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含音頻)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9月03日05:15: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愛人不可虛假(3) 你若能以善對待別人的惡,你就是勝者,因你是站在神的一邊
文 | 林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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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1)
在這個世界,不要為惡所勝,而要以善來勝過惡。我們常常以為,別人打我罵我,我都不還口、不還手,那我就是弱者;其實,這個世界最終得勝的是主耶穌,我們要站在勝利的這一方。你能夠以善來對待別人的惡,你就是個勝者,因為你是站在神的一邊,你在神裡面勝利了。你如果跟別人還口、還手,你跟別人一樣的犯罪,你就沒有站在神這一邊。所以,我們要用善來勝過惡,而不要被惡所勝。就像詩篇裡面說的,“不要心懷不平,以至作惡”(37:8),如果別人對我們惡,我們也以惡來回應。或者我們看到世界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心裡就憤怒不平,然後也跟別人一樣的作惡,那我們就離開了神,沒有站在神裡面,這就是被惡所勝了。
所以一個得勝的人是為逼迫你的人祝福,留心去做善事,追求和睦,把審判交給神,仍然去以善、以服事來對待別人,這樣就是以善來勝惡,這是回應的愛,是神要我們去追求的愛的極致。
回應的愛確實比主動的愛要難得多,當我們以善勝惡的時候,常常是要經歷一些苦的。可能世人看你很愚蠢,別人這樣對待你了,你還對別人好;但這是神所喜愛的。
彼得前書2章20節:“20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3章13-14節:“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14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神的話語來鼓勵我們,我們這樣做是神所喜愛的,這樣做是有福的,我們的福是在神裡面。當別人對我們不好、傷害我們的時候,我們能以善來勝惡,這是神要我們追求的更超越、更完美的愛。這樣的愛才更能夠彰顯出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更能夠見證神的愛、神的恩典,讓人看見我們身上確實是有神的。
我在思想這一點的時候,想到了以前在北美發生的一件事情。1985年的時候,北京大學物理系的高材生盧剛去美國的愛荷華大學讀博士。1991年,他博士畢業了。在爭取優秀論文獎的時候,他跟其他的同學、老師、教授們有一些爭端。有一天,他的指導老師、教授、同學們正在開一個研討會,他拿了槍衝進去,開槍打死了兩個教授、他的學弟,還有其他的同學。後來又跑到行政樓,把大學的副校長,一個叫安妮的女士殺死了,又殺死她的秘書,一共殺死了五個人,讓一個同學終身殘廢,然後他自己自殺。慘案發生後,那裡的中國學生都嚇到了,不敢相信中國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他們認為整個大學城一定會開始排華,甚至都不敢出門,就怕別人認出來他們是中國人,會對他們有暴力,會來羞辱他們。被槍殺的人中,大學的副校長安妮,原來是一個宣教士的女兒,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她出生在中國,對中國學生特別得好,每當聖誕節、感恩節,總是邀請中國學生到她家裡去吃飯,非常愛護他們。安妮校長有三個兄弟,追思禮拜的時候,她的三個兄弟寫了一封信,交給盧剛的父母,要求他們翻譯成中文,放在盧剛的骨灰盒上。信里寫了很多話,其中幾句話我每次讀了都特別地感動。他們說:
“我們剛經歷了這突如其來的悲痛,在我們傷痛緬懷安妮的時刻,我們也思念盧剛一家人,為他們禱告,因為你們也跟我們經歷同樣的悲痛,震驚。”他們接着說:“安妮信仰的是愛與寬恕,我們想要對你們說,在這艱難的時刻,我們的禱告和愛是與你們同在的。”
這是安妮的三個兄弟寫的信,他們說,願這封信能夠安慰盧剛父母的心,願愛能夠撫平他們心裡的傷痛。他們竟然去安慰殺他姐姐的這樣一個孩子的父母。這封信後來翻譯成中文,影響、感動了很多的華人。他們說,世界上還有這種愛,當別人把你的親人殺了,你還可以這樣去安慰別人,告訴別人我們仍然愛你,我們為你禱告,告訴別人神安慰你,神愛你,世界上還有這種愛嗎?世界上是沒有,只有從神來的愛。這種愛當時感動了很多中國學生信主。其中有一個人,叫做華欣,他不僅僅信主了,後來還成為牧師。從這裡我們看到,這個世上本來沒有這種愛,但是有些人能夠活出這種愛,因為他們有耶穌基督的生命,讓他們活出基督的愛。
三、不止息的愛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10)
這裡告訴我們,任何事情都不要虧欠別人,不要欠別人的債,唯有在愛人的這個事情上,我們總要以為是欠別人的,總要以為是我做得不夠,這就叫做愛的債。神的話提醒我們:不要覺得我愛你已經愛夠了,我已經愛得很好了;在愛上面總要覺得我欠別人,總要追求完全。今天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神的律法,但是那些在耶穌基督里順從聖靈的人,靠着聖靈可以讓神的律法的義成就在人身上,這個律法的義的中心就是愛。我們要在愛裡面追求完全,就像馬太福音第五章主耶穌在登山寶訓里說的:“44隻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不要說我愛你已經愛得足夠了,要不止息地愛人,像我們的神愛我們一樣去追求完全,這就叫不止息的愛。愛是永不止息,要一直地愛別人,一直地愛下去,因為一切誡命都包含在愛裡面。你愛別人,你就不會去傷害別人,這些誡命你守住了,你就完全了律法了(參13:8)。
我在給一對新人主持婚禮時說過,當我們認識了耶穌基督,我們才真正知道什麼是愛。約翰一書3:16“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聖經說,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我們跟神是做仇敵的時候,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只有信耶穌,認識耶穌的人,經歷到耶穌的愛的人才知道什麼是愛。
愛是主動的愛,但不是說你做一點好事就完了,更重要的是回應的愛。當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你仍然選擇愛,以愛來回應別人。愛也是永遠的愛,要一直地愛下去,不要停止,不要放棄,要在愛人上面來追求我們生命的完全。這就是耶穌已經給我們行出來的榜樣。約翰一書“4:7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如果我們想活出這樣一種從耶穌來的愛,我們一定要知道這種愛是從神來的,只有從神生的,重生的人才會有這種愛。神是這種愛的源頭,我們要不斷地到神面前來支取。約翰福音“13:34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我們常常覺得這種愛是很難的,但是耶穌在地上已經活出來了。耶穌走過來的路要我們去跟從,那不是一個很超越的在天上的事情,而是在地上可以活出來的事情。祂靠着神,靠着聖靈,按照神的話語已經活出來了,讓我們去效法。所以耶穌說,就像我愛你們那樣去愛人吧!在耶穌里,我們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愛是從神來的,我們要從神那裡支取,然後像耶穌愛我們那樣去愛別人!
有一個母親,她的兒子已經26歲了,彼此很少交流。有一天,兒子回家,她發現兒子好像失落了什麼,心情很不好。母親想問他,又不好問,心裡很難受。最後,兒子走之前,母親就抓着兒子的手說:“孩子,我能夠為你做什麼?”孩子長得特高,她仰着頭看他,覺得自己真是很渺小,她怎麼能幫助孩子呢?這孩子就回答一句話,說“Just keep loving me!”你就繼續愛我就行了。這個母親聽了這話,她說,這是孩子給她最好的回答。可是,我能夠怎麼樣愛他呢?這時是3點鐘,她馬上回到臥室,關上門就跪下來為孩子禱告,把孩子交託給神,她覺得這是她能夠為孩子做的最大的愛。於是以後每天的3點鐘,她都到同樣的地方,關上門,跪下來,為孩子禱告。“Just keep lovingme”,愛是永不止息,孩子說,你就繼續愛我吧;我告訴你也沒用,你也解決不了我的問題。孩子是這樣想的,而我們確實可以做的,就是像主耶穌那樣去愛。
今天我們在神裡面知道了真正的愛是什麼。這個世界需要愛,盼望我們這裡每一個人都能夠認識耶穌基督的愛,也都能從耶穌那裡經歷愛,得着愛,以至我們的生命可以像耶穌那樣活出愛,成為一個以愛來祝福別人的人!
林信偉 牧師,來自中國大陸,現為加拿大愛城浸信國語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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