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勤 不 可 懶 惰
羅馬書12章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侍主。
一個傳道人如何對待他的日常事務,就可以斷定他在神面前的屬靈光景,就可以試煉出他在神手裡有多大的用處。從目前整個傳道人的隊伍看,有兩種明顯的表現:一種人,從各方面看,神確實是在用他,他確實是神合用的器皿,無論是在思想上、感情上、生活上充分表明了他與神的一致,真是想神所想,念神所念,一切為着神,正如保羅一樣“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2∶20)。另一種人,情況就不同了,雖然他們很自負,但結果他們在神手裡不僅沒有用處。而且還大大的羞辱了主的名。有的人在事奉神的道路上走了幾天,幾個月,幾年就倒下去了。有的人雖然還堅持在崗位上,但神已不用他,失去了神的同在,成了白占地土的無用之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呢?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神對傳道人有一個基本要求,有一個基本訓練,這個訓練不只是聖經、神學、歷史和屬靈知識上的長進,而是着重對人的本身訓練,也就是說,神要將一切願意事奉神的人在性格上、性情上有一個變化,要在這些人身上形成一個新的構造,只有具備了這一新的構造的人,才有可能甘心樂意,真心實意的事奉神。只有這樣的人神才能用他,他才能與神同工。許多時候,我們只關注對他們恩賜的培養而忽略了在性格、性情上的訓練,沒有看到人本身的變化的重要。因此說,我們必須抓對傳道人訓練,經過造就而形成新的構造。因為神首先是看你這個傳道人的性格是否符合神的心意,你這個人的性情能否與神同工,你這個人的意念能否與神同心,這是基礎的基礎,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恩賜才能被神所用。有一個教會,需要一個會計來管理神家中的經濟。他們看中了一個人,這個人在一般人看來是頂好的,業務很熟練,是尖子,辦事有門路,為人熱心靈活,結果此人利用他的長處,利用別人所看中他的本事,進行貪污犯罪活動,不到兩年時間貪污近壹萬多元。看到了嗎?這是只看見恩賜不看人,這是人的選擇而非神的選擇,結果是教會受虧損。所以說,凡是做傳道的人,總應有一個基本的訓練,有一個基本造就,通過訓練和造就,能培養出一個新的神所看中的性格和性情,在人的性格上必須具有的構造。有了這個,才能算得上有資格事奉神。因此說,事奉神作傳道人不是簡單的事。不是說經過三、四個月培訓班,有了一定的聖經知識就能成為合格的傳道人。許多人在神面前沒有大用處,不是他學問不高,不是他的知識不夠,不是他的口才不好,乃是由於這個人在性格上、性情上有問題。因此說,我們若在性格、性情上不能讓聖靈自由工作,那我們在事奉神的工作上不會有什麼結果的。這些基本訓練基本造就是不能少不能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