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克,馬克,你要真能做到不信也成啊。 |
| 送交者: xxnz 2005年12月13日06:31:4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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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你以前的帖看,怕也不容易呢。因為: 一,你不信就不信好了,為什麼還要上這帖,你有沒有想過? 二,嘗過主恩的美善之後,你的心真的還能因主耶穌以外的而滿足嗎? 三,(也是最重要的)主耶穌“總不丟棄你”(約翰福音 6:37);神告訴你了:“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 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 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想起來了嗎? 四,你說的這些,我也說過。遠的不說,幾個月以前,我還天天跟神吵架,拜託他離我遠一點呢。不想禱告,更不願意參加聚會。連病帶賭氣,在家賴了三個月。你看看我現在居然在這兒跟你帖,就知道真有神,神真有憐憫恩典,主真不丟棄我們。God is good! 人算什麼,神竟顧念我們!人的話又算什麼,把你記那些話的寶貴的記憶細胞用來記主的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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