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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也要離去嗎?”(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7月06日08:30: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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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也要離去嗎?(上)

世人拒絕耶穌是基於道德選擇,即不願離開不道德的罪惡生活

約翰福音信息(三十七)

 

文 | 任運生
生命季刊微信專稿


 

音頻為何楊弟兄朗讀

 

 

約6:60-71

 

福音書中主耶穌的一些講論,乍看起來很是艱澀難懂,令人無法接受。F. F. Bruce 曾寫有一本英文書,叫做《Hard Sayings of Jesus》,詳細列舉了主耶穌的七十條艱澀講論,現略舉幾例。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9-30)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路6:29)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8:22)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路14:26)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

 

約翰福音中主耶穌這一類的講論似乎更多,比如約翰福音第二章在迦拿婚宴上變水為酒時,耶穌對母親馬利亞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約 2:4)

 

這話聽起來似乎很是不近人情。

 

約翰福音中靈與肉的對話中,主耶穌的講論大多屬於這一類。而約翰福音第六章耶穌關於“生命之糧”的講論,更是充滿這種這種晦澀難懂的經文。

 

一、“這話誰能聽呢?”(約6:60-65)

 

約翰福音第六章主耶穌關於“生命之糧”的講論,大體上重複着這樣的模式:眾人向耶穌提出一個問題,耶穌回答他們的提問。在經過六輪的重複之後,猶太眾人似乎更加一頭霧水、困惑不解。最後,連跟隨祂的門徒也忍不住了,於是提出這段長篇講論的最後一個問題:“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6:60)
“This is a hard teaching. Who can accept it?”(John 6:60,NIV)(“這話太嚴厲,誰能接受呢?”)
“This statement is very unpleasant; who can listen toit?”(John 6:60, NASB)(“這聲稱令人十分不快,誰能領受呢?”)

 

那麼,約翰福音第六章有哪些“這話甚難”的主耶穌的講論呢?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約6:26)

 

耶穌直接揭穿了眾人尋找祂的真正動機。

 

“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6:29)

 

耶穌說,“信”神所差來的就是做神的工,這樣的教導不符合人的理智。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耶穌這樣的聲稱顛覆了人們的習慣性認知。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約6:51)

 

耶穌的聲稱違背了人們已有的常識。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3;55)

耶穌的講論違背了摩西律法和人類倫理。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6:60)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所說的“門徒”不是指十二門徒,這從下文就可以清楚看出。這裡的“門徒”指看見耶穌醫治病人和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神跡之後,眾人中那些想要更多了解耶穌尚未散去的人。

 

為什麼主耶穌的話不能為猶太眾人接受呢?

 

人群中有相當一部分要強逼耶穌作王、盼望耶穌做猶太人的政治領袖推翻羅馬統治;還有一部分是渡海到迦百農去尋找耶穌為要吃餅得飽,耶穌顯然拒絕了他們這些人的要求。因此他們不能也不願接受一個與他們的期待不一致的基督。

 

對於猶太宗教領袖以及附和他們的眾人,他們向來不信並抵擋耶穌,他們拒絕耶穌基督的教導。

 

當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時,猶太人無法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於是他們抱怨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嗎?祂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當耶穌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他們無法接受一個受死的彌賽亞,對猶太人來說,基督被釘十字架簡直是對他們的侮辱,於是他們抱怨說,這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吃呢?

 

當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時,他們更是無法接受這種“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4:12)的唯我獨尊,也無法接受“信的人有永生”的得救途徑。

 

猶太人尤其宗教領袖拒絕接受耶穌基督,最重要的還是因為耶穌指出他們的罪。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

 

“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約7:7)

 

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耶穌基督一口氣向文士和法利賽人發出連串七禍的宣告: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23:27)

 

主耶穌毫不留情面地責罵他們:“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3)

 

所以猶太人並不是因為耶穌的善事(Works)、乃是因為祂的教導(Words)而拒絕祂。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約10:32-33)

 

今天的世代人們為什麼不能接受耶穌基督呢?

 

——同樣的原因!

 

世人承認耶穌是一個良善的教師,一個道德的典範,但如果說耶穌神的兒子,人類的救主,許多人就拒絕接受。

 

耶穌被釘十字架,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被認為是軟弱、愚拙。“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3)

 

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拯救,這也是人們無法接受的,被認為是基督教唯我獨尊的偏狹和獨斷,他們無法接受耶穌“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的宣稱,認為這樣的宣稱不夠包容,缺乏愛心和憐憫。

 

基督信仰的因信稱義也是人們極力抗拒的,因為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行為的宗教,你要做些什麼事才賺取你的救恩,唯有基督信仰是因信稱義,這和許多人的觀念是相衝突的。

 

今天這個世代也有許多吃餅得飽的人,只要耶穌能夠解決我的家庭問題,只要耶穌能幫助我免於孤單,只要耶穌能醫治我的疾病,只要耶穌能為我安排一個好的工作,只要耶穌答應我這件事,我就願意跟隨祂。什麼時候如果祂不能解決我的問題,我就只有自尋出路了。這樣的人只是將耶穌基督當作另一個偶像罷了。

 

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的福音顯明了世人的罪惡。保羅說,這是“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5:11)

 

但福音正是要拯救罪人,實際上福音的本質“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因此,世人拒絕耶穌基督不是基於理智的判斷,乃是基於道德的選擇,即不願意離開不道德的罪惡生活方式。

 

美國的現狀正是如此,美國正在離棄神的道上越滑越遠,正在放縱的路上飛速狂奔。

 

縱觀歷史,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帝國、一種文明,其毀滅和消亡大都是從性亂開始的。

 

創世記十九章,所多瑪和蛾摩拉及其四境因為同性亂倫被神從天降下硫磺與烈火傾覆。士師記是以色列歷史上的黑暗時代,其結尾記述以色列便雅憫支派同樣因為同性放縱幾乎全族覆滅,最後只剩下六百人,因着神的憐憫才沒有將其滅絕。歷史上曾經不可一世的羅馬帝國,其消亡也正是性行為的放蕩不羈和倫理道德的喪失。

 

美國步歐洲後塵確立同性婚姻合法,並在國會推動旨在消滅性別的立法,將父母(Father and Mother)改為雙親(Parents),將兄弟姐妹(Brothers and Sisters)改為同胞(Siblings);將夫妻(Husband and Wife)改為性夥伴(Partner)等。在公立學校將極其污穢的性行為方式對小孩子講授教育,甚至公開示範。

 

2021年2月25日,美國眾議院以226:206通過所謂的《平權法案》,這個以保護LGBTQ免受歧視為冠冕堂皇藉口推行的《平權法案》,將使所有女性喪失起碼尊嚴,不僅男女同廁,而且允許自稱女性的男子赤身露體使用女性更衣室,在女子庇護所過夜,參加女子運動比賽,參加大學女性獎學金評選……這使婦女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為性侵犯罪提供廣泛機會和溫床。

 

《平權法案》將使家庭倫理受到嚴重挑戰,父母無權過問未成年子女的性取向和變性手術。這種違逆人類基本人倫的法律,公然抗拒聖經的權威,如果牧師傳道人再按聖經教訓宣講只有男女兩種性別,將被刑事指控而面臨逮捕監禁的牢獄之災。其實,所有拒絕接受的人都將以歧視之名面臨官司纏身。尤其嚴重的是,《平權法案》無疑將嚴重傷害基督教會和言論自由,這一惡法旨在全面清除基督教會的影響,其真正目標是全方位的去上帝化。有人說,他們是變着法子加速毀滅這個國家。

 

為什麼性混亂對一個社會的打擊是災難性的毀滅?因為它直接摧毀社會的最小單元——家庭,藉由家庭的解體顛覆上帝的最根本創造和設計。有哪一個民族、哪一個社會公然與上帝作對而有好的結局呢?罪惡都有後果,只是當這種巨大惡果出現的時候,整個社會都要承擔並付出巨額代價。現在的歐洲豈非正在因放縱罪惡而自食其果嗎?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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