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難過,那一位助理牧師攔阻你領聖餐,原是一番好意,並非為了羞辱你。(不過,我不在現場,不清楚實際情況。如果是他不善表達傷到你的自尊心,請你為了自身的幸福饒恕他,越早越好:等哪一天你真嘗到主耶穌的甘美,你就會知道,為了別人的過犯或是自己的面子而失去主耶穌基督是多麼地可惜!)所以,還是請回到教會聽神的話吧,實在感情上過不去,換一個地方也行(不換你就更蒙福了)。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要想得到神上好的福分,不可不清楚神的話--就好像買汽車保險等等,光付了錢事還沒完,你還得把各項具體條例都了解了解,萬一有情況,才知道怎麼去claim你的benefit。
下面所引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23節到29節能告訴你基督徒為什麼要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和什麼樣的人可以領受主的餅杯。不信主的或是信主但知道自己的罪不願悔改的人領了主的餅和杯,照聖經上說的,是“吃喝自己的罪了”,你所領受的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不僅沒使你得着益處,反而在定你的罪。所以你想想看:若是那位助理牧師明知你的情形,卻礙於情面瞞着你不攔你,或是對你如實相告,哪樣是真對你好呢?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舍有古卷作擘開〕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至於你沒有受洗一事,你有沒有問一問你的心:“到底我不肯受洗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呢?”如果是不清楚為什麼要受洗,你可以看看馬可福音16章16節,羅馬書6章3-7節,加拉太書3章26-28節 。
剛才我們說到要清楚神的話,像買保險的人清楚自己保的是什麼。現在再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今天這個世界,兩個人感情好到一定程度,有選擇結婚的,也有選擇同居的,看起來好像沒人管你。沒事兒的時候同居着結婚了外面看沒啥兩樣(心裡估計還是有差別的吧。),一旦要看個病或是有其它意外,註冊結婚的配偶和同居的伴侶的結局可就截然不同了。一個有法律保障,一個就沒有,不管那同居的兩口子感情再好,也不管那結婚的兩口子感情再差。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法老後悔了,率兵緊追。那些以色列人只有在神的帶領下過紅海,才真正擺脫了仇敵。歌羅西書1章13節說:“他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信了不受洗,仍在撒旦魔鬼追蹤之下,隨時會被捉拿。所以,受洗不是“加入教會”的儀式,而是靈界裡重要的一件事,乃是我們向天使,魔鬼和世人宣稱:今天我greensea歸入基督的名下了,我的舊人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已經了結,從神而得的新生命開始了!
我決志信主之後,三年之久一直不想受洗。因為那時我不讀聖經,不清楚神的話。想當然地以為:我信而不洗,好比人一腳踩在門檻上,隨時可溜。這樣,既可以享受信的好處,神又沒法管着我。。。直到有一天,我在生死之間,心裡唯一的念頭是:“哎呀!如果今天我死了,我還沒有受洗呢!”。。。感謝主!讓我那以後還有機會去受洗歸給他。願朋友你趁着今天仍有機會,莫再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