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議聖經中的“污穢” |
| 送交者: 鍾鍾 2006年01月21日00:13: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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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當中有近百處提到“污穢”。粗粗分類,有以下幾種。其中多處經文提到的含義,略去出處;少見的幾種含義在後面的括號中給出出處。解經時請自行參考上下文。 舉一個解經的例子:以西結書22:15提到“污穢”,此節之前之後列舉了大段的以色列百姓不討神喜悅的行為。從語義上看,這些列舉出來的行為都可算作“污穢”,注意第26節提到的“祭司強解律法”也算。為什麼說都算“污穢”呢?因為從啟示錄22:11的句子結構看,“污穢”就是不聖潔,既然神是聖潔的,那麼與神作對的一切(everything against God)都是污穢的。 分類如下: 1。疾病、某些牲畜,人摸了就不潔
1。主內肢體辱罵的結果等同於貪婪與拜偶像,不可與他相交(林前5:11),這等人 2。辱罵是惡的一種(彼前3:9),而惡人必不得平安(賽48:22),常湧出污穢與淤泥(賽57:20),所以辱罵的結果就是污穢與敗壞。 3。若是人自己沾染了污穢,知道了便是有罪(利5:3),這話同辱罵有什麼關係呢?就是:當別人罵你的時候,你意識到是在罵你,但是此時你並不污穢;你找一個詞懷着反擊的心態罵回去,這你就污穢了,因為你知道你在使用一個你自己也並不喜悅的武器。 4。第3點的後果是,“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民19:20)。 5。從情感上講,辱罵也是無法讓人接受的,看看大衛怎麼說:“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他拿咒罵當衣服穿上,這咒罵就如水進他裡面,像油入他的骨頭。這就是我對頭,和用惡言議論我的人,從耶和華那裡所受的報應。”(詩109:17-20選)從最末一句看,辱罵不是說非得帶個髒字,根本“用惡言議論”就算是辱罵了。 神說:“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又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膽大任性之人,必然要被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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