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昔曼卿小妹妹的葬禮上
神又收回了他創造的一個偉大靈魂。七年四個多月的地上生活,不能聽見任何聲音,
不能說話,不能正常行走,心臟殘缺不全,手腳殘疾。醫生在她四歲時,宣判了她
的死刑,不適合心臟移植,最多活到五歲。在常人看來:這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
還是她父母呢?都不是,是要在她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在神看來:是她可憐呢?還是她父母呢?或我們呢?我把答案留給大家,待我把故
事說完。
小曼卿生於九八年七月二三,出生時腦缺氧,造成腦損害,並帶有嚴重的心臟缺陷,
因及時搶救而挽回生命。她在三、四歲前,她慈愛的爸爸,抱着她,去過無數次醫
院,每星期的另行檢查是必須的。據她媽媽說。她在三歲之前做過兩次心臟 BY_BASS
手術,一次雙手調整手術,三次心道管手術,醫生們最後發現她的心臟病無法醫治。
從四歲到七歲,她每一天都很喜樂地生活着,努力學習她能力所及的生活技能。她
很少生病。本來教她的老師,竟然發現小曼卿是她的老師,她的老師流着淚說,我
從她身上學到了許多許多,終身難忘。醫生、護士都驚訝她所表現出頑強生命力!
都覺得應向她學習。因為她,她的父母竟然學會了怎麼依靠神。她父親見證說,每
一次,我抱着她,向神禱告時,那是我與神最親密的時間。我以前總認為我很強、
有一些小聰明,現在我才發現我是多麼有限的一個人啊!周遭的人,無不被小曼卿
鼓勵。她沒有一般小孩子的自我為中心習慣,她會主動讓小弟弟、妹妹,她會安慰
他們。她從不會去與人掙、搶任何屬世的東西。但她會安安靜靜地聽我們唱讚美詩,
ENJOY我們的敬拜。她是一個真正屬神的兒女。
她雖在這個世上活了七年多,但和一個活了七十年,卻不認識造他靈魂的常人比,
小曼卿的活,似乎更有意義。願造天地的主接受小曼卿的靈魂,並安慰她地上的親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