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三十八章分享
創世記自37章開始到50章全部結束,都是以約瑟為主線來開展的,為什麼在這裡忽然穿插了猶大和他瑪一章呢?而且顯然不是按時間順序來安排的。因為這裡講到猶大的兒子都結婚了,猶大的兒子結婚,約瑟就不可能才十七歲。把猶大的經歷穿插在這裡,就是與約瑟作一個對比,猶大與約瑟同樣娶外邦女人為妻,但約瑟敬畏神,猶大不敬畏神,他們的後代就不一樣,結局也不一樣。約瑟的兒子以法蓮、瑪納西蒙神祝福,猶大的兒子珥和俄南卻死於罪惡中。約瑟作為一個年輕人被賣到埃及,他仍然敬畏神,沒有犯罪,在為奴時蒙神祝福,在監獄裡仍蒙神祝福,不論環境如何,敬畏神的人都蒙神眷顧。“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篇34章7節)。而猶大都爺爺輩了,下到亭拿地就和打扮成妓女的兒婦他瑪犯了淫亂罪。
1—11節
猶大離開他的弟兄下去,到一個外幫人朋友家裡,猶大結交外幫朋友,表示他受了外幫人的影響,接受了世界的觀念,就娶迦南人為妻。雅各應該和他的兒子們講過不可娶外幫女人為妻,但猶大離開弟兄後把父親的話忘記得一乾二淨,表示人一離開教會就會與世界混合。外幫女子不認識神,對兒子的教育自然只是迷信偶像敗壞的思想。表示教會如果與世界聯合,接受世界的觀念,就不會產生敬虔的信徒,或是說信徒不可能有生命。比如,有的教會否定因信稱義,認可世界迷信的“功德救贖論”,自然就與因信稱義的真理背道而馳。當人以自己的功勞稱大,不把榮耀歸給上帝,哪裡能對上帝存敬畏的心?所以,書亞女兒教育出來的兩個兒子都作惡,不討神喜悅,神就讓他們死了。沒有生命的信徒,就是結不出生命果子的基督徒,不過是掛名的基督徒罷了。如同珥和俄南一樣,是一定要滅亡的。耶穌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22章14節)。猶大害怕自己的小兒子也死了,就欺哄他瑪,讓她回家等候兒子示拉長大。
12—23節
過了很多年,猶大的妻子死了,這時候他也差不多把他瑪忘記了。他又到朋友希拉亭拿地去剪羊毛。在家苦苦等候公爹的他瑪,見公爹一點也沒有把自己召回夫家的意思,可能時有怨言,別人都知道了。這時候,就有人告訴他瑪,“你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於是他瑪心生一計,打扮成妓女的樣式,坐在城門口等候猶大。猶大來了,見一女人蒙臉遮身,是妓女的打扮,就上前和他瑪行淫。因為沒有帶錢,就把自身的印和杖、腰帶作為抵押物送給了他瑪。當他托朋友希拉牽一隻羊去想贖回信物時,卻找不到他瑪了。猶大說了一句:“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猶大尚知道淫亂是令人羞辱的事。基督徒有時候雖然知道罪是讓人羞辱的,但因軟弱總難免去犯,如果不是靠着主的恩典的保守,我們誰不是罪人呢?
24—30節
三個月以後,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三個月身孕並不明顯,顯然這是他瑪故意露消息托人告訴猶大的。道德敗壞的猶大這時候就充當起聖人來,馬上說:“拉出她來燒了!”我們人對別人的罪總是義憤填膺,口誅筆伐,充當審判者,而對自己的敗壞和罪惡視而不見,這就是保羅所說的:“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馬書2章1節)。所以,當以色列人把那個犯淫亂罪的女人押到耶穌面前問耶穌怎麼辦時,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面對審判者的發問,道貌岸然的以色列人從老到少一個個溜走了。《聖經》說:“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以賽亞書42章3節)。神的恩典和慈愛是如此浩大,讓人不可測度。猶大的可貴之處在於,當他發現原來是自己的罪後,馬上承認了自己的罪,並悔改“不再與她同寢了。”他瑪給猶大生了兩個兒子,法勒斯和謝拉。
本章的屬靈意義,除了與約瑟作對比之外,還有一個應當震撼我們心靈的意義:君王從猶大而出!世俗的君王大衛是猶大的後裔,耶穌基督肉身是猶大的後裔。為什麼上帝偏偏讓君王出生於這個犯淫亂罪的家族?而不是聖潔顯赫的約瑟家族?因為上帝要拯救的是罪人,而不是自以為好的身世顯赫的“好人、偉人”。上帝讓耶穌基督卑微到不能再卑微的地步:祖上是令人不齒的亂倫家族,出生在不起眼的木匠之家、降生在馬槽中、在世時上無片瓦,身無分文,無妻無兒,無罪而被人審判,剝光衣服釘在十字架上、死後無葬身之地而借財主的墓穴埋葬。如此卑微的耶穌,卻成為人類的拯救,復活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成為全人類的審判者。他所有的遭遇使將來審判我們時,我們無法在他面前為我們所處的任何環境條件來責怪上帝而為自己辯護。 “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或作“他的審判被奪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使徒行傳8章3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