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幾個福音呢?“社會福音”不是福音,是有人攪擾教會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01月13日04:43: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今日靈修: 一共有幾個福音呢?(上)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美哉主耶穌”:
今日經文:我稀奇你們這樣快離開那借着基督的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9)
凡讀過加拉太書的信徒,都知道使徒為什麼寫這一篇話。就是因為在那時候,有些人在加拉太教會中傳一種“受割禮方能得救”的道理。他們告訴人說,外邦人要得救,只信耶穌是不夠的,他們需要效法猶太人那樣受過割禮,然後才能蒙神的悅納。這種道理,明顯與主耶穌並祂的使徒所講的那因信得救的道理互相衝突,很容易將許多不堅固的信徒領入迷途。因此,使徒才寫了這一封書信,諄諄地勸戒他們,使他們清楚明白,人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因受割禮。但是那些講靠律法得救的人,也自稱為傳福音的。他們說,他們所講的道理也是福音。因此,使徒亟需辟解他們的錯誤,使教會知道“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同時,使徒為要使教會知道福音只有一個,除了這一個福音以外,若再有什麼別的福音,就都是冒充的,都是迷惑人的;因此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那些在加拉太教會中講別的福音的人所犯的錯誤,究竟在什麼地方呢?不過是教訓人說,要得救需要守律法,受割禮。那些人信舊約上神的話;信耶穌為罪人死,並且從死人中復活;信來生的事。他們的錯誤就僅在要“借着守律法得救”這一點上。這一點錯誤就足以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就足以使信徒走入迷途,就足以叫使徒大大的憂心,因而急速寫這一封充滿警教與責備的書信。若有一種別的福音比這種道理的錯誤更大,我們對它應當抱什麼態度呢?
閱者都知道在現在的教會中有一種“別的福音”麼?這一種“別的福音”並不是聖經中所記載的,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傳給我們的福音,不是使徒借着啟示從主所領受的福音,也不是加拉太教會中有一些人所講那靠律法得救的福音。這一種“別的福音”比加拉太教會中一些人所講靠律法得救的福音錯誤更大。這一種“別的福音”並不是福音,不過是一些人攪擾教會,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傳這種錯誤道理的人,卻為他們所傳的這種錯誤的道理,起了一個好聽的名稱,叫作“社會福音”。
講“社會福音”的人是怎樣講呢?他們說,“基督的福音不是單救個人,乃是要救整個的社會。只注重個人悔改、重生、得救、進天國,這是一種自私的、狹義的道理。我們信基督不是要求自己的利益,只顧自己得救,乃是要用基督的道理去改良社會,服務社會,使社會全體得救。”我們乍一聽這種說法真是冠冕堂皇!不求自己得救的事,只求整個的社會得救。講這種道理的人是何等能犧牲,是何等有愛心!其實我們試一詳細思想這些講解,便看出這種道理並不是福音,乃是教會中一些不信救恩的領袖們所編造的一種離經背道的講論。這種道理比加拉太教會中一些人所講靠律法得救的道理更錯謬,更危險。靠律法得救的道理誠然是錯謬的,但那些人還信得救的事。這種講“社會福音”的人,根本就不信救恩。他們所講社會得救的道理,是說使社會中的每一分子都悔改認罪,接受耶穌為救主,得蒙聖靈的重生,因而得着救恩麼?不。這正是他們所譏議,所看為自私的、狹義的道理。他們所講的社會得救,乃是改良社會:除去一切的惡風陋俗、盜賊娼妓、煙酒賭博,革除社會中一切不良的制度。這種道理,與聖經中所講的福音,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講這種道理的人,硬要把“福音”兩個字扯來,作他們的招牌。同時他們自己也知道,這不是主耶穌的福音,於是便在“他們的福音”上面,冠以“社會”一個名詞,而成為“社會福音”。
我不反對人講改良社會的道理,我也不反對人作革除社會中不良的制度的工作。我認為這些工作雖然難期望有大成效,但與社會也不無少許的補益,至少也能使一些人得着相當的好處。但我堅決地反對自命為福音使者的傳道人,不講基督救恩的福音,反將這種與福音毫無關系的、屬世界的道理拿來,硬掛上一塊福音的招牌,當作福音去傳講。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辦法,非但不能引領人得着基督的救恩,而且會把許多人領入迷途,使他們誤以為福音不過就是這些改良社會的道理,因此總不能聽見那真實的救恩福音,總不能得着福音的好處。
設個比喻說罷:某地時疫盛行,染疫身死的人每日都有幾百。幸有一位良醫發明了一種醫治這種時疫最有效的藥水,施捨濟眾。因着服用這種藥水,保全了生命的人,多得不可勝數。那地方有一個開藥房的奸商,看見這種藥水的銷路很廣,以為有利可圖,因此取了幾種廉價的原料,也製造了一種藥水,並取了一個與某醫生所制的藥水相仿的名稱,在他的藥房裡廉價出售。他所賣的藥水裡面並沒有什麼能夠傷人的毒質,不過因為不是真品,所以沒有治病的功能。因此,服用這種藥水的人,終不免於因疫喪命。他所制的藥不能殺人,但染疫的人因為誤信他的偽藥,不再尋求那能治病的真藥,以致到了不能救治的地步!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奸商所賣的假藥里沒有殺人的毒質,便輕恕他殺人的罪。
傳所謂“社會福音”的人,害人就在這個地方。世上的人類染了極重的瘟疫──罪。他們現在雖然悠遊宴樂,苟延殘喘,但他們將來的危險卻是不堪設想!幸有主耶穌捨命流血,為我們成就了救贖的工作,將這救恩的福音,傳給遠處和近處的人;使這染疫絕望的人類,因着服用這救命良藥,可以保全生命。可恨那狡詐的魔鬼,竟製作出與福音相似的偽藥──社會福音,利用一些未曾真信福音的傳道人,為他廉價出售。多少被罪所害、奄奄一息的人,在那裡渴望得聽救恩的福音,不幸竟遇見賣假藥的傳道人,不將生命的道講給他們聽,反拿“社會福音”來哄騙這些可憐的罪人。這些無知的人,哪裡會分辨什麼是真福音,什麼是假福音。一口吞下去以後,不用說再不想去尋找那真正的福音,縱使有人將真正的福音講給他們聽,他們因為先入為主的緣故,或者反將真的摒棄了。這些人得不着醫治,因而死在罪惡中,傳“社會福音”的傳道人能夠推卸殺人的責任麼?
“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這話是何等的嚴重呢!或有人想,保羅的心未免太狹窄。他這樣排斥與自己不同調的人,真不是寬宏大量的人所當有的態度。起初我也曾這樣想過,及至我明白了上文所說的危險以後,我不但不這樣批評保羅,反承認這種態度是極正當、極合理的。我更認為凡是基督耶穌的忠誠的僕人,凡是真實的福音使者,都當抱保羅所抱的態度,發保羅所發的宣告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精選集第7冊·衛道》,第1章“真偽福音辯”,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微信原創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更多靈修,請點擊👉今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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