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啟示的神_1
只有一位真神:神是獨一,神是三而一
世間真神只能有一位,但祂有三方面的講究:父、子、和聖靈。
1)神是獨一的
我們必須受“神是獨一的”啟示所管治。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一位。然而,因為在聖經中神(以羅欣)這個辭頭一次出現的時候(創一1)乃是多數的,有些人就將它翻譯成“眾神”。這真是荒謬。“眾神”的說法真是駭人聽聞。詩篇八十六篇十節說,“唯獨你是神。”它不是說,“獨有你們是神。”代名詞是第二人稱單數,而非第二人稱複數。本節中神這個字的希伯來文─以羅欣─乃是三數的。如果你參考紐伯雷版聖經,你會發現附註裡指出這裡的“神”是三數的。雖然如此,詩篇八十六篇十節說不說,“你是眾神。”而說,“唯獨你是神。”“唯獨”這個辭必須控制我們的思想。“唯獨”“你是神”(非眾神)。
也許有些人會問:“若是你說神是獨一的,那麼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里,神如何能自稱為“我們”,並且說到“我們的”形像呢?是只有一位神呢?或是有一位以上的神?如果你說神是一位,那麼祂如何能指着自己而使用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呢?”我的答覆乃是:祂是三而一的神,而三而一是一個奧秘。如果你能徹底的了解三而一,而且能恰切的說明,那它就不再是奧秘了。在數學或化學的領域裡,各種事理能用人的心思來作科學化的分析。那是科學,不是奧秘。如果你能用自以為聰明的心思來領會三而一的神,祂就不再是一個奧秘了。因着沒有人能恰切的明白三而一,所以它一直是一個奧秘。不要問我為什麼。我不我們為什麼。我只能說,“聖經這樣告訴我。”不要爭辨,只要單單接受神純正的話語。
無論在新約或舊約里,都清楚並確定的告訴我們,神是一位。以賽亞四十五章五節說,“我是耶和華,…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雖然這裡“神”這個字也是三數的,本節卻不說,“除了我們以外再沒有神。”而說,“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故此,在以弗所四章六節和提前二章五節里,我們看到清楚地結論:只有一位神。不要落入陷阱里,認為父、子和靈是三位神。林前八章四節說,“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為着一位神,阿利路亞!這是一個基本而總結的原則。
為什麼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神呢?這是我們的解釋麼?我們都能說,“我相信神是獨一的,因為聖經這樣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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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依照聖經純正話語的三一神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