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神是創造主,所以祂才是救贖主 |
送交者: 從上而生 2019年12月03日19:54: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因為神是創造主,所以祂才是救贖主 當我們打開聖經,作者開宗明義地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而我們又讀過“救恩出於耶和華”(拿2:9),我們就應該期待聖經會在創造與救贖會有很明顯的平行敘述。當然,聖經在這個期待上沒有讓我們失望,讓人失望的是很多基督徒並不明白創造與救贖的關系,他們把兩者視為沒有太多關聯的獨立的作為,他們不明白創造之中已經包含了救贖計劃,而救贖乃是新的創造。 創世記關於創造的記載要麼反映、要麼期待著神對以色列從埃及的救贖。正如在出埃及這卷書裡,神對自然界所有的力量發出命令,祂將光帶到地上,正如祂將黑暗帶到埃及一樣(創1:3-5;出10:15).祂將地上的水分開(創1:6-10),正如祂後來用青蛙、昆蟲、飛蠅和蝗蟲淹沒埃及一樣(出 8:1-32; 10:1-20)。祂在安息日慶祝祂的創造之工(創 2:3; 出20:8-11), 正如祂呼籲以色列人將安息日分別出來持守以此來慶祝從埃及得贖出來(申5:15)。無論是在創造還是救贖,神都彰顯了祂是全地的主。創造、救贖和審判是類似的事情,都需要同樣的主權的權能、權柄和臨在(例如,賽42:5–6; 45:11–13) 創造奠定了神對世界和人類的擁有權,因此也奠定了祂救贖的權柄和權能將祂的創造買贖回來(賽43:1-7, 14-21; 44:21-28)。 創造也是一種約,在約中神作為主耶和華來統治晝夜(耶33:20-15)。作為主耶和華,神呼召祂的創造進入實存、建立它們的功用和看顧維護它。祂是創造後面的那個權能、是其權威的闡釋者和信實的維護者。因此耶利米說,神會對祂與大衛所立的約持守祂的信實(注意比較詩篇89篇中的創造與大衛之約)。 因此,聖經常常用創造的術語來論及救贖。在詩篇74,亞薩說神是那位將以色列人從仇敵那裡救贖出來時,他是這樣回顧的:“神自古以來為我的王,在地上施行拯救。(12節), 他用創造的術語來描述了神救贖的能力,間接提及了出埃及記(13-17節)。在以賽亞的預言當中,神說到“創造”和“造成”以色列的那位,而後又敘述了以色列的救贖(43:1-7, 14-15)。 救贖是一種新創造這個事實是保羅記載的一個頻繁出現的主題思想,在哥林多後書4:6他這樣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將這個與約翰在約翰福音1:4將基督認同為光的描述以及隨後萬物都是藉著基督所造的表述作對比,保羅和約翰的作品都用黑暗代表罪。當神為了讓我們接受真理光照我們時,這就好像從無到有的創造(creation ex nihilo),因為在神創造性的道之前,在我們裡面沒有光;我們就是黑暗(弗5:8)。的確如此,我們乃是死在罪的當中(弗2:1),直到藉著神的恩典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弗2:10)。因此,“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new creature)。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正如神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了亞當(創1:27),他也按照基督的形象重新創造了信徒,賜給他們新的知識、義和聖潔(弗4:24;西3:10)。這些都不是我們從墮落後的亞當那裡繼承來的;因此,神必須重新創造我們。正如我們曾經攜帶亞當的形象,我們也就會攜帶耶穌這位第二個亞當的形象(林前15:45-49)。而新的創造就會建立新的社區,而不會因著割禮而被分為猶太人與外邦人,而是在基督新造合一的“神的以色列民”(加6:15-16) 新創造不僅是道德上的改變,而是不可思議的更新之開始,一種就跟起初的創造相比擬的更新。我們藉著神恩典的改變只不過是新天新地的開始(賽65:17-18; 66:22; 彼後3:10-13; 啟21:1-4) 神的義居於其中。信徒是基督工作的開始,祂藉此將“萬有”與祂自己和好了(西 1:15–20)。現今的受造之物,因著人的墮落(創3:16-19)伏於咒詛之下,“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19-21) 新的受造並非是為了要取代似乎神沒能夠保持的原有的受造,救贖乃是神創造以前神計劃的一部分(林前2:7; 弗1:5-11; 林後 1:9; 多1:2)。回想一下羅馬書11:36,在那裡保羅在論述完救贖過程以及以色列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關系後,他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 本於祂”這種說法可能就是指著起初的創造說的,而那個起初的創造早就有一個目標,一個目的:那就是“歸於祂”。那麼,救贖的歷史就是成就起初創造的目的。我們或許甚至可以說新的創造完成了舊的創造,盡管最後完成將會是一個巨大的重新構造(彼後3:12; 參見 3:12-15)。 因此,基督徒要好好地默想創造。相信神的救恩就像相信創造:“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11:3)。對於希伯來書的作者來說,這種對創造的信心從本質上來說就跟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和其他舊約信心偉人一樣的信心。在每個例子中比較的要點似乎是信心指向眼睛看不見的。藉著信心,人相信神不是憑著眼見(參見林後5:7)。亞伯拉罕相信神,即便他不曾看見神的應許得以成就。同樣,希伯來書11:3說,藉著信心,我們相信神所說的這世界乃是從祂而造出來的。 新約另外一處說到亞伯拉罕的信心時對從無到有創造的引喻甚至更強,羅馬書4: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gives life to the dead)使無變為有(calls into existence the things that do not exist)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保羅接著解釋亞伯拉罕的信心——基督徒信心的偉大模範——是如何“算他為義”的(22節),這信心乃是神應許的,盡管這看起來充滿了不可能的荒誕,相信神叫死人復活。神乃是創造的神,祂呼召無有好像它們就有似的,藉著祂的話從無有中帶出來,光從黑暗中出來。我們可以信賴祂的話、祂的應許,因此,即使沒有任何眼見的成就的証據我們仍然相信。 保羅在羅4:17將“重生”(叫死人復活)與“從無到有的創造”(使無變有)等同起來,這是我們思考“創造與救贖”的關鍵。在此,我們就不得不回到整本聖經的第一個動詞bara’,因為這個希伯來字是我們明白創造與救贖的基礎。 希伯來文的bara’這個字在創世記1:1以及其它經文翻譯作“創造”。可以肯定的是,希伯來文中翻譯作“創造”或“造”的字,要數bara’這個字最能指明從無到有的創造creation ex nihilo,“out of nothing” 這個教義。 當我們說從無有造出萬有時,我們不應該去想無有是某種東西,神藉著這種東西創造了世界。的的確確的是,這個教義的主要目的是抵觸這個想法。說神從無有造出萬有就是在說神沒有用任何先存的物質或媒介創造了世界。祂只是說話,東西就出現了,包括這些東西佔有的空間和時間。之所以這樣說,是無需給無有下定義,而只是否認了神從先存的東西創造世界的概念。 bara’這個字幾乎總是以神為主語。在以賽亞書和耶利米書當中這是正常的用詞來描述神的救贖的再創造時,正如我們所見的那樣,這是跟原本的創造是平行的。而且,bara’這個字從來沒有“物質的賓格”,也就是說沒有直接的賓語來表達藉著這個物質某些東西得以被造出,正如在我們說“我太太用麵粉做了些饅頭”這句話中的“麵粉”一樣。在創世記12:2裡面,神告訴亞伯拉罕,“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ESV譯作:I will make you into a great nation)”:亞伯拉罕是那個大國會被造出的物質。但在這節經文裡,英文的這個“make”希伯來文用的是ʾasah,而不是bara’,bara’這個字不是這樣用的。所以說,這個字傾向於用在沒有提及任何物質成分的句子裡,而一些東西就無有而造成了。因此,bara’是最恰當的字——或許是最恰當的希伯來字——來指明從無到有的創造。盡管這個字並非總是來指這個意思。例如,在創世記1:21,27,它分別是指神創造海裡的受造以及人的被造,而這些受造(尤其是創2:7說到男人的被造就更清楚了)意味著是用先存的物質,但這些物質卻是神從無有造出來的。 因此,從下面幾個方面我們可以把“從無到有的創造”肯定為一個好的和必要的合乎聖經的創造教義 1,正如我們所看見的,世界有個起初(創1:1; 伯38:4; 詩90:2; 102:25; 賽40:21; 41:4; 46:10; 約1:1; 來 1:10; 約一1:1; 啟1:8; 3:14; 21:6; 22:13),而在那個起初以前,除了神,沒有世界。因此,就沒有任何可以藉著從中而造出世界的物質。神不是一個物質的實存,在祂裡面沒有物質可以藉著創造世界。 2,正如我們所見,創造是宇宙性的:天、地、海其中的任何事物都是神所造的,這當然也包括所有可以用作創造其它事物的物質。所以,所有這樣的物質本身是被造的,在創造以前沒有一樣是存在的。因此,神是沒有藉著任何先存的物質來創造世界的。 3,正如我們先前所看到的,神是作為主耶和華來創造的,祂藉著祂的能力和命令造出世界,祂是主,受造是祂的仆。因此,聖經教導我們在創造主與受造之間有著清楚的區別。 從無到有的創造之教義是如何在救贖中“重生”這個新造人的環節是如何體現的呢? 詩篇33:6這樣教導我們,“諸天借耶和華的命(dabar)而造,萬象借他口中的氣(ruwach)而成。”和合本譯為“命”的希伯來文是dabar,意思是“話”,我們在創世記1章看到,“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說、、、神說、、、”,“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6);和合本譯為“氣”的希伯來文是ruwach,意思又是“靈”,曾在創世記1章出現,“神的靈(ruwach)噝性謁嬪稀保▌掽/span>1:2)。概言之,神藉著祂的話和祂的靈,而沒有藉著任何先存的物質,創造了世界。正如希伯來書11:3說,神並沒有從“顯然之物”造出“所看見的”。那麼,重生是否也是如此呢? 沒有比約翰福音在這方面教導得更清楚的了,約翰在他的福音書第一章最開頭就將讀者拉回到創世記,用創造的語言作為導言來說明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所成就的救贖。約翰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漢語翻譯作“接受“這個字的希臘文是katalambanō,這個字還有“overcome戰勝”的意思,有點類似中文“雙關語”。近年來許多學者更傾向於這個翻譯,例如ESV譯作,“The light shines in the darkness, and the darkness has not overcome it.”因為這是基督(光)降世為人救贖罪人的目的,其結果就是“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第13節的“這等人”乃是解釋前面“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這種信心的來源乃是“從神生的”使然。亞當的後裔原本是毫無生命黑暗的人,但他們無法抗拒神從無到有創造的大能,這就是“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戰勝光”(約1:5)的意思。而這重生的作為跟起初神創造天地的模式是一樣的: “從水和聖靈生的”(約3:5),這裡的水乃指“神的道”。當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中文譯作“重生”的“重”字以及英文譯作“born again”的“again”的這個希臘文原文是anōthen, 在英文世界裡,常常聽到一些基督徒稱自己是“born again Christian”。不過anōthen這個字被Abbott, E. A. 這位Johannine Grammar的作者稱為四福音書中最重要的副詞。在字典裡,這個字的意思可以是“again”或“from above”。那麼這個字在約3:3,7這兩處經文到底是應該譯作“born again”呢?還是“born from above”呢?要我們看看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其它地方是如何使用的,讓我們先從約翰的作品開始。anōthen這個字在新約中一共出現13次,約翰用過5次(約 3:3,7; 3:31; 19:11, 23);其餘8次分別見於太 27:51, 徒 26:5, 路1:3;可15:38; 加 4:9;雅1:17; 3:15, 17。 從這些含有anōthen的經文不難看出,無論是約翰還是新約其他作者,都是使用這個字的兩種意思“from above”和“from the beginning”,除了保羅在加拉太書4:9將之與palin合用時,才有“again”的含義。尼哥底母顯然誤解了耶穌的意思,將之聽作“a second time”,也就是和合本譯作的:“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和合本這裡的“重生”在希臘文原文並沒有“重”字,而只是後面“再a second time”進母腹。耶穌的意思是要告訴尼哥底母,“人若不從上而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我說,你們必須從上而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3:7),因為在約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裡的“水”乃指“神的道”,和“聖靈”一樣,當然都是“從上而來”的。而從約翰在約翰福音3:31對anōthen的用法不難看出,“from above”意思是“from heaven”。因為盡管可以譯作“again”,但只是跟palin合用時才有這種意義,指的是就是重復某個動作;但當anōthen單用時,也是重復某個動作,卻還有更多的含義。提示那種新生是超自然的和源於神的。此外,palin和anōthen在字義上還有精細的分別,盡管兩者都由重復某個動作的意思,palin所指的重復不一定是來自於原本的來源;而anōthen則是指由原本的來源的重復。因此,這裡的新生必須是有原生一樣的來源,也就是尼哥底母只能由神帶給他屬靈的生命。這種字義上的精細區別將我們帶回創世記:“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亞當犯罪失去了從神而來的生命,先是失去屬靈的生命,後是肉身的生命。因此,耶穌告訴尼哥底母他需要象亞當的出生一樣重生一次。神是生命的本源,因此,尼哥底母需要原本賜給亞當生命的那位神,再賜給他一個全新的屬靈生命——一個新造的人。 當我們明白重生這個教義乃是在說神的創造——新生命的創造——屬天生命的創造時,我們就不會墮入異端的思想——信心先於重生。 保羅警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保羅是要告訴我們,我們裡面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神藉著來為我們創造新生命的,這與從無到有的創造(creation ex nihilo)這個教義是完全吻合的!在這方面,沒有比縮寫為鬱金香(TULIP)的加爾文主義五要點更能反映神創造主/救贖主的榮耀的了。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T)總結了聖經關於墮落的人被罪捆綁與神隔絕的教導,盡管墮落的人能行出某種外在的善,卻無法行出真正的善或是上帝看為喜悅的事(羅8:8),除非祂靠著聖靈藉著神的道重生了(約3:1-8)。在上帝看來,這是唯一正確的立場,因屬血氣的人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無法行善,也就不能對祂的救恩有絲毫的貢獻,他仍然是活在全然的悖逆上帝之中。正因為如此,人就需要神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U)。上帝揀選了我們這些已經全然敗壞,而且不能行使其墮落的意志以相信基督的人。上帝揀選他們,乃是出於祂至高的善意和恩典,祂藉著聖靈有效的呼召征服他們的意志,好使他們願意行使他們對基督的信心,以致得救。伯拉糾主義基於善功的揀選和阿米念的有條件揀選(預見到會相信基督的人承受救恩)將救贖部分建立在墮落敗壞的人基礎上,這是對創造主/救贖主的褻瀆。因著父上帝主權的旨意和極其恩惠的意願和目的,叫祂兒子極其寶貴的死和復活與拯救的大能臨到所有選民,將稱義信心的恩典唯獨賜給他們,藉此使得他們確實得救,這就是所謂有限的或特定的救贖(Limited or Definite Atonement, L)。恩典教導我們,對本不配蒙恩惠,隻配下地獄的罪人(全然敗壞的人)施以救贖唯獨是三一真神新生命創造的作為。三一真神每個位格都參與了這項工作,在創立世界以前,聖父就已經定下蒙拯救之人;祂隨後又將屬自己的人交託給聖子,使其成為祂的百姓(無條件的揀選);及至時候滿足的時候,聖子降世為人,用自己的寶血拯救他們(有限的救贖);但在上帝這個救贖計劃當中最重要的環節乃是聖靈重生人的工作,藉此,救贖才應用到選民的身上——這就是所謂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I)。其意思是聖靈在呼召、重生並拯救聖父所揀選、基督所救贖的那些人的工作上絕不會失敗。這個教義的又叫做“有效的呼召effective calling”,意思是是福音的呼召(gospel calling),又叫做外在的呼召(external calling)或普遍的呼召(general calling)可以被人拒絕,事實上多半會被拒絕(約7:41-42;10:20;來12:25),而上帝賜給選民的內在呼召(internal calling)卻總是能讓人歸信(太22:9;徒2:39;羅9:11;提前6:12)。這種出於創造主的作為彼得稱之為“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這是對創世記“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的完美呼應。《多特信經》如此總結有效的呼召與重生時說,“這就是聖經最為稱道並稱為新創造的重生,是從死裡復活的生命,是上帝在無需我們幫助的情況下於我們內心造成的生命。”從這個教義,很自然會產生神恩獨作(monergism)和神人協作(synergism)兩種對救恩的看法。如果我們明白重生乃是三一神創造主自身咦鞫瓿傻膹臒o到有的新創造,我們就會很自然地拒絕阿米念主義者教導的“有效促成重生的關鍵就是信心”,即所謂“信心先於重生faith precedes regeneration, FPR”的神人協作這種竊取神榮耀的異端邪說。 任何一個教會在受洗班都會問想接受洗禮的人三個基本的問題:1,你承認自己是罪人嗎?2,你承認基督是你的救主嗎?3,你願意基督做你生命的主嗎?可見第一個問題是基督信仰的關鍵。而罪人的定義就是:射不中靶心——總也無法討神的喜悅。因為罪人都是罪的奴僕(約8:34;羅6:16),亞當的後裔意志完全受罪的捆綁,“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3:11)。所以,我們自己是無法產生信心討神的喜悅的。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所以他接著很清楚地指出耶穌乃是我們“信心創始”(來12:2)的那位,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是我們的救主的緣故。倘若我們不明白是神藉著祂的道和祂的靈重生我們(結36:27-29;約3:1-8)使我們獲得新生命——產生信心,因為信心乃是新生命的徵象,我們實際上是根本不認識創造主/救贖主。換句話說,重生一定是先於信心的(regeneration precedes faith, RPF)倘若我們我們宣稱我們自己先有了信心,而後神才來重生我們,這無異於宣稱自己乃是那位創造主,自己創造了自己的生命,這是與至高者同等竊取神榮耀的的清楚表述,這無疑是從撒旦而來的思想。令人震驚的是,這種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卻被大多數教會中的大多數人中被拒絕,有些牧者甚至蓄意玩弄文字游戲說什麼這不過是玩弄RPF vs. FPR英文字母前後調換的神學正確的游戲。對此,先知以利亞有話警戒我們,“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go limping between two opinions)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王上18:21)沒有比RPF vs. FPR更好的例子來解說“心持兩意”的了?前者(重生先於信心)代表順從創造主/救贖主耶和華;後者(信心先於重生)代表向巴力屈膝。當我們蓄意淡化這種“意見不一”的重要性時,就無異於是在神的聖殿拜偶像,將聖殿污穢,激惹忌邪的神之忿怒。 因此,我們切切要記住:因為神是創造主,所以祂才是救贖主。救贖乃是新的創造,我們無法救贖自己。我們只有在這樣在純正的教義當中才能真正的在靈界和真理當中敬拜神,才能把榮耀歸給至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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