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體辨析 |
送交者: repentant 2020年12月19日17:37: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聖經以風,氣,呼吸等形容靈的很多。聖靈如風,又如天地的四風,就是四靈。神所吹的氣息就是神的靈,經過亞當鼻孔成為人靈。聖經的“魂”,有時指靈,有時指其他的含義。 魂,指代靈,即魂與靈是混用的,指代同一事物。 舊約裡面,靈和魂互用的情況很多。 詩篇 - 第 49 章 第 15 節 創世記 - 第 2 章 第 7 節 NIV:the LORD God formed the man from the dust of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the man became a living being. KJV: And the LORD God formed man of the dust of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 根據希伯來文,KJV是正確的,是魂。但是這裡的魂就是亞當的人靈。 神的氣息,給了亞當生命的氣息(生命)。神沒有給於亞當另外的東西,只有神的氣息,亞當就獲得了生命。因為靈是生命(大前提),所以這裡亞當的魂,就是他的靈。這裡的魂如果不是指靈,我們已知的人的靈是哪裡來的? 創2:7這裡亞當的魂指的就是他的人靈,因為人是有靈的,而且靈才是生命。 創世記 - 第 6 章 第 3 節 註:這裡很明顯,人的靈(魂),既然來自神(的氣息),也算作神擁有的靈,死後也要歸向(歸還)神。人是神的創造,所以神是萬靈的神,萬靈的父,萬靈的主。 這裡神說“我的靈”在人裡面,就是指人靈,神給予亞當的是神的氣息。所以神的氣息必是這裡的“神的靈”,注意是小寫的靈spirit。人的靈,也是神(擁有)的spirit。這是說法的角度不同,完全不同於神的SPIRIT。 人靈,被稱作神的靈(God's spirit),正是因為來自神的靈(God's Spirit),即神的氣息。因為大寫的“神的靈”,是小寫的"神的靈"的父 (Father of spirits)。人靈,被稱作小寫的“神的靈”,完全是不同的角度對人靈的描述,絕不是大寫“神的靈”。 人靈,來自大寫的“神的靈”。這也是亞當和人類被稱為“神的兒子”的原因。父,意思是萬有的本源,是創造者。神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就是用神的靈(氣息)造了人的靈,人類才有了神的形像,才被稱為神的兒子。一個邏輯的延續。 父的兒子,是被造物,不是神,而是人,儘管父是神。降世的耶穌是特例,是特指的那一位神的兒子,因為是聖靈(父的靈)感孕,是父所生的。耶穌這位神的兒子,不是被造物,而是確實是父與瑪利亞所生的,不是被父或瑪利亞造的。注意:道,卻不是父神所生的。道就是神。道, 就是神說。 路加福音 - 第 3 章 第 38 節 民數記 - 第 16 章 第 22 節 希伯來書 - 第 12 章 第 9 節 路加福音 - 第 12 章 第 20 節 約翰福音 - 第 6 章 第 63 節 耶穌是傾向於二分法:靈與肉。 約翰福音 - 第 19 章 第 30 節 使徒行傳 - 第 2 章 第 27 節 上面舊約預言的耶穌的SOUL,等同耶穌交給父的SPIRIT。 詩篇 - 第 116 章 第 4 節 約伯記 - 第 33 章 第 28 節 彼得喜歡用魂指代靈。我們都知道得救的是靈,死後是靈歸向神。 彼前(1Pe)1:9並且得着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彼前(1Pe)2: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彼前(1Pe) 魂的其他含義:是比靈更加低等或基礎的身體(肉體)的機能。屬於肉體,是肉體的。 1.類似召會說的思想、情感、意志。也包括MIND(意識),心思(HEART),理智(REASON),邏輯(LOGIC)。注意不包括心靈(SPIRIT),人用心靈敬拜神,就是指人的靈。 馬可福音 - 第 12 章 第 30 節 希伯來書 - 第 4 章 第 12 節 羅馬書 - 第 8 章 第 10 節 羅馬書 - 第 1 章 第 9 節 約翰福音 - 第 4 章 第 24 節 2.指代維持生命最低需要的肉體機能:即維生(生存)功能,如聖經提示,動物有魂而無靈。又如腦死亡的人,只有呼吸心跳,卻無意識。等同肉體本身的生命,如呼吸,這與靈所強調的“生命”側重點不同。注意:意識也算上面定義的魂。 創世記 - 第 35 章 第 18 節 列王紀上 - 第 17 章 第 22 節 注意:這兩句經文的魂不是三分法中的魂,而是二分法中的魂。但是,當魂指代肉體機能,生命指證(體徵)時,這兩句可以從這方面來理解,即肉體生命死亡時,生命體徵(魂)離開,當肉體生命復活時,生命體徵或機能恢復。這兩句一死,一生恰恰可以從肉體生命體徵來側重理解。 正因為,魂是屬於肉體的功能/機能,我傾向於二分法,即靈(或叫靈魂SPIRIT)和肉。三分法:靈魂體,我不排斥,但這裡魂是肉體的細分,即肉體分為魂與體。 靈魂體的三分法 聖經基本是二分法,支持三分法的很少。聖經幾乎不支持三分法,儘管有兩句經文。 帖撒羅尼迦前書 - 第 5 章 第 23 節 來(Heb) 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另外 申(Deu)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既然舊約是二分法,soul指靈,那麼hear心思就是三分法的魂,might或strength 可以指肉體的。但不絕對。 靈里強健,也是聖經用語。 馬可福音 - 第 12 章 第 30 節 這裡的soul如果指的是靈,那麼其他各項就只魂和肉體的內容了。 如果魂與靈被區分開來,那麼剩下的肉體只能是物質的肉體了。肉體的基本功能就會被魂所涵蓋了。 約翰一書 - 第 2 章 第 16 節 加拉太書 - 第 5 章 第 17 節 彼得後書 - 第 1 章 第 4 節 雅各書 - 第 3 章 第 15 節 上面經文裡,肉體的情慾,按照二分法是屬於(劃歸到)肉體的。如果按照三分法,情慾就只能屬於魂。可見,這裡的魂顯然是隸屬於肉體的,儘管是與物質肉體有關的。在這裡,罪人的魂就是罪魂。 靈魂體的三分法,應該是受了希臘思想的影響。 包括那兩句經文的聖經作者。 靈魂體,對應希臘的精神,理智/情感,和肉體。這也是現代人的分法,也是召會的根據。 二分法很多,又如 彼前(1Pe) 注: 這裡的情慾或私慾顯然不屬於魂(靈),而是肉體。 太(Mat) 注: 這符合魂似乎是人死後的靈的稱謂。魂似乎從來不是指代神的靈。魂是靈,卻是只人的靈。 人的靈,就叫魂 可見靈魂這個詞很恰當,因為靈魂互用。都是靈,但是人的靈叫魂。魔鬼的靈就是魔鬼或邪靈。神靈,就是神。天使也是靈,但是叫天使。 故人的靈與魂只是不同叫法。魂一般是人死後離體的稱謂,但不絕對。 召會為何堅持三分法? 二分法在聖經是主流。光明黑暗,屬天屬地,屬靈屬世,天堂地獄,信與不信,靈魂與肉體,善惡,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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