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報第三十四期》第二篇‘神的中心’、‘基督的中心與普及’
倪柝聲
父有了計劃,子就創造。父本己意計劃,子贊成而創造,靈出能力成功。子是創造萬有的。在創造里,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也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啟三14。)因為神在祂永遠的計劃里,在創世以前,就定規要叫子成肉身,成功救贖。(彼前一20。)所以,在神的計劃里,子是第一個受造的。因此,祂是受造之物的元首。神計劃、子創造,創造完了,是為着子。神所以創造萬有,就是要滿足子的心。哦!主是偉大的!祂是‘阿拉法!’祂是‘俄梅戛!’祂是阿拉法,因為萬有都是出於祂。祂是俄梅戛,因為萬有都要歸於祂。(以上是第三類聖經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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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救贖,第一是祂的降生。基督所以降生為人,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位。祂取得受造的體,才能為人死,也為萬有死。有伯利恆,才有各各他。有馬槽,才有十字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