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之約精彩網文回顧109:隨想點滴 遛狗(續集)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5年11月07日06:42:4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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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想點滴: 遛狗(續集) 2004年4月19日 於[彩虹之約論壇] 晚飯後和先生在小公園散步,天氣非常好,夕陽下一切都拖着長長的影子。草地上有人在遛狗,小小的遊樂場中孩子們在快樂地打鞦韆,玩沙子。我和先生邊聊邊走。忽然,我站住了,這不就是那條狗嗎?我指着草地上跑得正歡的那條大黃狗,對先生說,就是它。先生沒聽懂我的意思,不解地看着我。我說,就是那條“遛狗的僱工”里的狗啊。哦,他看過那篇小文,明白我說的是什麼了。我接着說,那天的印象太深刻了,因為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垂頭喪氣的狗。 今天這條狗可大不相同了,它在草地上撒歡地跑來跑去,站在那裡的是個年青的白人女孩。她拿了一個棒球,用力地甩去,那狗就箭一般的竄出,追那個球。跑得太猛了,比球還遠,於是一個車輪打滾270度,倒在地上,迅即跳起來,叼着球往回跑。直跑得四蹄生風,耳朵、尾巴和身上的長毛都飄向後方,好像連空氣都攪動了起來。它把球給了那女孩,於是她又拋出去,他們倆玩得不亦樂乎!連我這看的人都跟着高興。 同樣的狗,在不同的人手裡,竟然如此不同。想起搖頭所說:要是教會的牧師像遛狗的僱工似的,那教友可慘了!反之亦然,如果教友們對待教會的事,也像遛狗的僱工那樣,教會也慘了。真是啊,人際關係莫不如此:雙方是良性互動還是惡性互動,結果就天地之別。更慘的是,愛、恨都沒有了,只留下揮之不去的種種責任,不得不綁在一起,不得不作,卻沒有任何熱情的那種關係。 我怎麼覺得我自己,星期天坐在教堂里的時候,就跟那遛狗的僱工似的,沒點兒熱情呢?起初的愛心哪裡去了?難道真的是“信主一年,主在眼前;信主十年,主上雲南”? 主啊,願你用愛吸引我,我就快跑隨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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