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記上第十五章分享
1—9節
神膏掃羅為王,並且命令掃羅去消滅亞瑪力人,要求不論是人是牲畜,統統殺光!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亞瑪力人是以色列人的敵人,也就是說他們是神的敵人,當年,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亞瑪力就在後面殺以色列掉隊的人,神審判的時候到了。
掃羅聚集軍隊圍攻亞瑪力人的京城,並且放過了曾經有恩於以色列人的基尼人(摩西的岳父就是基尼人)。神是公義的神,他賞罰分明。掃羅攻占了亞瑪力人的京城,但他沒有完全執行神的命令,愛惜肥壯的牛、羊,留下了亞瑪力國王亞甲。
對比今天的基督徒,又有多少人能完全遵行耶穌的教導呢?耶穌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章14節),我們與主的要求相差十萬八千里,達不到神的要求就是罪,我們不過是蒙恩的罪人罷了。我們努力去踐行主的教導,就要不斷的認罪悔改,向主求力量去遵行他的話。
10—23節
神讓撒母爾去責備掃羅,而掃羅剛剛打了大勝仗,春風得意,驕傲之態現於他的言行上,他一見到撒母爾,就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經遵守了!”掃羅是沒有資格祝福撒母爾的。撒母爾是神的代表、是先知、是長輩,掃羅要接受他的祝福才對。
面對撒母爾的責備,掃羅就把責任推到百姓身上。並找了一個很好的藉口,說留下上好的牛羊是為了獻給耶和華。掃羅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1、就算百姓要求留下牛羊,作為領袖的掃羅要堅持遵守神的命令,而不要為了討好百姓,就順着百姓的要求做。如同今天很多教會領袖,為了博得信徒的歡心,不敢責備罪惡,不敢堅持真理一樣。2、把牛羊獻給神的目的並不是神好象缺乏什麼,要人送給他。而是為着人的罪才獻上的。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篇50章7—14節)。今天很多的信徒信得稀里糊塗,以為我信了神,我有奉獻,我有服侍,所以神理所當然應該滿足我的要求,特別是屬地的、屬肉體的貪婪的要求。這是錯誤的信仰觀念是主厭棄的。我所以奉獻,所以服侍,是因為我的主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了,我得着了永恆的生命,我感恩所以我服侍,我感恩所以我奉獻,我感恩,所以我愛。這才是正確的信仰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章10節)。
面對掃羅的無知,撒母爾嚴厲責備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這是神審判的宣告。抵擋神的話或是知道神的話卻行不出來的其實就是悖逆與頑梗。我們頑梗的心時常悖逆神。如果不是主的恩典與寶血的潔淨,誰能在主面前站立得住呢?所以我們感恩!
24—35節
掃羅犯罪是因為他驕傲自大。當撒母爾宣告神的審判的時候,他竟然沒有向神認罪,而是向撒母爾認罪說:“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神。”掃羅為什麼又要求撒母爾同他下吉甲去敬拜神?他要求的目的並不是真正的敬拜神,而是為了借神抬高自己。第30節,他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上帝。”如果撒母爾不同他下去,他就太沒面子了。掃羅要求撒母爾下去主持獻祭敬拜的儀式,是要撒母爾在長老和眾百姓面前抬舉他。撒母爾殺了亞甲之後,就回自己的家了,從此再也不見掃羅的面。
掃羅是那些偷竊神榮耀的教會領袖的代表。借神之名為榮耀自己的必要被神厭棄。所以保羅教導我們說:“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2章3節)。今生的榮耀都是虛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