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二章7節詳解 - 恢復本注釋
六節:祂本1有2神的形狀,3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
1.
神本來有,直譯,存於。原文意,從太初存在;含示主在已過的永遠就存在了。
2.
神本來從太初(時間創造開始),存於“神的形狀”。神的形狀不是指神所是(being)的樣子,乃是指神所是的彰顯,參來一3,即與神人位的素質和性質相合。因此彰顯神人位的素質和性質。這是說到基督的神格。
3.
進一步說到:主雖然與神同等,但祂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反而將神的形狀(並非神的性情)擺在一邊,並且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
七節,反而1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2形狀,3成為人的4樣式
1.
來到關健的七節:什麼叫倒空自己?
就是神即將祂所有的,就是神的形狀,擺在一邊。
2.
什麼叫取了奴僕的形狀?
就是神(與6節者同“神的形狀)主成為肉體時,沒有改變祂的神性,只將祂外面的彰顯,由最高的形狀─神的形狀,變成最低的形狀─奴僕的形狀。這不是素質的改變,乃是狀態的改變。
3. 4.
什麼叫成為人的樣式?
就是進入新的狀態,即人的樣式或者人的狀態。神的形狀,含示基督神格內在的實際;人的樣式,指出基督人性外在的表現。祂外面顯於人的是人,但祂裡面卻有神格的實際,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