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恆忍到底的人才是真正重生的人
雖然聖經一再地強調﹐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會恆忍到底﹐而且肯定也會在天上有永生﹐與神同在﹔但仍有其他的經文說到信徒必須一生持續相信。這些經文使我們了解到彼得在彼得前書1:5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亦即神的保守不會脫離我們的信心單獨工作﹐而是要藉著我們的信心﹐這樣祂就使我們持續相信祂。以這樣的方式持續信靠基督的人就得著了確據﹐知道神在他們裡面工作﹐並保守他們。
這類經文的另一個例子就是約翰福音8:31-32﹕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耶穌在此提出一個警告﹐真實信心的證據之一就是持續遵守祂的道﹐也就是持續相信祂所說的話﹐並活出順服祂命令的生活。同樣地﹐耶穌也說﹕ “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藉此警告人不要在受逼迫之時離棄神。
保羅告訴歌羅西教會的人說﹐基督已經使他們與神和好﹐ “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離開(和合本小字)福音的盼望”(西1:22-23)。保羅和新約聖經其他的作者們都會如此說﹐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講話的對象是自認是基督徒的群體﹐但他們無法知道每一個人心中真實的光景。在歌羅西那地方的人﹐可能有些人加入了教會﹐甚至承認相信基督﹐並且受了洗成為教會的會員﹐然而卻沒有真實得救的信心。保羅如何將這樣的人與真信徒區分開呢﹖這樣的人若不真實地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保羅如何避免給他們錯誤的確據﹐免得他們以為他們已經得救了呢﹖保羅知道﹐信心不真實的人終究會離開教會的團契交通﹐所以他告訴他的讀者們說﹕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西1:23)﹐就終必得救。那些持續相信的人﹐顯示他們是真信徒﹔但是那些沒有繼續相信的人﹐則表示在他們的心中原本就沒有真實的信心。
希伯來書3:14也記述了類似的強調﹕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成為有分於基督的人了(和合本譯作『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注10)這節經文為恆忍的教義提供了一個絕佳的觀點。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 “有分於基督”呢﹖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過去的某個時間已經聯於基督了呢﹖有一個方法可以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否得著了在基督里的真實信心﹐那就是看我們是否到一生的終了都持續地相信。
我們若注意希伯來書3:14的上下文﹐就不會以教牧上不合適的方式應用這節經文和其他類似的經文。我們必須記住﹐在聖經上的其他地方還說到有另外的證據是基督徒救恩的確據(assurance of salvation)﹔(注11)所以﹐我們不應當以為﹐我們在死前不可能得著自己屬於基督的確據。不過﹐持續地相信是得著救恩確據的一種方法﹐即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所提出來的。他以這點警告他的讀者﹐不應當離棄基督﹐因為在他書寫這段經文時﹐已經有情況顯示這樣的警告是需要的。在這段經文的開始﹐亦即在前兩節﹐他說﹕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來3:12)事實上﹐在所有說到信徒一生持續相信基督乃是真實信心標記之一的經文裡﹐其目的從來不是要使那些現今信靠基督的人憂慮﹐以為他們在未來有可能離棄主(我們也不應當以那個方式運用這些經文﹐因為這樣做會使人因錯誤的原因而心生憂慮﹐這並不是聖經寫作的意思)。相反地﹐那些經文的目的總是在警告那些正在思考要離棄主﹑或已經離棄主的人﹐因為他們若果真如此行﹐那就明顯是個標記﹐說明他們起初就未得救過。因此﹐強調持續相信的必要性應當是用來警告離棄主的人﹕他們的背道證明自己的信心從來就不是真實的。
約翰清楚地敘述﹐當人離棄了教會的團契交通和對基督的信仰時﹐他們就因此顯示出自己的信心原本就不是真實的﹐他們從來就不是基督身體的真實的一部分。約翰論到離開信徒團契交通的人說﹕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一2:19)約翰說﹐那些離開了的人以行動顯示 “他們不是屬我們的——他們不是真正重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