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井兄所說:從人性來說,是個混血兒,既有神性也有魔性,有良心也有壞心,一個人的思想與行為有善也有惡。
在基督教的世界裡,這樣的觀點是振聾發聵的。每個人都是善惡兩性,善惡爭鬥,是生活的常態。我曾經舉過一個例子,比如早上想起來給孩子做早餐,但是身子懶得動。這個最平常的例子,其實就是所謂善惡掙扎:你內心對孩子的愛,和自己肉體的懶惰之間的掙扎。這個最普通的例子,恰恰說明了人性本來就是如此。善惡掙扎是人生常態,而不是如王明道牧師所說的,是只在基督徒的身上才發生的屬靈爭戰。
這樣的觀點,在基督教中是普遍不被接受的。我也很難理解,真理真理難道不應該真嗎?不符合事實只符合聖經的文字,那能叫真理?我們信一個東西,首先要尊重事實,事實是最大的權威。對不對?
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魔鬼人,所以很自然的推出以下兩點:
不要把外在的魔鬼放在鬥爭的第一位
認真對付自己裡面的魔鬼
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兩條是什麼?這就是儒家講的致良知。人之初,性本善。這個性本善,就是指人裡面的神性。苟不教,性乃遷。就是指如果不受神啟的教育,我們裡面的神性會被罪性掩蓋。但是再掩蓋,也不可能完全蓋住。沒有一個人是完全天良喪盡的。就如井兄文中所舉的例子:
這名男子洗劫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然後又不忍女子傷重而亡,於是報了警後離開。
現實中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人性善惡混合的觀點,在《楞嚴經》裡稱為兩個根本。原文: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這兩種根本,就是指人裡面的神性與罪性。罪性,楞嚴經稱為攀緣心,就是對外面名利的攀援。神性,在佛經里稱為菩提涅槃元清淨體。這個涅槃,就是指我們裡面本有的神性,可不是坐在那裡等死叫涅槃。
無論哪個信仰哪種宗教,根本目的無非是認真對付裡面的魔鬼。這個根本目的是相同的,所以一定可以溝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