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羅8:29中“預先知道”(proginōskō)的意義 |
送交者: 從上而生 2019年10月30日19:45: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羅馬書8:29中 “預先知道”(proginōskō)的意義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 關於羅馬書八章29節中 “預先知道”的意義,一般說來有兩種看法,接受阿米念主義的解經家堅持說保羅的意思是指神已預定要救那些 “祂預先知道會回應祂恩典”的人(就是那些祂預先看到會以他們自己的自由意志認罪悔改,相信福音的人)。Godet在注釋這一節經文時,有段自問自答,他問:“這裡說神預先知道,是就著哪方面說的?”接著回答說:“就是那些被神預先知道必定會滿足得救條件的人,就是有信心的人;所以這裡預先知道的意思是因著他們的信心,神預先知道他們是屬祂的人。”因此,阿米念主義認為這裡的“預先知道”意思是 “神預先知道哪個罪人會相信”,並根據祂這樣的預知,來預定他們得救。 相信加爾文主義的解經家並不接受這樣的看法,理由有二:第一、阿米念主義的解釋與保羅用字遣詞的習慣不符,第二、這與聖經其他的教導不符。加爾文主義認為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把祂的心放在”(set his heart on,即“預先知道”的真正涵意)某些人身上,這些人就是神所預定要分別出來以致得救的人。請注意這裡不是說神事先知道某人會作這事或作那事,而是說神真正“認識”這些人,祂就預定他們要像基督。“預先知道”在這裡可以當成是“預先愛”,所以整句話的意思是 “凡神所愛的對象,神就將他們分別出來,以致得救”。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解釋引發一個問題:神是越過了時間的限制,從起初就看出將來有一些人會相信祂,於是因著預見他們會相信,而預定使他們得救呢?還是神特別眷顧某些人,愛他們到一個地步,就預定他們要被呼召、並在基督里藉著聖靈賜給他們信心,他們才因此得救呢?到底人的信心是神預定的原因還是結果呢? 羅8:29的 “預先知道”是什麼意思? 神總是對萬事萬物有最完全、最透徹的認識。從來沒有哪個時候會發生一件事是神不完全知道的,過去如此,現在如此,將來還是如此。羅8:29-30說的並不是“神知道人未來會做什麼”,因為保羅清楚地說:神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呼召他們、稱他們為義……。既然不是每個人都被神預定、呼召、稱義,所以很顯然的,並不是每個人都像羅8:29所說的意思被神認識或知道(愛),儘管神很顯然都知道(世俗意義上的知道)每一個人,老早在創世以前就“知道”沒一個人,知道他們終日所思的盡都是惡,且額堅心硬拒不悔改。 因此阿米念主義不得不把預先知道這個詞的意思加上一些限制,以縮小其範圍。他們把一些這節經文原來沒有的意思放進這個詞裡,例如祂預定、呼召那些祂預先知道會相信的人,並稱他們為義。可是根據聖經中“知道”、“認識”、“預先知道”這些字的用法,絲毫不需要加添這些意思,這種加添既然不需要,就不適當。 雖然“預先知道proginōskō”這字在新約聖經用得很少,但“知道ginōskō”這字在新約聖經用得很多。“預先知道proginōskō” 不過是“知道ginōskō”這字加上“預先pro-”一個前綴罷了,所以我們不能推說“預先知道”這字出現太少就置之不理。而應該考察新約聖經中所有出現ginōskō經文的意思,也應該藉助七十士譯本研究舊約聖經中翻譯為ginōskō的經文。 我們首先在創世記中看到“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And Adam knew Eva his wife……”(創4:1);“該隱與妻子同房……And Cain knew his wife…… ”(創4:17);“亞當又與妻子同房……And Adam knew Eva his wife again……” (創4:25)。希伯來文是yada,七十士本就是用ginōskō翻譯的,英文譯作know,這個字包含了個人和親密地認識的意思。這個字可以用於夫妻最親密最深入的關係,在夫妻之間的親密關係中,彼此對對方的認識是最直接,最真實,最深刻的,因此yada也用來表達這個關係。中文聖經按照原文所要表達的意思,以中文最適當又最含蓄的字眼“同房”來代替“認識”。這裡顯然不是指亞當初識夏娃,尤其是創4:25,不能說是“亞當再次地認識夏娃”,而是指他們再次有了夫妻間的親密關係。 希伯來文yada表達的這種夫妻間親密關係在新約希臘文聖經中中就是用ginōskō 這個字。例如“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有古卷: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太1:25)中的“同房” 和“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路1:34)中的“出嫁”用的就是ginōskō這個字,可見這個字在其後面的受詞是人,而不是事物的時候,很顯然包含有夫妻間那種彼此委身的親密關係。 神在阿摩司書三章2節就對以色列人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神知道關於地上萬族的一切事,但祂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認識以色列。他們是祂放在心上的選民(參申7:7-8 ;10:15)。因為以色列人是特屬神的百姓,所以神會管教他們 (來12:5-6)。神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1:5)。這裡的意思不是說神知道一些關於耶利米的事,而是說祂在先知出母胎前就特別眷顧他。 耶穌用“認識”這字也有這種 “面對面親密認識”之意,如(太7:22-23)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ginōskō)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2,23)。我們不能以為主的意思是他對這些人的事毫不知情,因為顯然主對他們的事知道得太清楚了——知道他們的性格與行為盡都邪惡;所以主的意思一定是 “我從來沒有很親密地認識你,沒有面對面的認識你,我從來沒有把你當成眷顧與愛的對象。”保羅對這字的用法和“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ginōskō)”(林前8:3)、“主認識(ginōskō)誰是他的人”(提後2:19)的用法一樣。神知道關於萬人的事,但祂只認識那些“愛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就是那些屬祂的人!
“知道”這字在聖經常常不只意味“認得一個人”而已,它也與“同房”、“懷孕”有關。它幾乎與“愛”、“放在心上”、“以特別的興趣、愉悅、感情、行動來認識”意思一樣(參創18:19 ;出2:25 ;詩1:6 ;144:3 ;耶1: 5 ;摩3:2 ;何13:5 ;太7:23 ;林前8:3 ;加4:9 ;提後2: 19 ;約一3:1 )。而這樣的意思沒有理由不能用到羅8:29的“預先知道”上。 聖經的主軸就是婚姻,聖經將上帝說成是以色列人的丈夫(耶3:14),而將屬祂的人視為妻子。而當ginōskō這個字用於描述基督與屬祂的人的關係時就明顯含有這種意思,典型的經文是“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10:14-15),“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還有“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這些經文中的“認識”和“知道”顯然不限於現代漢語中的那種張三認識或知道李四的那種認識或知道而已,而是含有“二人成為一體”的那種親密委身的關係。因此“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中的“認識”包含有“順服”“委身”的意思,就是英文所說的union with Christ。約翰福音17章用了一整章來講“合而為一”,首先談信徒之間的“合而為一”,緊接著耶穌對父神禱告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ginōskō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約17:22-25)。這裡的“我卻認識你”顯示是指創立世界以前耶穌就已經愛父了,他們之間早就有那種深層的合一關係,而耶穌來到地上的目的就是“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17:21)。信徒之間在真道上(基督)合而為一,這種合一就像父子之間的那種合一的關係、愛的關係一樣。 有人會問,聖經中使用ginōskō 或proginōskō/ prognōsis時就非要翻譯成“愛”、“親密關係的認識”、“同房”嗎?顯示不是的!當這個字的受詞是事物,而不是人的時候,就是我們現在世俗意義上的“預先知道”的意思,例如“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proginōskō),是按着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徒26:5);又如“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proginōskō)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彼後3:17)。 理解了ginōskō 這個字以後,要理解proginōskō(動詞) 和prognōsis (名詞,醫學上的“預後prognosis”實際上就是從這個希臘文來的)就不難了。羅馬書8:29“他預先所知道的人”毫無疑問是指那些被稱為羔羊婚宴上的人群,是一個一個的individual,是指神在創世以前就定義要“愛”的那群人,這些人被神“預先定下(proorizō, For whom he did foreknow, he also did predestinate to、、、)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些人是創世以前就預定(proorizō)要“得榮耀”的,正如羅馬書11:2所說的“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這裡的“預先知道”也是用的proginōskō 。彼得前書1;2中所說的“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也是同樣的意思,這裡的“先見”(prognōsis)的人,就是指父神在創世以前託付給基督的人——羔羊的妻。也就是以弗所書1:4-5所說的“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裡是在說父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一些人作基督的新婦,這群人就是緊接著後面說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弗5:25-27)。這些人是神預定(proorizō)“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8:29)、 “得榮耀”(羅8:29)、“得兒子的名分”(弗1:5)的。神的這個預定的受詞是具體的一個一個的individual,而不是預定了一個原則。因為神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8:29),也就是說這些本來靠自己是不會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的(活出神兒子的樣式的意思)。預定(proorizō)這個字譯成英文是pre-destinate, destinate是將人送往目的地的意思。pre-destinate,就是神在創世以前就將揀選一批人將之設定送往“永生”或“得榮耀”這個目的地,因為是神“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要注意“使、、、成為聖潔”這個使動詞,我們自己是不會成為聖潔的!是基督“用水藉著道”將我們洗淨,成為聖潔的,我們自己的本性是不要聖潔的。難怪保羅在以弗所書1:3-10用了一連串的“賜給”、“賞給”、“恩典”的詞彙來描述神的救恩。很多人認為自己先信了,上帝然後再揀選他們;或者神在創世以前只是設立了一個揀選的原則:信的得永生,不信的下地獄,而人的信來決定神揀選的對象。這種對救恩的看法,不僅無知,簡直就是狂妄。 John Murray也認為 “預先知道”是這個意思。他有段話說得很好: “我們應該注意經文是說‘他所預先知道的人’……這裡沒有再多說什麼來限定‘知道’的含意(如‘知道這人會作什麼事’)。這表明除非另有夠強的理由,否則‘祂知道’本身就足以使這人有別於他人,祂不必知道這人會做什麼,才把這人分別出來。如果保羅心裡覺得光是‘知道’ 太不明確了,還要多些說明、限定這‘知道’的範圍,照理他應該會補上。……聖經的用語證實此點。 (羅12:2)的‘預先知道’也是這樣,因為句法結構相同,揀選的含意也明顯可見(參羅11:5,6)。如果我們接受這說法,就不必在‘知道’上加什麼概念來限定其語意,而‘祂預先知道’這本身就足以構成區別了。它意思是‘祂所眷顧的人’、‘祂從亙古就認識的人’,是神感情與喜悅的對象,這使他有別於眾人,而‘祂預先知道的人’ 幾乎就等於‘祂預先所愛的人’。而且這樣的詮釋與神一連串必然會成就的行動完全吻合——就是神預定——呼召——使人稱義——使人得榮耀。‘預先見到信心’這說法會使它與這串行動的其他步驟不相稱,而最期待的重點反而變成最弱的一環……。不是神預見人有什麼不同,而是神預先眷顧人使這人不同。不是‘看出一件事存在’的‘預見’,而是 ‘使一件事發生’的‘預知’;這愛是出於神至高的主權,使這人有別於他人。” 赫治查理注意到“因為通常認識就代表認可、代表愛,所以認識在這裡可以表示特殊的感情,也可以表示揀選、決定……。以上這兩種意思都源於一個更廣的概念,就是更喜愛(prefer)。……例如‘神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羅11:2),就是指祂所愛、所揀選的百姓;又如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彼前1:20),就是指神揀選基督(提後2: 19 ;約十14,15 ;亦見徒2:23 ;彼前1:2)。 因此這裡顯然是指神特別眷愛的人,而且既然那麼眷愛,便把他挑出來,使他有別於其他人;或許這個字兼具這兩個意思:他所揀選的他就預定。” 神雖然在創世以前就知道萬人姓氏,但 “知道”這個字在聖經有時有 “認識”的意思,而且是 “親密地面對面認識”,簡單說就是 “愛”;神雖 “知道”萬人,但並沒有 “認識”萬人。(羅8:29,30)說神所預定、呼召、稱義的人,是那些神所預先 “知道”的人,意思其實是神預先這樣 “認識”的人,就是神預先所愛的人! 羅8:29並不是說神預先看見人有信心、善行等 前面的論述已經指出我們不必在羅8:29“預先知道”這動詞上附加 “信心”等概念,把“預先知道”變成“預先知道有信心”,如此限定它的意義是說不通的。阿米念主義這樣做不是遵循語言的自然法則,而是為了附和他們的神學體系。他們必須這樣作才能避免做出“無條件預定”的結論。他們把“預見有信心”的概念硬放到經文裡,然後再把“預見有信心”當成聖經真理,藉以證明“因為預見所以預定”的說法。這麼一來,一個人得救就變成不是因為神定意使他們得救(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而是因為他們自己願意得救;救恩弄到最後也就變成是靠人的意志,而不是全能神以至高主權定下的旨意,信心也就變成是人給神的禮物,而不是神給人的禮物了。 Haldane用以經解經的方式清楚表明羅8:29的 “預先知道”不可能指“預先看到人有信心、有善行、對神的呼召有回應”。他說:“信心不可能是預知的原因……信心是預定的結果,不是原因。‘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預知也不可能指‘預先看見有善行’,因為這是預定的結果。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預知也不可能指 ‘預先知道我們會回應神的外在呼召’,因為神的呼召產生效果,不是靠我們的回應,而是靠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1:9)。這樣看來,這裡的預知是指‘神對那些祂所預定要藉耶穌基督得救之人所顯出的愛’。凡神所呼召的人,都是神所預知的,意思就是他們是神永恆聖愛的對象,他們因神白白賜下這樣的愛而被呼召。‘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31:3) John Murray在說明羅8:29的 “預先知道”不是指“預先見到有信心”時,有段話說得好:“我們必須強調,我們之所以不接受這種解釋,不是為了要維護預定論。即使我們承認‘預先知道’是指‘預先看到有信心’,也不必因此否定‘神以至高主權揀選人’是聖經的教導。因為神當然可以預見某人有信心,其實神預見一切將會發生的事,所以問題只是:這個神所預見的信心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唯一合於聖經的答案是:神所預見的信心是祂自己創造的(參約3:3-8 ;6:44,45,65 ;弗2:8 ;腓1:29 ;彼後1:1-3)。所以神在永恆里預見某人有信心,其實是因為祂先定下了諭旨,要把這信心賜給那些祂預先所看見的信徒身上,而我們也該追本溯源,知道人信或不信的區別乃是因為神以自己至高的主權在永恆里揀選人來相信,以及神這樣揀選帶來的結果是什麼。所以我們關心的應該只是如何詮釋這段經文裡的‘預先知道’。我們站在解經的立場不能接受‘預先知道’是指‘預先看到某人有信心’這種說法。” 揀選的恩典 一旦我們看出恩典與人的功德毫無關連,我們就能明白神在揀選上有絕對的主權。大多數人以為,神揀選人一定是根據他們裡面的良善,不管那良善是可眼見或不可見的。他們以為神一直在觀察、等候,一旦看見我們表現夠好,祂就拯救我們。他們或者主張:照聖經所敎導的,神在萬古之前就已經決定要拯救誰了,那時我們尚未被造,也還沒有機會行善呢!所以神一定是預先看見誰有行善的潛能,就拯救誰。甚至那些相信恩典的人有時候都會採取這種看法,以為神是預先看到了我們裡面的“信心”,所以揀選我們。 但請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人類真像聖經描述的那樣敗壞,神怎麽可能在我們裡面看見任何良善呢?除非祂預先決定將這良善放在我們裡面。如果照創世記第六章第五節所説 的,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那麽即使是人的信心,也必然是神創造的,目的在顯明祂的恩典。 這就是説,恩典是永恆的,早在萬物被造之前就存在了。 或者説,恩典是救恩的源頭,它不依靠任何其它的事物 存在。 若干年前,匹茲堡神學院的敎會歷史敎授葛斯勒(John H.Gerstner)曾講了一系列探討羅馬書的講章。他講到第八講時,剛好碰到揀選的問題。會後有一段問題解答的時間。有 一個人問道,“你們這些長老敎會的人為甚麽總是要提預定論?你們為甚麽不把焦點集中在救贖上?”別忘了,那已經是葛斯勒的第八講了,前面七個信息一直是在講救贖。但葛斯勒並未道破這一點,他直接向那人指出,若沒有揀選,就沒有救贖。他反問那人説,“如果神未曾無條件地揀選你,你能想像祂會差祂的獨生愛子到世上來救贖你嗎?” 我們永遠不可能脫離恩典。神的恩典和神一樣,是在萬有之先就存在的。一切美善都是從恩典而來的。
三.希臘文 “預先知道”(proginōskō)在新約聖經各種現代英文譯本中的譯詞 “預先知道”這字的希臘文在新約聖經出現七次,兩次指人預先知道,一次在(徒26:5)指猶太人對保羅的認識,一次在(彼後3:17)指基督徒事先知道(被事先警告) 末世會有好譏誚的人;另外五次指神預先知道,其中三次是動詞,分別在(羅8:29)、(羅11:2)、(彼前1:20),其中兩次是名詞,分別在(徒2:23,彼前1:2)。我們可由下列各譯本相關經文的譯文看出,現代聖經譯者在嘗試以英文表達聖經所說 “神預先知道”的原意時,彼此意見何等分歧。每段經文中 “預先知道”的英文均大寫,好讓讀者一眼便可看出各譯本是如何翻譯這字的。這些譯文清楚表明這些譯者的看法是:當這個詞在新約聖經用於神時,不是只表示 “知道未來的事”而已。
【即使善惡沒有行出來,神以他的全知全能看見這一切,雅各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彼前1:2)相信正方同學不會有異議吧?】 當然有異議!這恰好就是否定羅馬書關於揀選的那段經文嗎。而且“預先知道”中的知道是“愛”的意思,就是在創世以前就預先要揀選這些individual作基督的新婦,而且早就知道他們會犯罪,但當這些重生後,比如雅各就知道死死抓住神的祝福不放,而以掃就會為一碗紅豆湯而拋棄長子名分,不是倒過來的。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中的我們顯然是第1節所說的“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很明擺着是一個個具體的人,而不是一個模糊的原則,不是嗎? 彼前1:2的先見和羅馬書的那個預知都是一回事,都含有愛的意識,諸如“認識神並祂拆來的耶穌基督、、、、”中的“認識”就有“愛”的意思,不僅從知識上“認識”了,而且也“委身”了,這也是耶穌對律法總綱的那個“愛”的意識,因為你看申命記第六章耶穌引用的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實際上就是講神的話。所以“認識”、“知道”都跟創世記4:1的“同房”是一個意思。包括林前14章保羅說“不知道就讓他不知道吧”也有這個意思,就是說那些不知道的人在永恆里上帝也不會認他們為“妻子”,因為他們不“知道”,更不“委身”那道(基督)。聖經中有很多這種字,我們不可能講他們的多重意思在某一個句子中翻譯出來的,比如“風”和“靈”,你怎麼可能將兩種意思都譯出來? 新約"預先知道"的經文: 分別在(羅8:29)、(羅11:2)、(彼前1:20),其中兩次是名詞,分別在(徒2:23,彼前1:2)。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羅11:2)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1:20) 名詞: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着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着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彼前1:2)
揀選的恩典。 一旦我們看出恩典與人的功德毫無關連,我們就能明白神在揀選上有絕對的主權。大多數人以為,神揀選人一定是根據他們裡面的良善,不管那良善是可眼見或不可見的。他們以為神一直在觀察、等候,一旦看見我們表現夠好,祂就拯救我們。他們或者主張:照聖經所敎導的,神在萬古之前就已經決定要拯救誰了,那時我們尚未被造,也還沒有機會行善呢!所以神一定是預先看見誰有行善的潛能,就拯救誰。甚至那些相信恩典的人有時候都會採取這種看法,以為神是預先看到了我們裡面的“信心”,所以揀選我們。 但請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人類真像聖經描述的那樣敗壞,神怎麽可能在我們裡面看見任何良善呢?除非祂預先決定將這良善放在我們裡面。如果照創世記第六章第五節所説 的,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那麽即使是人的信心,也必然是神創造的,目的在顯明祂的恩典。 這就是説,恩典是永恆的,早在萬物被造之前就存在了。 或者説,恩典是救恩的源頭,它不依靠任何其它的事物 存在。 若干年前,匹茲堡神學院的敎會歷史敎授葛斯勒(John H.Gerstner)曾講了一系列探討羅馬書的講章。他講到第八講時,剛好碰到揀選的問題。會後有一段問題解答的時間。有 一個人問道,“你們這些長老敎會的人為甚麽總是要提預定論?你們為甚麽不把焦點集中在救贖上?”別忘了,那已經是葛斯勒的第八講了,前面七個信息一直是在講救贖。但葛斯勒並未道破這一點,他直接向那人指出,若沒有揀選,就沒有救贖。他反問那人説,“如果神未曾無條件地揀選你,你能想像祂會差祂的獨生愛子到世上來救贖你嗎?” 我們永遠不可能脫離恩典。神的恩典和神一樣,是在萬有之先就存在的。一切美善都是從恩典而來的。
III. 一個醜陋沒人要的孩子成了蒙福的美麗女王(16:1–14) 以西結受命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可憎的事”(16:2),他用了五個段落從他們作為一個國家的最早的日子到他所在的年代來追溯上帝子民的歷史。 A.沒有人要的嬰孩 (16:3–6) 當以西結要藉著這個寓言讓耶路撒冷的百姓思想時,這一章的開頭似乎是指着耶路撒冷這個城說的。耶路撒冷在大衛征服它以前曾是迦南的一座城,城中早期的居民被稱為與亞摩利人和赫人 (Gen.10:15-16) 相關和相似的耶布斯人。 以色列被描繪成一個沒人要的、沒有洗過的、沒人愛的和不討人喜歡的嬰兒,扔在外面成了殺嬰者的受害者。耶和華神從旁邊經過,看到那無力無助、缺乏憐愛的嬰孩,捲曲滾在生產的血中。儘管看上去可憎,神卻用祂的諭令說這個正在死去的嬰孩應該“存活”(16:4-6)。這是指耶和華神將祂的子民從埃及的捆綁之中解救出來。 B.美麗的婚姻 (16:7-9) 耶和華神養育和供給這成長着的和成熟着的孩子,以致於她象田間的植物一樣茂盛。然而這美麗的年輕女郎卻仍然是“赤身露體”的,也就是說,衣不遮體像個荒野里跑出來的窮姑娘。又一次,耶和華神從旁邊經過看到年輕女郎到了“談情說愛的時候”,或到了適婚年紀。耶和華神就按照古時婚姻的習俗,將祂的衣服搭在她身上,遮蓋着她的赤身露體,也就是說,祂供應了她一切的物質需要。神按照真正婚姻的模式“起誓”,就是說,宣誓了祂對她的忠誠。祂與她立下“盟約”,就是雙方彼此宣布對對方的委身和責任。因此,耶路撒冷,也就是以色列成了耶和華神的子民。而後祂給她的新娘作了伴隨婚姻而來的禮儀上的潔淨,用喜樂的油膏抹她。這即是指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在西奈的建立,也是指占領和指定耶路撒冷作為以色列的首都和神居住的地方。 C. 新娘的裝扮 (16:10-14) 耶和華神給祂的新娘穿上最好的衣裳,給她各樣的珠寶,在她面前擺上最精美的食物。她變得極其美麗,甚至“發達到王后的尊榮”,也就是發展到君主國家的程度(13節)。她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因為她實際上反映了神的威榮。所有這一切都是提示大衛和所羅門在位時在神的祝福下耶路撒冷變成一座雄偉的城(王上10:4-5)。 倘若以西結的寓言在此結束,就會是一個美麗的窮光蛋變富豪的愛情故事。悲哀的是,這個“羅曼史”成了“悲劇”。 IV. 一個蒙福美麗的王后變成恐怖可憎的妓女
以西結的使命(4-5節)是要傳講信息來抵擋在留在耶路撒冷的人中正在興起的虛假樂觀。
A. 新娘的不忠 (16:15-34) 所用的語言到處都是不客氣的直言不諱,沒有一段經文更有力地強調屬靈淫亂的醜惡、污穢和背叛的了。 1. 她倚仗自己的美貌(物質的繁榮)而不是信靠使得她美麗的那一位 (16:15)。 2. 她與每一種拜偶像的異教都發生“屬靈的淫亂” (16:15)。 3. 她濫用神賜給她的一切 (16:16–19)。 4. 她將她的孩子獻給偶像為祭(16:20f)。 5. 她不知感恩和忘記了神曾對她的憐憫 (16:22)。 6. 她在耶路撒冷每條街道上都築有祭拜偶像的平台和高台(16:23–24a)。 7. 她與埃及人、亞述人和迦勒底人在政治和宗教上“結”為同盟 (16:24-29)。 8. 除了她丈夫以外,她願意跟任何人睡覺 (16:30–34)! 從所羅門登基開始 (王上11:7-13)一直持續到她淪陷給尼布甲尼撒,耶路撒冷轉離神去拜偶像,她也曾有過幾次復興,但她總的趨勢是走下坡路的。 B. 對妓女的懲罰 (16:35-43) 耶路撒冷該得從神而來的審判,她已經由女王墮落到娼妓的地步,她的美麗已經消失,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會與她的罪行相吻合。她向她所有所愛的行淫露出下體,如今神就會使用她所愛的來毀滅她。祂會將那些與她敵對的國家帶來,在他們面前剝光她露出她的下體,好讓他們都看見她赤身露體。耶路撒冷在她的敵人面前會再次毫無招架之力,就像她被耶和華神迎娶以前一樣(8節)。 藉著執行這樣的審判,神的“烈怒”和公義的“嫉妒”就會從祂的子民身上離開,一但不忠的問題得以糾正,神的憤怒就會在祂的子民身上止息(42節)。巴比倫的擄掠醫治了偶像崇拜。
《摩法特譯本》Moffatt Translation (羅8:29) “For he decreed of old that those whom he PREDESTINED should share the likeness of his Son……” “因為祂在古時便下了諭旨,那些他預定的人要有份於祂兒子的模樣……” (羅11:2)“God has not repudiated his people, his PREDESTINATED people!” “神沒有棄絕他的百姓,就是被祂預定的百姓!” (彼前1:2)“whom God the father PREDESTINATED and chosen” “就是父神所預定、所揀選的……” (彼前1:20)“He was PREDESTINATED befo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祂在創世以前被預定……” (徒2:23) “this Jesus, betrayed in the PREDESTINAED COURSE of God’s deliberate purpose……” “這耶穌既被神特意安排,按著被預定的步驟被交與人 《古次比德譯本》Goodspeed’s Translation (羅8:29)“” “那些祂從起初就分別出來的人,祂就預定他們要像祂的兒子……” (羅11:2)“” “神沒有棄絕祂的百姓,就是祂從起初分別出來的人… (彼前1:2)“” “那些父神所揀選、所預定的人……” (彼前1:20) “” “祂在創世以前預定要如此……” (徒2: 23) “” “可是因為神已有確定的計畫,和明確的心意,你們便把他交在惡人手中……”“ 《伍斯特新約擴大譯本》Wuest, An Expanded Transl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羅8: 29) “” “因為那些祂預定的人,祂也把他們預先分別出來……” (羅11:2) “神沒有棄絕祂預先的百姓……” (彼前1:2)“” “那些被揀選的人,這揀選是按著父神的預先所確立的……” (彼前1:20)“” “祂實在是在宇宙創立之前就被預定了……” (徒2:23)“” “這一位既因神的心意(這心意是三位一體的神商議定出的),決定了祂的命運乃是要被交在人手中,就被神預定,這預定是一個行動,定出祂的命運……” 《腓利新約譯本》Phillips’New Testament (羅11:2) “” “我們無法想像神難道會棄絕祂自己的百姓,就是神已親自定出他們命運的百姓嗎?” (彼前1:2)“” “那些神早就知道並揀選,要藉著祂的靈使他們成聖的人… (彼前1:20)“” “神實在是在宇宙創立之前就揀選他,好使他完成他這部份的工作……” 《新約擴大譯本》The Amplified New Testament (羅8: 29)“” “因為那些祂預先知道的人——就是祂所知曉的人……” (羅11:2)“” “不!神沒有拒絕且不承認祂的百姓,[他們的命運]祂從起初就已經分別出來並指定並知道了。” 《威廉斯新約譯本》Williams New Testament (羅8:29)“” “因為那祂預先就放在祂心上的人,祂也把他們分別出來特特屬祂,使他們與祂的兒子相似……”。譯者威廉斯 Williams並在註腳說 “直譯作預先知道但這字的希臘文在七十士譯本有這樣的用法。” (羅11:2)“” “不!神沒有不承認祂的百姓,就是祂事先放在心上的人… (彼前1:20)“” “祂是被預定的……” 《新英國聖經》The New English Bible (羅8:29)“” “因為神甚至在那屬祂的人尚為出生時就認識他們,也預定他們要模成祂兒子的樣式……” (羅11:2)“” “不!神沒有拒絕祂的百姓,即祂從古時就承認是屬於祂的那批人” (彼前1:2)“” “在古時便按父神的心意被揀撰……” (彼前1:20)“” “祂在世界創立之前就被預定……” (徒2:23)“” “當他因著神特意的安排和計書落到你們手中,你們便用不信之人的手把他釘十字架,將他殺了。” 四.結論 如本書開頭所說,加爾文主義基於兩個理由不接受阿米念主義對(羅8:29)的解釋:(1)與保羅用字遣詞的習慣不符;⑵與聖經其他的教導不符。本附錄是要證明第一點,本書第二章則討論第二點。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8: | 腦補出來的正宗異端: 贖價=肉體贖價+靈 | |
2018: | 轉貼:普遍恩典 | |
2017: | 信而持守和聖靈保守的關係 | |
2017: | 討論: 聖靈保守是怎樣保守的? | |
2016: | 讓我們把人類墮落的過程再重新捋一遍 | |
2016: | 鏈接:生命就是要傳承 Good T V | |
2015: | 建議基督徒把十月卅一日作為個人的屬靈 | |
2015: | 基甸聊天:鬼節為什麼這樣火?(ZT FB) | |
2014: | 恩上加恩: 如何賺取領導的權柄 | |
2014: | 宗教狂熱 vs 理性主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