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之約精彩網文回顧106:隨想點滴 視角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5年11月07日06:42:4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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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想點滴:視角 視角就是人看問題的角度。因為空間的關係,人一次只能站在一個角度上看某一事物,而在每一個不同的角度上,看見的景面就不同,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古人早已注意到這種現象了。 記得十幾年前初到紐約,什麼都新奇,每天就是乘坐地鐵在城裡跑來跑去,後來發現了大都會博物館,就買了張年票,沒事就跑去看畫。那時候也不懂藝術,就是稀奇,你想經過文化大革命的人,能受過多少美學和藝術的教育呢?博物館裡有導遊,每天都有不同的節目,我就跟着導遊,隨着那一小群的人,在一幅幅的名畫前流連,以期沾點藝術氣息。我那時的英文聽力,很是呀呀嗚,平常的英語聽起來已經很困難了,何況這麼多的術語、人名和地名呢?儘管如此,聽聽也比自己看有益處多了,我自己更看不出什麼了。 有一次,跟着一個年青的女導遊,聽她講解梵高,那時正好有一個梵高畫展,不少的原作從歐洲的博物館借來展出,讓紐約人也開開眼界。當然,這樣的大好機會我也不能放過,早早地就跑去了。聽了梵高的簡介,就來到展廳,畫不多,也沒有大幅的。有一幅最大的,就是那有名的“紫羅蘭”了。我還記得,那年青的女導遊,穿了件純黃的襯衫,亞麻色的頭髮,站在那藍色為主調的畫前邊,非常地和諧柔美,她講話也很慢,還不停地在畫上比比劃劃,我竟然聽懂了大半,她脖子上掛着一個白色的牌子,上邊有她的名子,隨着她的動作,搖搖晃晃的,我至今都還記得那情景。 “梵高的這幅紫羅蘭,”她講解着,“有幾個不同的視角。”隨着她的解釋,我也看出來了,是有幾個不同的視角。一部分是從正面看出去的,好像畫家站在紫羅蘭的正面,用畫筆記錄下來的;另一部分,是從上面看下來,還有一部分是從側面看的。畫家很技巧地把這幾個部分連接起來,因為色調是統一的藍色,不用心還真看不出來。導遊接着解釋,這是梵高的多視角筆法。哦,我恍然大悟,原來一幅畫裡也可以有不同的視角呢。再一想,畢加索的畫不也是如此嗎?他是把這種筆法用到極處了,畢加索筆下的人物,多是支離破碎的部分的組合,一張臉上可以有一隻眼從正面看,另一隻眼往側面看,色彩也不同,務要給你一種現代人生命破碎的無奈感。比起梵高這種和諧優雅的多視角,可真的是天地之別了。 讀聖經,也有不同的視角,同樣的一段經文,竟然能解出那麼多種不同的意思,讓人嘆為觀止。這兩天在讀兩篇東西,一是書,Justo Gonzalez的“Santa Biblia: The Bible Through Hispanic Eyes”,是從西班牙裔美國人的角度看聖經。 另一是篇文章,是Clarice Martin寫的“The Haustafeln (Household Codes) in African America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Free Slaves’ and ‘Subordinate Women’”。 才初初一看,就知道我自己是何等的井底之蛙了,換個角度去看聖經,竟然有這樣不同的景面。 十誡中的第四誡,我們都很熟悉,就是要守安息日:“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出埃及記20:8-10)傳統的解法,是強調這一天要休息,因為神規定的是安息日。中國人,特別是海外華人,非常地辛勤勞作,星期日也不例外。有很多基督徒不也為星期天應不應該工作而煩惱嗎?我自己也常常勸先生,你星期天去教會,神會在那六天加給你效率的,因為神也在這天安息呢,這是我的視角。 是否每個人都是這樣想呢?Gonzalez的書中有一個例子,在一個西裔美國人貧民區的教會,牧師講解這段經文的時候,問他的會眾:“在過去的這一個星期,有多少人能夠工作六天呢?”會眾中有幾隻手舉了起來。他又接着問:“多少人工作五天?”多了幾隻手。又問:“四天?”又多幾隻手。“有多少人找不到工作?”過半數的手舉了起來。最後,牧師問:“有多少人希望每個星期能工作六天?”幾乎所有的手都舉了起來!牧師接着又念了一遍經文:“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他停頓了一下,接着問:“如果我們連一天工作也找不到的時候,如何遵守神工作六天的誡命呢?”這個牧師,因為他所在的視角不同,看到了我不曾看到的東西,失業的人是如何看這段經文的! 書中另外一個例子,對我也是十分震撼,就是耶穌所講的那個葡萄園主和僱工的比喻,在馬太福音20章,我們也很熟悉的一段經文。有個葡萄園主,清晨雇了一批工人,到葡萄園作工,講好了是一錢銀子一天。上午,中午,下午和傍晚,他看到還有人站在那裡找不到工,就叫他們都到自己的園中工作。到了晚上發工錢的時候,從最晚來的人發起,也是一天一錢銀子。先來的人以為能多發一些,因為那些只作了一個小時的人都能拿一錢銀子,那麼我們這些勞累工作了一整天的人豈不應該多拿一些嗎?誰知道也不過是一錢銀子!他們的氣憤可想而知,以為那主人不公平。就是我們解經的時候,也多是從神的恩典講起,因為神的恩典是超越人的公平的,對於每個人都一樣。這當然不錯,但是不全面。這些失業貧窮的西裔美國人是如何看待這段經文的呢?當他們聽到後來的人和先來的人拿一樣多的工錢的時候,他們立刻歡呼起來,稱頌神的公平!因為他們和那些最後來的人感同身受,不是他們不想工作一整天,而是找不到工作,他們也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對於他們來說,這段經文不是講神的恩典高過神的公義,而是神的公義在神的恩典之中。 另外那篇從美國黑人視角出發的文章,探討聖經中“僕人要順服主人”的主題,中文聖經沒有表達出來的是:奴隸要順服主人。英文聖經很清楚:“ Slaves, obey your earthly master in everything。” (歌羅西書3:22) 奴隸的概念,對於我們現代的人,特別是中國人,是個很陌生的概念。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我自己總是把它作為工作倫理,對於自己的工作,要像服事主那樣盡力去作。沒想到,對於奴隸來說,奴隸主用這段經文來為自己擁有奴隸辯護是多麼地傷害了那些奴隸的心靈。奴隸們從聖經中看到的是另一面的信息:就是自由。 文章中引用了一段歷史記載,1845年,一個白人牧師在他父親的農場講道,聽眾大部分是農場的黑人奴隸。當他講到奴隸要甘心樂意地順服他們的主人的時候,有一半的人站起來走掉了。這一半坐着聽完的人,有些人說聖經中沒有這些經文;有些人說這不是福音;還有些人說牧師是討好奴隸主,沒有人願意再聽這個人講道了。 美國白人奴隸主階級曾經長期引用聖經中的這些話來為他們的行為辯護,稱聖經中從未說過擁有奴隸是一種罪,反而在新約中多次強調奴隸要順服他們的主人。看到這裡,我開始氣憤了,在陽光下有多少的罪惡,是假神的名而行。無怪有人說基督教是個擁護奴隸制的宗教,確實有這些人在用聖經為他們自己的罪找神聖藉口。對於聖經中那麼多的平等、自由、博愛的主題,卻不聞不問。根據自己的利益,偏解聖經。好在還有另外一些人,為了解放奴隸而奮鬥,為了爭取平等而努力,他們也是從聖經中找到根據和力量的。 轉而聯想到聖經中有關夫妻關係的教導,丈夫要舍己愛妻子,妻子要順服丈夫,明明是兩面的,可是偏偏有人只提一面。有個婚姻專家的牧師,經常帶專題講座,他提到,丈夫說的最多的是聖經中要求妻子順服的那一段;而妻子們的回答就是:如果他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我,我一定順服。有次聽另一位弟兄提到他在某個教會講夫妻關係,講完後有個弟兄若有所思地對他說:“我終於明白了,神對丈夫的要求是什麼,至於神對妻子的要求,我就不知道了。”這位弟兄找對了視角,而那些只顧向對方不厭其煩地提醒聖經中對他們的要求是什麼的人,我只能說,那是視角錯位。聖經上的話本沒有錯,可惜看的人站錯了位子。只要明白神對我的要求是什麼就夠了,至於神對其他人的要求,自有神和他去處理。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里有段描述罪如何利用良善的誡命把人引到死地:“既然如此,那良善的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誡命真顯得是惡極了。”聖經是良善的,卻有人因這良善的而跌倒。就顯出人裡面的罪是何等可惡了。 從不同的視角看聖經,看到的風景就大不相同。看的人本身的素質也決定了他看到的是什麼。梵高的多視角畫面是和諧的,畢加索的多視角畫面是割裂的。多視角本身沒什麼對錯,對錯的是看的人。如果每個人站在自己的視角上,堅持自己看見的才是真理,那結果只能是一地的聖經碎片,每個人拿着一片當真理。 當一個活的肌體被分割成碎片的時候,那生命也就離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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