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為什麼在地上畫字?
《約翰福音》8章記載了一個故事:住棚節之後的那天清早,耶穌從橄欖山回到聖殿,在那裡教導眾人。彼時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問耶穌該如何處置她。法利賽人實際上是給耶穌設了一個陷阱:如耶穌說照摩西的律法用石頭打死她,則他觸犯了羅馬律法,因為當時猶太在羅馬治下,只有羅馬巡撫才有處死權;如耶穌說從輕處置,他們又會說他是在慫恿眾人違背摩西律法。這實在是個難題!該怎麼應對?“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6-11)。讀到這裡除了驚嘆於耶穌的智慧,很多人也會好奇:耶穌為什麼兩次在地上畫字?畫的是什麼字?
舊約裡面也記載上帝兩次用他的指頭寫字。《出埃及記》記載上帝透過摩西跟人立約的過程,31章記載摩西在西奈山上四十晝夜在上帝面前領受誡命,之後,上帝賜給他兩塊石板,上頭有上帝親自用指頭寫下的十條誡命。32章記載摩西轉身下山後,看見百姓拜金牛犢,又看見他們作樂行淫,就發烈怒摔碎了手裡拿的兩塊法版。到34章上帝又吩咐摩西鑿出兩塊和先前一樣的石版,並在其上再次寫下他的十條誡命,完成了與以色列人的立約過程。
十誡中的第七誡是“不可姦淫”。這婦人顯然是犯了誡命了,照摩西律法當處死。但明然的,耶穌時代時的猶太人是沒有遵照摩西律法行的,不然他們也用不着來難為耶穌。
那麼,耶穌用手指在地上畫的什麼字?使徒約翰記載這件事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回答這一問題之前,我們來看一下《約翰福音》7章, “節日的末期,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聖靈還沒有賜下來,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約7:37-39)也就是說,就在這一事件的前一天,耶穌已經向眾人表明他的基督身份。所以,耶穌在地上畫字這一行動是在進一步表明他的身份,把他透過聖靈把新約寫在信徒心版上的一幕活畫在世人面前。
早在耶穌降生前的600多年,先知耶利米就預言到:“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做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1-33)。這裡,上帝把背約的猶太人比作犯姦淫的妻子,與耶穌所面對的犯姦淫的女人何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