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我就是生命的糧,吃喝我的“肉”和“血”的得永生 |
送交者: 大道之行 2019年03月05日09:50: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穌:我就是生命的糧,吃喝我的“肉”和“血”的得永生 約翰福音6:22-63 背景: 耶穌用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群眾要耶穌做王,但耶穌不肯,獨自上山禱告。而門徒沒等耶穌,就開船往迦百農去。海上狂風大作,門徒搖擼難行,耶穌在水面上走過來上船,然後船就瞬間到了目的地。 1. 跟隨的群眾尋找耶穌 第二日,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這幾隻小船是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吃的地方。他們已經知道門徒去了迦百農,但耶穌是何時去的他們不清楚,如何去的,他們不確定。因為當時沒有別的船(他們已經隱約感到耶穌是履海上船)。 他們在海那邊找着了耶穌,就對他說,拉比(老師),你是幾時(*如何)到這裡來的。 2.耶穌告誡群眾:不要為必壞的食物勞力, 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耶穌知道他們來找他的目的,無非是要吃餅得飽。就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信我),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眾人一聽說,耶穌要賜他們食物,他們就聯想到了百姓出埃及後在曠野吃嗎哪的歷史,並思考該做什麼樣的工,才能得神賜的、嗎哪那樣的物質的糧食呢? 3.信耶穌就是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所以眾人問耶穌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作神的工呢?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耶穌),這就是作神的工。 他們希望耶穌有更大的神跡,讓他們相信耶穌。所以他們說,你將要行什麼神跡,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要作什麼事呢?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四十年),如經上寫着說,他(指摩西)從天上賜下糧(食物)來給他們吃。他們巴不得耶穌也給他們40年的糧食供應。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摩西沒有給你們天上來的(可以得永生的)糧(食物),但是我的天父將天上來的(得永生的)真糧賜給你們-NKJV。因為神的糧(食物)就是他(耶穌),這位從天上降下並賜生命給世界的。 百姓還是不清楚耶穌的話已經從嗎哪那物質的糧轉換為耶穌這賜永生的叫靈魂得飽足的糧,於是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多半是指物質的糧)賜給我們。 耶穌乾脆向他們明說:他說,我就是(得永生)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信我)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但耶穌責備他們的不信,也告訴他們,凡信他的就有永生。於是他說: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4.凡父預定要得救的,就到耶穌這裡來信他 但凡是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得永生)。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心懷惡意的猶太人,因為不信耶穌並且還以耶穌為敵,就私下議論、曲解耶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話,好讓百姓不信耶穌。他們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誰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得永生)。 耶穌用摩西五經的話向他們解釋他的意思:在先知書上寫着(*《以賽亞書》五十四章十三節)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無人曾經看見過父的本體,除了那位從神那裡來的(耶穌),只有他看見過父的本體。 5.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永活之生命-NN)的靈糧 耶穌再次宣告,信(*我-NKJV)的人(因做了神要的工,就得了天上的滋養靈魂的糧-食物,就)有永生。我就是生命(叫人得永生)的糧(食物)。 耶穌進一步說明嗎哪這物質的糧和他這靈糧的關係:他說: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這物質的糧),還是死了。(*但我)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食物),叫人吃了就不死。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永活之生命-NN)的糧(食物)。人若吃這糧(食物),就必永遠活着。 6.我的肉和我的血是可以吃喝的 接着耶穌說出了令周圍所有人震驚的話,就是現在有的基督徒也難解的話: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靈意上的肉,以下同),為世人之(永生的)生命所賜的。 這樣,心懷惡意、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就更覺得找到了反駁的論據,他們膽子就更大了,他們就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耶穌不管他們,當他在迦百農會堂里教訓人時,他繼續闡述這信的真理: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靈意上的血,以下同),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得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着,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食物)。吃這糧(食物)的人,就永遠活着,不象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物質的食物),還是死了。 7.我的肉和我的血,是靈意上的肉和血,不是無益的物質的肉和血 耶穌這樣的論述,就是他的門徒中,有些人聽見之後都理解不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得懂)呢? 耶穌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耐心和他們講解這話的意思: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冒犯了你們了-NN)嗎?(厭棄原文作跌倒)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意思,我和世人不一樣,本是從天上來的,你們怎麼也將我的話中的肉和血,理解成物質的肉和血呢?) 叫人活着的乃是靈(聖靈賜給人永生的生命-NN),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里的肉和血),就是靈,就是生命(不是物質的肉和血)。 讀後感: 耶穌在這裡所講的話,設計了一個機關在裡面。讓存心要信的人,稍微努力,就可以信;讓存心不信的人,也給自己找着藉口不信:諸如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按照舊約聖經,人是不可以吃人的肉的;就連動物的血都不可以喝,怎麼可以喝人的血。 這正如耶穌曾經用比喻講道,讓那些存心不信的人,“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恐怕這些被“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着”的百姓,“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實際上,聖經里有多處這樣的機關。這樣,給那些存心不信的人,如方舟子之流,可以用聖經經文來證明自己不信的噁心是正確的。而讓存心要信的人,也可以明明白白地、合乎邏輯地信。而且信的人有福了。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1: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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