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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的遠古遺蹟 〗
Dr.Gleason Archer
創世記第一章的六個創造日,是代表一連串創造過程的六個特定階段:上文已陳述各種支持這理論的證據。現在,我們繼而研究亞當和人類起源的遺蹟。這問題已於本文作者的另一部着述《舊約概論》(香港種籽,頁二三—-二三四)有詳細討論。古人類學家給予類人猿(anthropoid)遺骸的遠古年份,仍然有待商確。 L.S.B.Leakey用氬化鉀的分析方法,來估計他所命名為坦喝尼喀的「辛珍圖波斯」("Zinjanthropus" of Tanganykia),約有一百七十五萬年的歷史("Exploring l,750,000 Years into Man's Past,"NationalGeographic[October 1961])。另一些在Olduvai Gorge發現的標本,還被定以更遠的年代。
學者認為尼安德特穴居人類(Neanderthal cave man)生存於五萬至十萬年前,這種人類似乎已掌握製造石斧及石箭嘴的技術,還似乎懂得利用火來煮食。他們甚至可能與某些藝術創作有關,雖然在亞達米拉 (Altamir)穴洞及其他地方發現的洞穴壁晝可能是較後期的克羅馬尼翁人(Cro-Magnons)的作品。
申論至此,應該陳述地質學上的某些發現,這些新發現使地質科學不能持守傳統以來所估計地層的古遠年代。德薩斯州玫瑰谷的巴路西河,在河床露出的地層提供了某些地質證據,科學家已對這些證據作了詳盡研究,而研究結果已由 Cecil Dougherty of Temple發表,題目是:Valley of the Giants(Minneapolis:Bible-ScienceAssociation,n.d.),這篇着述現已印行達第六版了。另一方面, 在一九七九年四月號的Bible-Science Newsletter(p.4)有一篇報告由肯薩斯州里昂市的佛烈貝爾利(Fred Beierle of Lyons)發表,內容是關於他在一九七八年往巴路西河考察的結果。據佛烈貝爾利的考察發現,在裸露的地層可看到一組完整的足印,是由三隻腳趾的恐龍留下。在上游不遠處,還發現暴龍(Tyrannosaurus Rex)和雷龍(Brontosaurus)留下的足印。夏天旱季來臨,水位下降,使這些古生物的足印很容易被發現;於此還可看見早期人類的足印構越恐龍留下的足跡呢!
而且,在同一個白堊紀地層(Cretaceous laver)內,就是發現古生物遺蹟附近的一層,找到一黑色的長條狀礦物,這條礦物已被證明是一條由樹上掉下來的樹枝,因火燒而炭化,後來被石灰層所掩蓋。這條炭化的樹枝直徑兩寸,有七尺長,位於發現人類及恐龍足印那地點的下游約二百米之處。這條樹枝的其中一段被移離原地,送往加洲大學的地球物理學家貝格(R、Berger)處,進行碳十四分析。貝格後來送還他的研究結果:這樹枝約有一萬二千八百年歷史,誤差是正負二百年。假如這項判斷得到其他實驗結果支持的話,那麼,傳統地質學家對於地球年代科學,便需要被徹底檢查了。我們擁有晚中生代(Mesozoic)地層所提供有關早期類人猿的證據,與此同時代的有最高度發展的恐龍,而上文提及的碳化樹枝證明這些遺蹟不會有超過一萬三千年的歷史!
上文提及那期Bible-Science Newsletter中第一頁的編者語,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使我們知道,在傳統上地球年代學計算年份所用的方法,存有一個基本的錯誤。利用分析可衰變的礦物(例如鈾分解作鉛,氬40衰變成氬36)來測定地層年代,乃基於一個簡單的假設:所有沉積的礦物,原來都由純粹的「母元素」組成。科學家假設當熔岩冷卻時,「母元素」會開始分解,電子逐漸減少成為原子量較低的「子元素」。不過,科學家從新近(約一千年)前噴發的火山口取得樣本,使用「母元素」與「子元素」比例的方法,卻測定這個樣本有百萬年以上的歷史!由上述例證可知,在礦物沉積的初期,可衰變礦物已擁有大量「子元素」。因此,用「母元素」與「子元素」比例來測定該礦物所在的地層日期,根本沒有價值,且會誤導人。傳統的地質理論學家如何面對這個在地質學上的新發展,我們要拭目以待。無論持「長遠年代」意見的地質學家怎樣看這些新發現,或採取防衛態度,也不能長期漠視或瞞騙大眾的意見。
無論測定年代的方法是怎樣不可靠,導致科學家們錯誤估計類人猿存活的年份;但事實上,我們不能把這些類人猿存活的年代訂定為遲於創世記一至三章亞當與夏娃的創造。無論我們怎樣處理創世記五章所記載的統計資料,也不能把亞當被創造的日子訂定於主前一萬年以前。假若我們相信創世記五章所提及的數字,那麼,縱使我們認為這份族譜偶然有一兩處中斷了,也不得不承認類人猿其實是在亞當以前存在。換句話來說,由克馬尼翁人(Cro-Magnon)以至「辛珍圖波斯」(Zinjanthropus),都是一些較發達的類人猿,擁有一定程度的智能與應變能力,但在亞當和夏娃被造之前,全都死亡了。
若我們小心審視聖經記載,會發覺當神照着自己的形像創造亞當和夏娃時(創一27),神把自己的靈氣吹送給他們(創二7);在第一至五個創造過程中,神都沒有作出這個行動。神的形像是否包括一些物質的形式、特別的骨骼或生理結構?肯定不是,因為神是個靈,不是肉體(約四24)。因此,使亞當成為神創造重心的所在,是他那內在的魂(nepes)與靈(ruah)還有他的生理結構與身體本質,而這些結構與本質使亞當擁有動物的情緒與欲望。第一個真正的人類是會負道德責任的動物,裡面有靈,與神有約的關係;由這個人開始,便繁衍出整個人類種族(羅五12-21)。
在亞當以前,可能有一些發達而有智慧的類人猿存活,但後來又死亡了;但這些類人猿不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神的話語告訴我們兩者的分別,我們也要在這裡駁斥古人類學的理論,因為古人類學家認為亞當以前的類人猿,在生理構造上與亞當相似,他們便假設這些類人猿便是聖經所說的真正人類。雖然這些早期的穴居人類已發展出一定的技術,懂得煮食的技巧,還彼此發生戰爭(正如動物之間也會自相殘殺),然而,尚未有考古學上的證據來證明他們擁有真正的人類靈魂。
關於黑猩猩(chimpanzee)與大猩猩 (gorilla)的最近研究結果顯示,較人類次等的猿人類有能力使用工具(「除了人類,黑猩猩就是懂得使用最多工具以達成各種目的的動物了。」Jane Goodall,“Life and Death at Gombe", National Geographic [May 1979]:598)。黑猩猩與大猩猩都懂得握手、輕拍以表示安慰對方,擁抱或甚至親吻。它們也會用粗暴無情的態度對待同類,甚至吃掉自己親生的小猩猩。大猩猩能夠用訊號語言與人類溝通,還向人類撒謊;事實上,它們更曉得使用照相機(Francine Patterson"Conversationwith a Gorilla,”National Geographic[October 1978]:458-59。因此,縱然考古學家發現史前「人類」有與上述相類似的智慧,也不足以證明這些「人類」有亞當一般的人性,或擁有道德及屬靈的特質。由此看來,無論這些「非亞當」或「亞當以前」的種族有什麼遺蹟留下來,也不能對聖經的可信性有任何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