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記下第二十一章分享
1—15節
大衛登基作王期間,以色列境內連續有三年的饑荒。大衛求問神,神告訴他是因為掃羅當王時,曾經殺害過基遍人。原來當年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軍迦南地時,基遍人欺騙以色列人,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向上帝發誓不殺基遍人,後來雖然知道受騙了,但他們仍然遵守契約,沒有為難基遍人。掃羅當王后,就想毀約,殺害了基遍人,想把他們趕出迦南地,雖然聖經沒有記載掃羅的行為,但從這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知道當年掃羅確實殺害過基遍人。
基遍人是外幫人,掃羅也是為了以色列的好,殺了就殺了吧,為什麼上帝還要懲罰以色列?為什麼上帝還要掃羅的後代為此付出代價?這才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弄通了這個問題,我們才能更加認識神,明白神的心意。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聖經說:“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書2章13節)。上帝向人類立下恩典之約,就是他要把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成為罪人的替罪羔羊,罪人只要相信他的獨生愛子,罪就得赦免進入永生。 這就是聖經叫做新舊約全書。上帝絕對遵守他與我們所立的約,他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列王記上 8章23節),神要求我們也遵守。包括我們與人立約都不得違約,哪怕我們是被欺騙,也必須遵守執行。這份遵守契約的精神,才會使我們有敬畏的心,遵行上帝與我們立的約。同時也啟示我們,上帝既然要求以色列人遵守奉他的名與基遍人所立的約,難道全能的上帝自己能不守約嗎?從上帝降災給違約的以色列人,我們就知道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的律法之約(要賜下基督),他必要實現,也必能實現。基督降世,並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上帝與我們立的恩典之約,是用他獨生愛子的血與我們立的永生之約。透過這些啟示,使我們知道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他不能背乎自己,他的約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實現,以此堅固我們的信心!
為什麼要降災與以色列人?為什麼掃羅已經死了,他的後代要承受報應?
一、當發生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掃羅下令殺死基遍人的時候,那些以色列人是否還記得當年所立的約?記不得了是犯罪,記得不阻攔、不拒絕掃羅的錯誤命令也是犯罪。當教會帶領人陷入罪惡中,信徒的無知盲從或是不敢堅持真理的妥協,不加勸阻的時候也是犯罪!
二、信徒如果不遵守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約,就一定沒有敬虔的後代!就會禍及子孫,使他們遠離神。“因為,他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律法,是他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他的命令。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是頑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輩,向着神心不誠實。”(詩篇78章5—8節)。
15—22節
大衛親自率領大軍去與非利士人爭戰,差點被非利士人的將軍以實比諾殺死。或許大衛年紀大了,或許是大衛當了國王,養尊處優,身手不似當年了。血肉之身會衰老,會死亡,唯有從死里復活的基督是永不熄滅的燈,照耀着我們,是我們唯一力量的泉源,直到永永遠遠!