這方面着手。從那時起,我就不停地思考這個問題。
其實直到現在,我也沒有完全明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什麼,不過我也不再難為自己,把它當作神的一個奧秘,要緊的不是概念,而是生活中的具體體驗。那一次,我抓住了一點,就是要在生活中操練順服神,慢慢開始了個人靈修。後來聽過莊祖鯤牧師講解“死”的含義,他舉了一個例子,說比如一個太太,心裡不高興,看到先生回家後,就拿張報紙到電視前去了,對太太的臉色不好根本就沒瞧見。太太就更加生氣,在廚房裡把東西碰得叮叮咚咚的。先生終於聽到了,衝着廚房喊了一聲:“怎麼了?心情不好啊?”太太嘟噥着:“還心情不好呢,死人一個!”死,就是“沒反應,沒感覺”。向罪死,就是對於罪的誘惑不再有回應。以前貪財的,不再受金錢的捆綁,以前貪色的,不再受美色的誘惑,以前貪戀權位的,現在沒有欲望了。想想也是,死人對什麼東西都沒有反應的,如果能對罪沒感覺、沒反應該多好啊。就像那些剛剛恢復視力的盲人,對於新事物只能是一知半解,雖然不至於再瞎子摸象,卻難免像那個小姑娘,把雞當成貓,或者把噴泉當成樹。在操練向罪死的時候,成了向什麼都死。
向罪死,為的是向神活,同死同活是一件事的兩面,不能分割開來。不過,在開始操練向罪死的時候,不可避免地會傾向於消極,每個人的程度不同,有的人非常明顯。我有個朋友,在中國的時候是很成功的商人,到了加拿大後信主,不再拜佛了,不再對錢看得很重了。可是,她有天對我說,覺得很沮喪,以前生活為了錢,還有個目標,幹什麼都很有勁兒,現在沒什麼目標了。我自己也有過一段時間,放棄了很多以前喜歡的東西,以為基督徒不應該這樣那樣。還有生病究竟是靠禱告呢還是去看醫生?基督徒可不可以參政,等等。其實呢,是我們的理解有偏差。信主後新生活中的誤區很多,但奇妙的是,只要繼續追求並堅持操練,聖靈總會帶領我們在從誤區裡面出來,讓我們走回到正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