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首頁 新聞 視頻 博客 論壇 分類廣告 購物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Strengthening Your Marriage Unit Two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0月23日21:37:2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Unit Two
THE WIFE’S RESPONSIBILITIES妻子的責任
這個單元要提倡合為一體(unity)的觀念,解釋妻子如何使她的丈夫完全,幫助她的丈夫。
建議的閱讀材料和問題研討也包括在內,也會探討什麼是正面的順服。

A. 幾乎所有的夫婦都帶着很高的期望開始他們的婚姻。
1. 他們知道很多婚姻有很堅實的基礎。那些沒有堅實基礎的,很多都變成不快樂的婚姻。但是他們認為,他們的婚姻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真的彼此相愛。
2. 因此,他們帶着很高的盼望開始他們的婚姻。但是,往往很快地,失望就取代了盼望。他們本來確定他們的婚姻是天造地設的,如今卻土崩瓦解,他們眼中的星辰變成沙礫,喜悅也成了破滅的理想。
B.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1. 說到底,是因為他們沒有按照上帝的話,學習管理他們的生活或他們的婚姻。
2. 上帝造男造女,命定了他們婚姻的關係。祂不是像一個發明家發明一個機器,然後讓購買的人了解這個機器如何使用、如何運作,機器的各個部份彼此有什麼關聯等等。
3. 並非如此。上帝提供了詳細的資料,對婚姻的目的給了明確的指示,給這兩個人不同而互補的角色,好讓他們得以滿足這個婚姻。上帝給了妻子一些責任,也給了丈夫一些責任。當這兩個人認識、接受,也履行這些互補的責任時,婚姻中的合一(oneness)就可以達成。相反地,當丈夫或妻子的任何一方不了解,或沒有實現上帝給他們的責任,就會帶來極大的混亂和挫折。
C. 我們現在先考慮上帝關於妻子在婚姻中的責任是什麼。下個單元我們會考慮丈夫的責任。(當然,上帝的話,有很多經文提到妻子在婚姻中的角色,重要的經節有:創2:18-25﹔箴31:10-31﹔弗5:22-24,33﹔多2:4-5﹔彼前3:1-6)

I. 在新約聖經中,妻子常被吩咐要順服、服從,或順從丈夫(弗5﹕22-24,33﹔西3﹕18﹔多2﹕4-5﹔提前2﹕9-12﹔彼前3﹕1-6)
A. 我們這個時代,要妻子順服丈夫的觀念並不太受歡迎。有時,反抗這個妻子要順服的觀念,會從違抗上帝旨意的罪性中升起,也有時會在妻子如何順服丈夫的觀念中產生一些假象。要糾正這些假象,我先從聖經所說的順服不是什麼,開始澄清。
1. 順服不是只給女人的,而是給所有信徒的一個觀念(比較弗5﹕21﹔腓2﹕3-4﹔彼前5﹕5﹔羅13﹕1﹔來13﹕17)。
2. 順服不是指妻子要成為一個奴隸。事實上,當妻子順服她的丈夫時,她會得到最大的自由,因為她成為上帝希望她所成為的人,她才是自由的。
3. 順服不是指女人不可以開口,不可以有意見,不可以提建議、勸告(參考箴31﹕26﹔徒18﹕26﹔士13﹕21-23)。
4. 順服不是指妻子變成裝飾的花朵,只能收合起來,讓她的能力休眠(參考箴言31章,上帝期望女人全力發揮她的才幹和能力)。
5. 順服不是指妻子的地位低於丈夫。耶穌的地位不在馬利亞和約瑟夫之下,但是經文說祂身為小孩,“他……並且順從他們。”(路2﹕51)耶穌基督的地位也不是低於聖父,祂在每一方面都是完全的神。然而經文申言在三位一體中有一個秩序和結構。耶穌說:“我憑着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保羅也宣稱:“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這裡當然不是說基督低於天父上帝,而是說在三位一體中有一個分工和不同的責任。同樣,妻子的順服也不是指地位的低下,而是維持秩序與結構所必須的,是為了家中責任的歸屬。創1:26-27,2:23和加3:28都斷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是同樣尊貴的。
B. 說完了女人的順服不是什麼之後,我們從一個正面的角度來看順服是什麼。
1. 聖經指出,使自己順服是妻子的責任。經文沒有要丈夫仗着自己的體力強迫妻子順服,聖經吩咐妻子要使自己順服(比較弗5:22和彼前3:1)。
2. 聖經指出,妻子的順服是持續不斷地。幾乎所有經文中,希臘文有關順服的動詞,都是現在式。順服應該是妻子一個持續的生活狀態(比較弗5:22和彼前3:1)。
3. 妻子的順服是必要的,不是一個選擇項。這個動詞在希臘文中是命令語氣(比較弗5:21-22和彼前3:1)。她的順服不是根據她的丈夫如何對待她來決定的,也不是由她丈夫的能力、才幹、智慧、教育、甚至屬靈狀況來決定的(比較彼前3:1和路2:51)。
4. 妻子的順服是屬靈的事,是為“如同順服主”而作的(弗5:22)。主吩咐妻子要順服。因此,拒絕順服丈夫,就是違抗上帝自己。順服丈夫是她對上帝的愛的考驗,也是對她丈夫的愛的考驗。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而祂對妻子其中的一個命令,就是:“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弗5﹕22)。此外,妻子的順服是屬靈的事,因為這需要靠聖靈的大能去作。聖經吩咐順服的上下文告訴我們,只有內心已經被基督的寶血所潔淨的女人,才能作到順服,她們因住在她們裡面的聖靈而剛強,她們也因被上帝的豐富所澆灌,才能順服(比較弗1:1-5:21﹔彼前1:1-3:6)。
5. 順服是一個正面的觀念,不是負面的。它強調的是妻子當作的,而不是不當作的。依我看來,Bill Gothard對順服所下的定義是非常正確的。他指出,順服是“在神聖的、命定的權威下,一種創意的自由。”順服是指妻子將她所有的才幹、能力、資源、精力,交由他丈夫來支配。順服是指妻子為她丈夫和家庭的好處的緣故,在她丈夫的管理下,運用她所有的能力。順服是指她將自己視為她丈夫的隊友。她不是她丈夫的對頭,為着不同的目標而爭鬥,或想要超過他。她不是形同陌路的人,走在她自己的獨木橋上。她是丈夫的隊友,為着共同的目標而奮鬥。她有很多主意,有很多意見,有很多心願,有很多要求,也有很多洞見,她會用愛的方式將它們表達出來。但是她知道,任何一個好的隊伍,總有人要作最後的決定和計劃。她知道隊員總是要支持隊長,支持他的計劃和決定,否則就不會有任何進步,也會產生混亂,心生挫折。
6. 順服來自妻子的態度,也來自她的行動。耶穌基督全然地順服祂天父。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4:34)祂如何事奉祂的父親呢?是以一個屈從、卑屈、沉重的心態嗎?不是,祂是以喜悅來事奉祂的父親。祂喜悅達成祂父親的旨意(詩篇40:7-8)。同樣的,妻子順服丈夫也應該是歡喜的,不是卑躬屈膝的,也不是心不甘、情不願的。
聖經宣告,上帝心目中的妻子是“甘心用手做工”的(箴31:13),在使用上帝賦予她所有的資源,以滿足她丈夫和家庭的需要中,找到極大的滿足。以弗所書5:33包含了一段十分重要的訓令,是有關妻子應該用什麼態度來順服她的丈夫。這句經文說:“妻子當敬重他的丈夫。”她順服丈夫,是用一個敬重的態度。什麼意思呢?有一個新約的譯本(Amplified Version of the New Testament)可以幫助我們看得更清楚,它主張,妻子應該要超乎平常地注意、尊敬、以她的丈夫為榮、喜愛、珍重、稱讚,和欽佩她的丈夫。
7. 妻子的順服應該是全面的。她應該要像教會順服基督一樣,順服她的丈夫(弗5:24)。在多大範圍內教會要順服基督呢?當然,教會對基督的順服是全面的、徹底的。基督是“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教會無論說什麼、作什麼,都要為上帝的名而作,都要完全依靠基督而作,在所有的道路上承認、認定祂,全是為了祂的尊貴和榮耀而作(西3:17﹔箴3:5-6﹔林前10:31)。
同樣的,保羅也說,“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4)順服不應該是時有時無的事,也不是選擇性的,你喜歡的事就順服,不喜歡的就拒絕。順服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事上,都應該是她的生活形態。
當然這不是說即使她的丈夫要她去做違背上帝命令,或禁止她做上帝吩咐她做的,她也要服從。她當作的是“在主裡面是相宜的”,順服自己的丈夫(西3:18)。她丈夫的權柄是被委任的,或牧者的權柄。他之所以有權柄是因為他在上帝的權柄之下。只要他沒有要她做上帝禁止的,或禁止她做上帝吩咐的,她就必須要順服。不這樣作就是違抗上帝以及她的丈夫。然而,因為她丈夫的權柄是被委派的,當他的指令明顯地違背上帝在聖經所顯明的旨意時,他就在那些時候以及那個領域失去了他的權柄。當丈夫要求她作那些明顯違反神的話的時候,妻子就應當順服神,而不再是人(徒5:28-29)。
因此,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全面的,但未必是全然或無止境地。她要在每樣事上服從他,除了那些與神的話矛盾的。即便是那些事情,她也要用一個愛的、順服的方式,不去服從,要冷靜地解釋,清楚說明她不服從的理由,向她的丈夫保證她對他的愛和忠誠,且以各樣可能的方式,尋求不斷地表現這個愛和忠誠。她要盡力成為她丈夫的幫手(創2:18)。如果她用一個愛爭論、不體貼、不合作的精神來表現,那麼,她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

II. 忠實地檢視經文資料,我們會得到一個結論,妻子一生中最主要的職份是她的丈夫。當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時,祂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和他相配的(直譯為“相當的”)幫手。耶和華神用泥土造了野地的各樣野獸,和空中的各樣飛鳥,……只是那人沒有遇見一個和他相配的幫手。耶和華神使那人沉睡。他熟睡的時候,耶和華神取了他的一根肋骨,又使肉在原處複合。然後,耶和華神用從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帶她到那人面前。”(創2:18-22,《聖經新譯本》)
A. 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得到一些關於妻子和丈夫關係的重要事實。
1. 上帝使女人作男人的幫手。沒有女人,男人即使在他完美的狀況,也是不完全的。
2. 上帝使女人成為相配的幫手。沒有一種動物能提供男人所需要的幫助,只有女人才能。箴言18:22說:“得着賢妻的,是得着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箴31:10-11)
3. 上帝造女人,以與他相當。她與男人相似,但有些不同。她是男人的補充(complement),不是男人的副本。她對男人來說,猶如鑰匙對鎖、底片對相機,是不可或缺的(林前11:11)。
B. 根據聖經,妻子是為了滿足她丈夫的需要、欠缺和不足而被造的,她是作為她丈夫獨特的幫手而被造的。她應該“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言31:12)她應該要像“她丈夫家裡多結果子的葡萄樹”(詩128:3)她應該與她丈夫“成為一體”(one flesh),這唯有她接受也履行上帝在婚姻中指定給她的角色,才有可能。
1. 這不是說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與她的丈夫有直接的關聯。也不是說她不能為她自己的利益或他人的利益,做任何事﹔或不能參加任何家庭之外的活動或職務(箴31:10-31)。
2. 然而,這是說,她絕不可做任何不利或有害她丈夫的事,或使她忽略了應該幫助她丈夫,那是她主要的職務。
C. 現在,我要明確提出一些建議,妻子在哪些方面可以幫助她的丈夫。她能幫助的有:
1. 使家成為一個安全的地方──一個激勵人、舒適、體諒、和避難的地方(箴31:11,20)。不要嘲笑他,或說出貶低他的言語。不要老是提醒他的缺點、錯誤和失敗。只有絕對需要時才指正他。避免這個危險:讓家裡成為難以落腳、毫無秩序和混亂的地方。也要避免這個危險:不要讓家裡成為一個展示場,所有的東西必須永遠整潔、無瑕無疵。丈夫需要的是一個住的地方,而不是供人參觀的地方。
2. 要讓自己值得信賴、值得倚靠。
3. 保持良好的態度(箴31:26,28,29﹔雅3:13-18﹔腓4:4)。
4. 在愛中、公開地、真誠地討論事情(弗4:25)。
5. 要滿足於自己的身份、自己所有的,和自己的工作(腓4:6-13﹔來13:5,16)。
6. 要能吃苦、饒恕、忍耐(弗4:2,31-32﹔西3:12-14)。
7. 對他的問題和他所關心的,要表示興趣(腓2:3-4)。
8. 作個勤勞、儉樸、勤奮、熱心、有創意的隊員(詩128:3﹔箴31:10-31)。
9. 必要時,用有愛心的方式提供建議、忠告和指正(箴31:26)。
10. 保持自己的美麗,尤其是那個內在的人(彼前3:3-5)。
11. 維持一個良好的屬靈生活(彼前3:1-2,7)。
12. 與他合作,一起養育小孩(弗6:20﹔箴31:26-28﹔提前5:13-14)。
13. 培養小孩對他的忠誠。小孩很快會學會妻子對丈夫的態度。對他的領導地位缺乏尊敬與信心,老是抱怨他所作的,和他所沒有作的,對小孩會有不良的影響。她應該避免和小孩或任何敵對他丈夫的人站在一邊。在管教小孩上,她應該支持並與他合作。對管教有不同意見,要在小孩不在場時解決。
14. 要對他感恩。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自由的表達感謝(羅13:7)。
15. 表達對他的決定的信心。蔑視、缺乏信心、焦慮、或強烈反對他的決定,會使他變得優柔寡斷、自我防衛、和極端保守。如果妻子在很重要的決定上懷疑丈夫的智慧,她應該用一個非威脅性的方法提出問題。要假設自己不知道所有的事實,也假設他想做的是為了他們共同的利益(林前13:4-8)
D. 妻子們,上帝呼召你們要順服丈夫,做他獨特和相配的幫手。
1. 在這個單元中,我們已經大約知道這代表什麼意義。
2. 但光知道什麼意思,並沒有任何價值,除非你把它們應用在你和你先生的關繫上。知道這些事實並不會促進婚姻的合一,得靠你去實行。
3. 我要求你們作妻子的,在這些真理的光中,檢驗你和你丈夫的關係。你真的在身體力行順服丈夫嗎?你真的是祂的幫手嗎?我建議你在你失敗的地方:
a. 向上帝和丈夫認罪。
b. 求上帝藉基督的寶血潔淨這罪(弗1:7﹔約壹1:9)。
c. 祈求聖靈賜下能力,使自己不再一樣(加5:16,22-23)。
d. 在順服上帝的話中出發,產生必要的變化(腓2:12-13﹔雅1:19-24)。
延伸閱讀(略)
問題研討(略)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04: 林慈信 五十年的恩典
2004: zt 流浪老婦
2003: 關於三位一體的爭論
2003: [薪人]教會把人變笨了嗎?
2002: 23.敢於面對教會中的醜陋 (成為基督徒)
2002: 天平天國與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