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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維護宗教自由的法律戰
送交者: 羊倌兒 2005年12月23日08:35: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維護宗教自由的法律戰 
2005年12月19日3:34:7(京港台時間)


.王健民 范亞峰等人組成「律師團」為北京家庭教會被控非法印刷聖經案辯護,令宗教自由成為公開討論的話題。

范亞峰今年中與許志永、滕彪、張星水、高智晟以及王怡等律師在一起,在進行總體組織和研究之後,為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拘捕的北京一家庭教會負責人蔡卓華辯護,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關注。「蔡卓華案」實際上被認為是一起政治案,他被當局指控非法印刷《聖經》,十一月被北京海淀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其妻被判兩年。

「蔡卓華案」辯護過程最顯着的特點,是它將中國最有名的維權律師整合在一起,以「律師團」的形式出現,而官司挑戰的對象竟然是擁有強大政府機器和「專政工具」的執政當局。而且,更由於「蔡卓華案」被稱為是「中國家庭教會第一案」,因此,在法庭上為他公開辯護使得中國大陸的宗教自由問題真正成了一個公開的話題。

范亞峰說,當局原來準備以「閃電戰」的形式處理「蔡卓華案」,並千方百計阻擾律師的參與。當局曾故意要求律師在幾天內將有關法律文書在六月十日前交給法院,以便十三日開庭。當局原認為律師無法在如此短短一兩天時間,準備好大量的法律文件,以便他們可以「速戰速決」。但范亞峰變不可能為可能,十日下午就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法院。

范亞峰是安徽全椒人,一九六九年出生,安徽師範大學法學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博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張星水曾擔任着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案三名辯護律師之一。今年以來,他代理了多起轟動一時並具社會意義的公民維權官司,包括代理「公民維權網」訴北京通訊管理局的行政訴訟案、廣州「南都案」有關當事人的申訴、代理着名經濟學者茅于軾訴中國文聯出版社案和憲政學者王怡與新聞出版署行政覆議案、基督徒蔡卓華和江宗秀案以及浙江龍泉林樟旺案等。

張星水和浦志強在今年七月代理的「茅于軾訴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合同糾紛案」,事實上是由於政治的原因導致中國文聯出版社毀約,停止出版發行茅于軾的文集《給你所愛的人以自由.精品茅于軾》一書,單方違約,茅要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所訂立的《圖書出版合同》,收回專有出版權,賠償經濟損失。案件開庭後,經張、浦和法官多次溝通,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定,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向茅于軾支付人民幣二萬元作為賠償金,茅于軾撤訴。

今年三十八歲的張星水是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曾被中國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和《法制日報》評為二零零三年度全國律師界新聞人物。張星水表示,「關注社會、關注民生、關注民權、關注法治、關注弱勢群體、天下興衰、公民有責」。而作為律師,他更應該仗義執言、追求公正、理性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窮盡一切合法的司法救濟途徑」,共同追求一個「理性、建設性、寬容、博愛、非暴力」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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