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章
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保羅在此段,特別強調「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他雖然提出兩點,一是是否行割禮,一是是否為奴,但是在整段文脈中,他還是要強調是否在婚姻之中。
一、照主所分給各人的而行
首先,保羅給出原則「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每一個人在信主的時刻,都有一個原本的身份,並不因為信主而忽然失去這個身份,或說不盡這身份原本的責任。第一個例子是「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的是猶太信徒,未受割禮的是外邦信徒。一個受了割禮的猶太信徒,不須為此改變任何事。同樣的,一個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也不須因為他信主而去受割禮。保羅要猶太人仍作猶太人,外邦人仍作外邦人「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第二個例子是「你是作奴隸蒙召…作自由之人蒙召的」。有人信主時的身份是奴隸,「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但是若不能脫離奴隸的身份也不要強求,因為他在基督裡已經是自由人了「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而那些信主時是自主之人,如今乃是「基督的奴僕」。因為我們都被基督所贖買,因此我們都是主的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乃要服事主。因此保羅的原則還是「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三、要守住這身份
以上這兩個例子,保羅其實是要反應在婚姻之上。信主時已在婚姻中,就要在聖潔中守住婚姻。信主時不在婚姻中,可以在聖潔中守住自己,或者進入聖潔的婚姻。因此,保羅的原則還是「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沒有人可以拿信仰作藉口,不盡自己原本該盡的責任,無論這個責任是家庭的責任,還是社會的責任。
默想
我是否對自己的角色有很清楚的認知,特別在信主之後,對於自己角色中的挑戰與責任,不但不迴避,反而更加以合乎真理的態度來面對?我是否認識到這些角色,正是我事奉主,服事人的機會,因此將自己獻給主,完成祂在這些角色中給我的託付?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將我擺在人生中的某些角色之中,雖然不是很容易,但讓我尊重這些角色,也感謝你賜予的機會。幫助我不是一個逃避人生責任的人,讓我成為你的僕人,在對家人、工作、教會的服事中,找出你所賦予我的人生意義。阿們!
轉二
保羅清楚教導我們,蒙召時身份是如何,信主後仍要守住這個身份。換句話說,雖然心靈得了自由,但不是叫我們忽略或脫離自己的社會責任。作為基督徒,我們仍然有生活上當盡的本分。神的心意除了要我們在僕人的崗位上事奉主人,但不一樣的是,過去我們只作人的奴僕,但現在是服事主。所以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三章說,“無論作什麼事,都要從心裡作,不是給人作,而是給主作的。”
人信主之後,心靈得自由,是作基督的奴僕,不再作人的奴僕。雖然外表上我們還有僕人的身份要守,但工作的態度完全不同,為要在工作崗位上,為神作榮美的見證,使主人家因我們得以蒙福,這才是神的心意。家庭中也是如此,妻子和丈夫都有自己的本分,不能說“信主了,自由了,不要你了”,這不是基督徒的見證。作妻子的信了主,要更愛丈夫,更順從丈夫;作丈夫的信了主,也要更愛妻子。不是因為對方好或不好,乃是因為愛主、順服主的緣故。因着愛心,能夠將對方挽回,到主的面前來,這是主向我們的心意。當然保羅也講,若是我們能得自由,當然求自由更好。
特別是針對現今在工作上,在不公平的環境裡,或是在捆鎖之下,我們當然可以求跳槽、換工作,可以求神為自己開路。但若神沒有開路,我們仍應當守住身份,在工作崗位上為神作美好的見證。所以保羅說: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個身份,一直到主親自開路為止。https://cn.ptl.org/code/devotionals.php?day=31
轉三
保羅在這裡給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不要因為信了主,就以為身份改變了,以此為藉口,要伸張正義,要扭轉社會的不公平,要發動革命。保羅在這裡不是無的放矢,他是按當時的背景來說的,因為很多奴僕信了耶穌後,有的甚至成為教會的領袖,他們跟信主的主人的關係變得非常微妙,有時還很緊張。今天在拉丁美洲的革命神學之如此猖狂,也是因為人把這個原則棄之不顧的緣故。http://www.pcchong.org/1Corinthians/1Cor14.htm
轉四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林前7:17-24)
“各人蒙召”是蒙神從世界中選召而來,這選召是屬靈地位的改變,不是屬世地位的改變;是屬靈生命的更新,不是屬世職分的更換。
“守住身分”是我們蒙召時所藉的各種不同環境和不同身分。我們蒙召時的每一種身分,都表達了我們在世上的一種權利和義務,都是主耶穌對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期望:“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鹽不可能變成光、光不可能變成鹽;互為補充、缺一不可。
我們都是被主蒙召的人,任何“身分”都可以成為事奉神的 “職業”。 不要為你固有的“身分”而誇耀或愁煩,不要試圖改變自己或者他人什麼,在神面前守住各人蒙召時候的身分,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才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每一位被主蒙召的基督徒,在世上扮演着各種不同 “身分” 的角色,目的都是榮神益人。以上帝為主導,時時刻刻把上帝總是擺在最優先的序列上,與此相比,萬事都顯得“算不得”什麼了。因為神的愛是永恆的,祂早已認識你,祂至高無上的智慧和能力無時無刻引導和保護着你。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12~13)http://blog.sina.com.cn/s/blog_1303ca40a0102v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