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這個聽了或學了大半輩子的功課,由主耶穌親自教導的真理,是每個基督徒天路歷程中,都會面對到的攔路巨人。
常常我們覺得已經饒恕了,流着眼淚向神呼求,常常以為已經過去,卻在某一個深夜,某一次被得罪的地方,在某一個不公義的事件中,不饒恕又連本帶利的 爆發出來。
我們忽略了不饒恕在生命中造成的影響,經常以為我們戰勝了,但它卻是根深蒂固的扎在我們內心深處,影響我們的有時已不再是事件或人物本身,而是存在性格中 的壓抑及憤怒。
其實我們是饒恕不了的,至少我不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流淚,一次又一次的憤怒,一夜又一夜的輾轉中,我發現我饒恕不了。 饒恕不了的已不再是那個人、那件事,而是存在生命中的苦毒與糾結。
一個罪人,或是一個蒙恩的罪人,本質上還是罪人,只要沒有聖靈充滿,我們無法憑己力饒恕。 有時我們可以做的很好,但經常血液中的毒素並沒有消除,會在某一個時刻並發出來。
"不再追討",這是今晨上班途中領受的四個字。 我沒有要原諒對方的過錯,也不會鄉愿的漠視事件本身去乞求和好,我不想維持基督徒虛假的面具,我只是不再追討。
不再追討,表示我把主權交給神,我沒有判斷事情的對錯,不想去控告,沒有要辯解,也不故做太平。 我只是把債權交給神,這筆債由神去估計,由神去評判,由神去追討或赦免,我知道衪有最公義的裁決。
神是我的債權人,衪赦免我的已無法估計,我轉移再多的債權給衪也抵還不了。
不再追討,就是我沒有做什麼,只是換了神去處理,衪有絕對的主權決定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