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 第 10 章 第 9 節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 - 第 10 章 第 10 節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某些鬱金香偶像派們認為,即便是說人的心裡相信神+口裡去承認耶穌是主這樣的“行為舉動”,也被看做是人對自己的得救“做工”了,也是人對神的救恩有份了,即他們認為的神人合作論。這是不認聖經的典型和褻瀆聖靈的體現!
這些偶像派們出於對上面聖經明文的懼怕,可能會不承認這一點,那就再舉個例子:
當神為落水的罪人拋出救生圈時,如果這個人伸手去接住這樣的“行為舉動”,也被偶像們看做是人對自己的得救做工了,即對神的救恩有份了,即他們認為的神人合作論。
鬱金香偶像派們從來不認為“人的信”完完全全是“神恩獨作”的結果,也不認為一談起人的“信”,就是默認了神的工。所以一談起人的信,便認為是人自發自主的自由意志的選擇。可見,這完全是出於鬱金香偶像派們的對“人的信”的“不信”,他們不信“人的信”是神的賜予。但是,偶像派們又堅信人因完全敗壞不能主動尋求神,也就是說世界上根本沒有人自發自主的信。這就是自相矛盾,自打耳光!
錯在哪裡?
鬱金香偶像派們完全不把“人的信”當成是神工獨作的結果
人的信是什麼?是神工的結果,神工使之然。也就是人對神工的回應(反應)!即人以信心回應神。卻被偶像們歪曲!
神---做工於---人---產生信
其次,鬱金香偶像派們錯誤理解了罪人是死人的概念
他們認為死人就不能回應神,這是對的。但是他們忘了神的話、神的福音,神的呼召,神的教訓,神的吸引,神的默示就是神對人做工,就是救贖事工這個大前提!就是重生人,使死人活過來的唯一原因!死人只有活過來(即與神交通,擺脫了與神隔絕的狀態)才有可能心裡相信和口裡承認!即在這一個角度上,偶像派們絕不相信"靈里死人"的復活! 也不相信"神對人講話"或"神撒種"會重生人,就是救贖的恩典!
人的信必然是接觸福音的結果,而不是憑空的自發的產生的出來的,沒有例外!這對應保羅說的:
羅馬書 - 第 10 章 第 17 節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可見,鬱金香偶像派們已經眼瞎到不見神工的地步了。而且心盲到拿着“死人”的概念到處亂套,處處否定人的信恰恰出於神工所為。
信與行為是完全對立的:信心不是行為,沒有工價
這是保羅一貫的立場,信心不是行為,心裡相信和口裡承認的舉動不產生工價!白白的得來的信心是對神工的讚美。同樣,人活過來後抓住天梯(救生圈),或者人活過來依靠在神的懷裡,也絲毫沒有工價。鬱金香偶像派們如果還認為是人的工價,就好好悔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